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好相处的,你只要不太明显基本就是睁只眼闭只眼。
英语自习虽然也是同样的内容,但完全没法操作起来,毕竟一片不太标准的英语里面混着中文,实在太明显不过,想要用英文聊天,那么内容基本就只限定在了汤姆去机场忘记带护照或者玛丽曾经获得过芭蕾舞比赛优胜这种听力测试级别里了。
说真的,这还不如小学时学习的你好我叫什么来自哪里更有社交性。
何晴在上课的时候很认真,刘秀不好打扰于是就随便地翻着课本,从里面找出那些接近于小说的故事来解闷,顺便在插画上留下自己的独家见解。
当自习课上到一半时,教室的门再次被推开了,从外面走进来的是个穿着一身名牌运动服的学生,普通的长相似乎也因为那身名牌运动服变得耀眼起来。
从这名学生进到教室后,阅读的声音就越来越小,当学生走到讲台上时,整间教室已经鸦雀无声为了。
然后就是台下同学和台上学生打招呼的声音,从这活跃度来看,这个名牌运动服绝对是扳机风云人物那类。
刘秀在看到那张普通的脸后就想起这是谁了,正是之前和何晴聊到过的王杰。
王杰站在台上,骄傲地环视着教室里的同学,那样子像极了巡视底盘的山猴子大王。和底下坐着的这群同学相比,王杰简直不要太自我感觉良好,重生的他在经验和阅历上比眼前这帮还没长大的小孩子高上不知多少,想没有优越感都不可能。
曾经的王杰是班上混得最差那批人之一,但现在不一样了,他有了最大的优势,不光是对未来的了解还是能助他发财扬名的外挂,都让他和曾经的自己分道扬镳。
自己注定能够飞黄腾达,王杰也不介意带着这些同学一起,自己吃肉总能留口汤给他们,不过前提是要足够听话并且扶持得起来。
王杰最先注意到的就是坐在第一排的刘秀,不光是因为位置,也是因为王杰那张漂亮的脸。在他看来刘秀是整个班上最顺眼的人之一,不过未来的刘秀和自己一样只是垫底的,能力并不突出加上那张让人嫉妒的脸,所以王杰只是看了刘秀一眼就不再关注。
“同学们,从今天开始,我就叫这个名字了!”
这么宣扬着,王杰在黑板上用粉笔写下几个大字,王启哲。
王杰……王启哲用非常自豪的声音对同学们说到。
“我之前不是唱了首歌嘛,虽然只是我随便写的一首歌,不过没想到竟然获得了省里的嘉奖,而且省艺术大学的教授还把我的作品推荐去了京城。”
刘秀差点就忍不住想要翻白眼,这种装作低调自吹自擂形的装逼不要太明显,都叫人没眼看了。
不过王启哲还没说完,继续吹着他的光荣事迹。
“结果我的歌被京城的大人物,进一步被推荐去参加了全国歌唱大赛,已经入围了,接下来就需要我亲自到场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