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司马落预料一样,曹云就是在耍自己,原本应该在欧洲什么鬼岛的他,准时的出现在第二庭庭审现场,坐在主律师魏君的身边。
不仅司马落预料到,陆一航也猜到。今天他们全坐在听审席上,让大家意外的是东方集团法务部,没有律师证的律师呼延屏也出现在听审席上。除此之外,南宫腾飞,欧阳逸,令狐恬儿都来了。如同曹云经常去听他们的庭审一样,他们也是来看曹云的表演。
商界,司法界,金融界,教育界甚至是IT行业都一样,不能不去了解别人的产品。也许别人产品不够高端大气,但是找到对方产品的优点和缺点,才能让自己进步。这也是为什么检控官不如名律师的原因之一,很多检控官天赋才能是有的,但他们是铁饭碗,不需要充电进步,而且充电了未必能进步,能力不是判断他们是否能进步的标准。在外面不一样,能力和薪水挂钩。
曹云:“麻烦控方先发表看法。”
九尾没什么心计,觉得曹云要求合理,于是就吧啦吧啦的念读资料,说明金额巨大,对烈焰的运作有直接的影响。这一口气说了二十分钟,听的大家昏昏欲睡。不是九尾不行,这是检控官的工作,只不过九尾很仔细很认真,介绍和解释了每个细节。她甚至模拟过庭审曹云可能找的茬,事先完善了资料。
九尾最后道:“就此,鉴于涉案金额巨大,请法官从重量刑。”
曹云站起来:“法官大人,我认为本案还需要一个阶段性裁定。”
法官问:“裁定和本案有关?”
曹云回答:“有直接关系。”
法官问:“什么问题?”
曹云道:“本案是王传加入烈焰犯罪团伙,还是烈焰诈骗王传,辩护席对此存有异议。”
法庭沉默数秒后,听审席位置炸锅了。
“能这么打?”
“不知道。”
“未必不行?垂死挣扎?”
“曹云是有备而来,九尾完全没有准备,我看好曹云。”
“肃静。”法官连连敲锤子,法庭维持秩序警察上前制止大家讨论。
大家安静下来后,清楚听见九尾的声音:“你是不是傻了?本案和诈骗有什么关系?”
曹云举住手让九尾闭嘴,拿起麦克风站立在辩席上,道:“第一个问题,王传对烈焰几乎一无所知。他不知道其他烈焰法官的身份,不知道CEO的身份,不知道佣军保安的公司,除了作为烈焰法官出席烈焰法庭之外,没有任何参与烈焰营运的行为和举动。第二个问题,被告协助王传汇款的账户,全部是烈焰提供的渠道账户,王传从来没有去了解过这些渠道的情况,也没有人向他解释金钱的去向。第三个问题,根据王传的说明,王传连基本人事权,知情权都没有。第四个问题:王传被捕很久了,烈焰方面没有任何表示。并且在王传被捕期间,他们还继续进行追逃游戏,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曹云:“综上所述四个问题总结来说,就是烈焰看重王传有钱没地方花,闲着难受,于是成立了烈焰诈骗小组。以烈焰法官身份为引,诱骗王传陆续向烈焰账户汇款四千万美元。加入烈焰之后,王传发现自己完全是个空壳。不仅没有任何权利,而且还有内部规则限制其在烈焰法庭上的发言。”
曹云:“所以王传不仅没有实质性的加入烈焰,参与他们的犯罪活动。反而是以为被烈焰欺骗的受害者。王传不仅不犯法,而且是受害者。但是由于王传被欺骗的太深,加上司法部门推波助澜,不去考虑王传在案件中的得失,只考虑王传拥有一个烈焰法官的头衔,就将王传定为烈焰犯罪团伙的主犯。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就此,辩护席要求法庭对王传涉嫌罪名进行裁定。”
证人席的王传泪流满面:“我踏马应该雇你啊。”自己那个什么鬼律师。
曹云并非没有依据,烈焰内审时竹说明过烈焰的结构。核心三人加两个凯子,没事凯子掏钱,有事凯子顶罪。客观实质来说,王传确实是被烈焰坑的受害者。
十几秒的安静后,法官道:“王传已经在认罪书上签字。”
曹云道:“王传签字他认罪是他的事,我们要寻找的是事实。王传到了现在还认为自己是罪有应得,却不知道三法官两凯子是烈焰法庭标配。凯子是什么?没事投资,有事顶罪。试问烈焰真的没有追求吗?烈焰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原烈焰部分,明显的冲击和干涉司法公正。第二部分,他们减轻了犯罪程度,甚至开始玩起了真人秀,目的是什么?是敛财。在打开了烈焰名气之后,他们就开始利用烈焰来盈利。王传就是他们盯上最大的凯子。”
曹云:“区分是否诈骗,首先要计算下王传加入烈焰后烈焰活动的开销,烈焰的开销根据我的估算大约是五百万美元,烈焰却要求王传汇款了四千万美元。第二部分,王传是否在烈焰法庭工作中盈利,盈利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资产盈利,显然没有。第二部分是心理成就感盈利,刚才我说,王传只是个空壳,连在法庭上发言的权利都没有,所以根本不存在心理盈利。”
曹云:“第三部分,王传是否改变过烈焰法庭的人事结构,改变过烈焰运作规章或者任何一草一木?没有,事实上王传对烈焰法庭没有任何影响。王传在口供中称,想安排自己的人也就是六月去邮轮,但是被二号法官以容易暴露为由否定。王传提出重申两年前的某案,也被二号法官以取证太难而否定。在王传认罪书写的很清楚。”
曹云:“第四部分,王传加入烈焰犯罪团伙后,对烈焰犯罪团伙有任何的改变吗?答案是没有,就这样王传竟然成了主犯?Ok,他喜欢我没意见,但是我的当事人有意见。烈焰不仅是一个跨国犯罪团伙,更是一个跨国诈骗团伙。引这些富豪们投资,给他们一个虚职,诈骗他们的钱财,却不需要向他们解释烈焰的任何花销。”
曹云:“综上所述,王传是烈焰诈骗团伙的牺牲品,不是烈焰犯罪团伙的主犯。此致,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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