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欲念,偏又觉得比水**融的时候更加的贴近。
过了一小会儿,向暖贴在他胸前,睁眼看着远处的高楼林立,感叹似的说道:“我今天在街上碰到向晴了。”
怪不得情绪不对。“她为难你了?”
“她跟庞煜阳的新欢就跟两只斗鸡似的当街打了起来。她向来心高气傲,在我面前尤其如此。大概是觉得这么丢脸的一面恰好被我看了去,所以气愤难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
“难过?”牧野撩起她的长发,当玩具似的捏在指尖上把玩。
向暖摇摇头,轻轻地吐出一口气。“难过倒不至于,只是有些感慨。以前向晴自诩美貌和聪明,总喜欢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谁知道天天玩鹰的人有一天也被鹰啄了眼,竟然堕落到为争男人跟别的女人当街打斗。”
“哼,想荣华富贵想疯了。”
可不是么?
古往今来,多少人为这东西执迷不悔,铤而走险,甚至不惜灰飞烟灭。
像向晴这样心高气傲又长得花容月貌的女人,又怎么会甘于嫁个普通的男人一辈子平平无奇地过?就算没有庞煜阳,也会是别人。终归她想要的幸福,从一开始就寄托在男人的身上,她只有这么一条路可走。
可就像书里说的,将希望寄托于别人身上是很愚蠢的行为。凭着一张脸一副好身材,纵然真的能攀上高枝,也不见得能一辈子稳坐钓鱼台。因为再倾国倾城的美人都有人老珠黄的一天,等她容颜憔悴,那个本就贪恋色相的男人怎么可能不移情别恋?
“是啊。庞煜阳那个新欢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两个人还不知道怎么你死我活呢。不过,这不是我该操心的。”
“就是。有那个闲工夫,还不如好好伺候你男人。”
向暖笑了笑,手指往他胸口一戳。“我这些日子伺候得还少吗?”
简直恨不得把他当祖宗供着,只求他早日康复。
“还不够。”他捏住她的手指,往嘴里一送。
向暖想屈起手指头躲开,却还是比不上他的迅捷过人。指尖被湿热的口腔包裹,还被牙齿不轻不重地啃咬,一股势不可挡的酥麻就这么四窜开来,跟泥鳅似的滑不溜秋,挡不住也抓不住。
“你别闹了。”向暖酥麻得身子发软,却又不想跟着他胡闹。“既然有时间,咱们回大院去看看果果吧?你马上又要回军营了,这几天就多花点时间陪她,否则等下次回来她又该不认你了。”
其实就算牧野这会儿把果果伺候得跟祖宗似的,一年半载之后她也一样将牧野忘得一干二净。一个两岁多的小娃娃,还能指望她仅靠一点记忆来长久地记住一个人吗?
牧野没吱声,心里想的是:等他一年半载之后回来,他跟向暖之间刚培养出来的契合估计也会消弭得七七八八了。时间和距离都是极为可怕的东西,再深刻的情分和记忆都躲不过它的毒手。
向暖见他定定地看着自己不说话,脸色晦暗不明,顿时就紧张起来。“怎么了?我说错话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