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放在心里的事10
本以为这人得查完房才回来,没想到提前这么多,车刚在楼下停好老虎就知道了,汪汪叫,眼巴巴地趴在窗户上,深情款款地看着从车上下来的男人。
念初:“……”
她开了个罐头,端在手里,这么多天,这是头一次除了生病想别的事情,逗她家老虎:“可香了,有没有谁想吃?”
老虎扭头瞧瞧,是馋的,可大狗也有大狗的尊严,知道主人逗它呢。
是罐头重要还是小宁爷重要?
这个选择对于老虎来说不太难,它选了宁言书,并且在他上楼、念初告状说养了一只白眼儿狼后,得到了另外一份嘉奖。
男人给它开罐头,呼噜呼噜毛,它乐颠颠地吃起来,尾巴甩啊甩,觉得不能更喜欢他了。
伺候好狗大爷,宁言书回头瞧吃醋的小姑娘,见她打扮过,笑了,把人抱住,闻一闻,说:“你这样真好看。”
小宁爷夸人是真心实意地夸,眼神专注,叫人不好意思。
“害羞了?”他低头,沉声问。
念初躲着他,耳朵红了。
“换做以前。”他说,“你肯定不脸红,还特骄傲,小胸脯一挺,说可不是,我可好看了。”
念初笑了一下,她都忘记自己从前是什么德行了。
“那时候你脸皮比城墙还厚。”宁言书刮了一下她的脸。“不过现在有现在的好,文静了。”
“你喜欢从前的我还是现在的我?”
“都喜欢。”这问题都不用考虑,只要是这个人,不管变成什么样,他都喜欢的。
“走吧。”他牵着她往外走,点点脚边的狗狗们,“乖乖看家。”
路上,买了束花,花店是念初很喜欢的场所,花朵欣欣向上,即使被剪去了根脉也能绽放。满屋子淡淡的花香之中,她小心挑选,想选一束那个女孩会喜欢的花束。能带给她一份好心情。
宁言书一旁等着,让她慢慢挑。
有人喜欢艳丽的红玫瑰,有人喜欢清新的百合,念初转一圈,还是中意雏菊,店里有刚到的粉色小花,她要了一扎,用简单的素纸包起来,就很好看了。
车子开进协和,下车时,宁言书搀了念初一下,接着就要牵手。小丫头躲开,有些怯怯,怕在他的工作单位给他丢人,她这样,要是叫人家知道了,瞧不起他怎么办?
宁言书这人,从小含着金汤勺出生,锦衣玉食地长大,从来都是别人羡慕他,没有他比不上别人的时候,唯独她叫他落了下乘。
念初一直觉得,他应该有一个身体健康的伴侣,家世也要相当,出去可以给他撑门面,与他一道见同事的时候没有短处,能长脸。
现在,她不但家世不好,身体也不好,短处一箩筐。最好还是不要牵手了,后头跟着,尽量避免被别人知道的好。
可她想左了。
这种事男人不在意。
牵着她,放缓了步子往前走,路上遇见熟人,打个招呼,坦坦荡荡,还有些得意——
瞧,我姑娘漂亮吧!够你们羡慕的!
上了17楼,正好沈大夫在,停下来说几句话,这俊男靓女的站在一块,叫人总回头看。
血液科的病房念初是很熟悉的,俩大夫说话她听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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