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好端端的一顿饭菜,却因为金三顺和金宝儿这俩小丫头的一番鬼话,搞得宋志超有些郁闷,也有些尴尬,硬是吃不下去,生怕这俩再说出什么出格的话来。
为了化解尴尬的气氛,宋志超只好自顾自地饮酒。
他酒量本就不错,再加上那茅台酒也是好酒,饮多了不仅不舒服,反而感觉浑身热乎乎的。
金三顺见他一个劲儿只喝酒不吃菜,还以为自己做菜又做差了,拿了筷子试着夹了几口,感觉味道还可以。
又寻思,难道是会长大人口味变了?以前喜欢吃清淡的,现在喜欢重口味?
金三顺在这里瞎琢磨,朴春花却知道男人光喝酒不吃菜不好,于是就主动给宋志超夹了一些菜肴。
金宝儿也学着妈妈模样,也小大人般地夹了菜放到宋志超的盘子里。
宋志超莞尔,就说:“你们吃你们的,别管我。”
金三顺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一听宋志超这样说,又觉得老妈和小妹给会长夹菜抢了自己风头,就说:“是啊,你们就别操心了,会长大人喜欢吃什么菜他会自己夹的……我做的菜又不是不好吃!”说完还眼神哀怨地瞟了宋志超一眼,表示对他不吃菜无声的抗议。
宋志超见这娘仨如此模样,算是怕了,不得不随便吃几口菜,再饮一杯酒。
金三顺见他肯动筷子,就很高兴,也鬼鬼祟祟给自己倒杯酒,明明是嘴馋,还要说为了庆祝会长大人的节日干杯。
咕咕咕!
小保姆金三顺一口气饮了三杯酒。
不得不说,这丫头现在也算是“酒鬼”一枚,偷喝酒偷出酒量来了。
朴春花不饮酒,只是和宝儿一起喝饮料。
反倒是那一瓶茅台最后都进了宋志超和金三顺的肚子里。
等到九点左右。
宋志超看看时间不早了,却不愿意在这里留宿。
原因是他想要给出空间,让好久没见面的朴春花母女三人待在一起;倘若自己住在这里,估计这仨都放不开。
更重要的是,宋志超知道自己是什么定力,现在饮醉了酒,脑袋有些稀里糊涂的,尤其浑身燥热,又要面对大中小三个美女,指不定半夜起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甚至于,宋志超可以肯定,倘若自己半夜真的爬起来跑去找金三顺,这丫头绝对都不会拒绝。
反过来,宋志超更怕这丫头半夜主动跑到自己屋里头。
经过上次飞机醉酒事件,这个金三顺是什么品种的妖精,宋志超早已心里有数。
鉴于以上原因,于是宋志超就找了个理由,说自己还有事情要办,今晚就不住在家里了。
果然,一见宋志超要走。
金三顺就满脸的不高兴。
金宝儿也不高兴。
朴春花是个细心人,察觉出来宋志超是想要让她们母女三人在此团聚,心里就更加感激。
“我送你离开吧,会长大人!”
见宋志超穿了外套要走,金三顺忙不迭跑到前面准备开自己的小汽车送一送宋志超。
宋志超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你喝了那么多酒,怎么送我?把我带到沟里头怎么办?”
“这个……要不,我打电话帮你叫全司机过来?”金三顺也觉得脑袋晕晕,开车估计会很玄乎。
“不用了,他也累了好几天,让他在家好好休息一下。”宋志超打算到了外面随便找个酒店住一晚就OK,不用那么麻烦。
金三顺就没辙了,就又说要帮宋志超找出租车。
没等金三顺把话说完,朴春花主动站出来说,“会长大人,还是让我来送你吧!”
“你会开车?”宋志超诧异了一下,还以为朴春花要开车送自己。
朴春花就嫣然一笑,指了指门口扎着的一辆自行车说:“我用它来送你!”
……
宋志超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坐过自行车了。
这种堪称很原始的“交通工具”,在宋志超的印象里只有在老家南都的时候乘坐过。
朴春花对这辆自行车很爱惜。
因为这辆银色的“三千里”自行车是她第一次发工资的时候购买的。
没错,这辆自行车的品牌名就叫“三千里”,乃是南北嘲笑分裂时候诞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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