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家中很多老人们都知道,经期血可以治鬼辟邪。至于具体的用法,我来说上一说。取第二天的经期血,混合朱砂若干,调成黏糊状即可。用黑狗的毛,沾取一些,涂在自己的双手掌心、双脚脚底、印堂等处,以画圈的形式,直到看起来是淡红色为止。
为什么非要取第二天的呢?
因为第一天排出体外的为肮脏秽物,不足以达到“阴”道,第三天以后,则太过清淡,效果不如第二天的好。这种办法是以阴克阴。走夜路的时候,双手合十,路边的孤魂野鬼便都不会近你的身。经期血治鬼,有人说恶心,用起来太脏,但必要时,保命最要紧,你们说呢?
我把洗衣水倒到石缝里去,问外婆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县城玩儿?外婆说不去,跟我们说吃了早饭再去,我实在等不及想吃肉了,于是说不饿,等到了县城再吃,中午顺便把沈妍接回来。
外婆听到我这么说,也没说什么,只让我们路上小心。
我们去车库取车,灵正外出居然没开车,他到底去哪里了嘛?手机也不带,真是让人担心。不过……此时此刻,我还是以一顿肉为主了。要不是被灵正逼得天天以素菜为食,我也不必冒这么大险,只为吃上一顿肉。
开车到了县城,凌王墓给严相慈打了电话,问清楚了金世遗家酒店的地方,直接开了过去。
金世遗和沈妍已经站在酒店门口等着我们了,沈妍笑话我为了顿吃的,连灵正都不要了。其实吧,我并不是不担心灵正,而是我心里觉得灵正这次外出,谁都没告诉,连凌王墓也没告诉,而且也没开车,肯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而这个秘密,一定一定跟巫女婉儿有关的。
一想到灵正现在跟婉儿在一块儿,我这心里就直犯酸。
沈妍牵着我进酒店门,对这里轻车熟路的,看来已经不止一两次来这里了,她甚至是把这里当做自己家的产业了似的。金世遗看沈妍的眼神,充满了爱怜,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献给沈妍才好。
之前我在阴司黄泉岭,还真以为金世遗抛下沈妍不管了呢,还替沈妍不值过。后来又发生了些事情,现在再回想起来,金世遗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好老公。
金世遗说今天他爸爸掌勺,我们有口福了。
他爸爸,他是棺生子,爸爸和妈妈早亡,这个爸爸应该就是养父母了。
他还说他养父母都在乡下了,这一转眼已经在县城开起大酒店来了。我看了看这酒店,这么大的酒店,客人这么多,他爸爸掌勺,这有点怪怪的啊。怎么说,他爸也是个大老板啊,怎么还亲自动手了呢?
我好奇:“金世遗,你爸爸是厨师专业吗?”
金世遗摇头:“不是啊,他是学管理的,这酒店我很早以前就给他开了,他不愿意来打理,我就请人来管理了。我爸就带着妈回乡下种地去了,最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突然就说想学做菜,你说店里有几十个大厨,他一个老板去做什么菜?不过啊,这人嘛,活个百十来年的,总得有个爱好吧?这么一想,就不觉得奇怪了,我也就不管他了,随他去吧。”
沈妍拉了拉金世遗的袖子:“二货,你今天话会不会太多了?”
金世遗嘿嘿一笑:“我这不是高兴嘛,对了妍儿小宝贝,你答应我会多陪陪我爸爸的,你可不许耍赖哦。我把这店全送给你了,可以赚好多钱呢。”
“我一个玄道中人,有钱干什么?”
“是是是,我家妍儿说什么都是对的,么么哒。”
“恶心。”沈妍瞪了金世遗一眼,转头跟我说,“初一,走,姐请你吃白食去,往好了点啊,千万别跟姐客气。”
“你现在是没嫁进来,等你嫁进来,你就会觉得我是在吃你的白食了,哈哈。”
“吃就吃,姐管你一张嘴还是管得起的。”沈妍拉着我往旋转门走去,“想不到金世遗这二货还是个富一代,家大业大,请我们吃一顿饭又有什么关系?”
我把手往她肩上一搭,“这可是你说的啊,那我就敞开了膀子吃了啊。粉蒸肉、糖醋排骨、蜜汁鸡、啤酒鸭……捡荤的上啊,我要吃肉,各种肉……”我说那些菜名的时候,暗自咽了好几口口水。
进了酒店,迎面一阵凉风袭来,我硬生生地打了个寒颤。
我拉了拉凌王墓,悄悄说道:“凌王墓,这地方怎么……有种鬼气森森的感觉呢?”
凌王墓一脸冷傲的样子:“鬼来杀掉就行了,怕什么?”
正说着,我们走到了前台,那工作人员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小姑娘,对着我们甜甜地笑着:“不好意思各位,我们店没有预约的话,是没有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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