和李玉玲吃过饭后,并不打算离开,而是来到吧台,找到旅店老板,准备就在这里住宿。
“几位,听我说,如果我是你们,就立刻离开这座小镇。”旅店老板皱着眉头说道。
“为什么?”迪恩问道。
“刚才你打的那个家伙,可不好对付。”旅店老板提醒道。
“怎么讲?他们势力很大吗?难道是黑帮?我一直听人说匈牙利治安不错。”李玉玲说道。
“那是以前,最近几年治安越来越差了,自从美索联邦掀起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战争之后,从那里逃出来的难民越来越多,聚集在欧罗巴大陆的每一个城市。刚才那家伙就是附近一个难民聚集点的,这些人有组织有团队,下手又狠,连警察都有些怕他们。”旅店老板说道。
“没关系,他们尽管来吧,这世上还没人能把我吓走!”迪恩毫不犹豫地说道。
旅店老板没有说话,转头瞧着李玉玲。
“三个房间。”李玉玲接着说道。
旅店老板叹了口气,再没有多说什么,给他们开了房间了事。
三个房间紧挨着,房号分别是202、204和206,其中李玉玲住在中间一间,迪恩和山姆分别住在两边。
凑巧的是,庞谢正好住在203号房间,与李玉玲的房间是对面。
……
秋天的夜总是来得更早一些,饭后不过一个多钟头,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
庞谢没有开灯,独自呆在屋里,盘膝坐在地上,放开体内神识,将神识与法力,以特殊手法编织在一起,形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
想要真正在地下行走,至少要练习到,能用这一张大网,罩住整个身子,可惜以他当下的本事,顶多罩住一只手而已。
庞谢默默编制出一张网,将右手罩住,然后伸手向地下探去,手掌无声无息地穿过地板,就好像穿过一团虚幻的气体,感受不到丝毫阻力,再接着往下伸,伸到手腕的时候,超出了大网笼罩的范围,顿时感觉到坚硬的地板,便没有再向下伸去,将手拔了出来。
拔出手后,散去大网,手掌没有变化,地板也丝毫无损,就连表面的一层浮灰,也没有丝毫变化。
“倒真是一门好法术,回头好好练练,关键时刻说不定能起大用。”庞谢心中暗道。
他在这边练功,对面房间也没闲着,李玉玲的屋子里传来电视剧的声音,正在播放一部剧集,不断传出警察、侦探、演绎等等名词,似乎是一部推理剧。
迪恩和山姆都听摇滚乐,迪恩在听的曲子叫做“Money talks”,倒是符合他的性格,山姆则在听一首叫做“Carry On My Wayward Son”的歌。
这两位仁兄年纪不大,听的歌倒是有些年头,看来都是喜欢怀旧的人。
庞谢能听到这么多,并不是这几位把声音放得特别大,或者他有意偷听,自从他晋升金丹境界之后,原本已经敏感到非人境界的五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就算是千米之外,有人低声呓语都听得清清楚楚,更不要说仅仅隔着两道门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夜色越来越浓,电视和音乐声都已消失,看样子对面三个人全都睡下。
庞谢休息了一阵,打算再练练别的术法,忽然听到窗外传来窸窸窣窣的爬墙声音,心中不由一动,推开窗子,向下望去。
只见楼下站着七八个人,手中提着各式各样的武器,有斧头,有匕首,有钢管,甚至还有两把锈迹斑斑的手枪。
其中站在最前面的一个人,手臂上打着绷带,正是几个小时之前,差点被迪恩打断胳膊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