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军会合的话,旭烈兀的军队就会给分割成好几块,彼此之间互不相联,无法支援,也就是说被全歼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
而现在,这种可能性已经达到百分之九十了,这种可能性还在增大,达到百分百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在没有预备兵力可以动用的情况下,旭烈兀就没有难以选择的问题,他要做的事情非常简单,就是坚决顶住。一支军队处在他这种情况下,还有一股非常重要的力量可以使用,那就是统帅的魅力,该是统帅发挥个人魅力的时候了。
“你们跟我来!”旭烈兀一下抽出弯刀,对亲兵们命令。一拍马背,率先冲了出去,亲兵们拔出弯刀,跟在后面冲了上去。
旭烈兀一马当先,端的是称得上骠悍异常,他手一挥,他的亲兵齐声吼道:“伊儿汗万岁!”亲兵只有数百人,但是个个是高喉咙,大嗓子,吼起来的声势仍是不小,混战中的色目军队寻声望去,只见旭烈兀身先士卒,开始了冲杀。
不用怀疑,旭烈兀是那种能够得到士卒爱戴的统帅,他的个人英勇行为马上就收到了成效,处于下风的色目士卒为他的行为所激励,无不是舍身力战,打得异常顽强,韧性十足,形势大有起色。
统帅的个人英勇行为往往在战争中能够决定成败,熟悉战史的朋友们肯定会赞成这点,别的不说,光是蒙古人进行的战争就足以说明这点,比如艾因贾鲁之战就是因为忽都思的个人英勇行为才在最危急时刻扭转了战局,旭烈兀在中东遭到第一个大败仗。成吉思汗进行的野狐岭大战,要不是成吉思汗身先士卒,激励士气的话,那一仗的胜负之数还很难说。
当然,这种个人行动的功效有多大,必须还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统帅为士卒喜爱程度,越是得到士卒爱戴,其效果越好。旭烈兀为士卒爱戴,他的个人行为能够产生很大的作用,这点马上就显现出来,色目士卒好象吃了兴奋剂似的,个个精神抖擞,宋军的进攻一度被扼止了。
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常用办法处理,一种是李隽披挂上阵,以此来激励士气,以李隽在宋军心目中神明一样的地位,要是他上阵的话,宋军的表现会精彩得多。但是,李隽并没有选择这种方式,而是选择另一种方式,那就是抓住旭烈兀,这招就是我们常说的打蛇打七寸,用兵法来说就是“擒贼擒王”,没有了旭烈兀,他的军队就是一盘散沙,不攻自破。
“旭烈兀不简单!”李隽站在高岗上,望着在阵中来回冲杀的旭烈兀,很是赞叹。
清风子点头赞同,道:“旭烈兀的勇悍,贫道早有耳闻,没想到其勇悍如斯,真是少见!皇上,千万不能让他走脱。”
“他能不能幸免,就要看幸运会不会再次眷顾他。让我们的鹰放飞吧!”李隽以诗人的口吻说。清风子明白他的意思,袍袖一拂,一阵炮声响起。
这是信炮,得到消息的玄甲骑兵改变进攻方向,直朝旭烈兀扑去。玄甲骑兵能征善战,要是扑向旭烈兀,旭烈兀就是有三头六臂也别想逃掉,一支色目军队马上拦截玄甲骑兵。
就在玄甲骑兵扑向旭烈兀的同时,代远军指挥下的火枪兵也朝旭烈兀扑去。突破色目军团的阵势后,抓捕旭烈兀是火枪兵的一个任务,玄甲骑兵的行动只不过是给他们提供增援,分散色目军团的兵力与注意力而已。
色目军团果然上当,等他们发觉时,火枪兵已经推进了不少,忙抽出一支军队来阻止,可是他们这种冷兵器遇上热兵器,自然是处于下风。一阵砰砰之声过后,色目军队撂下了一地的尸体,无法阻止火枪兵的推进。
正在冲杀的旭烈兀很快就感到了危险,他判明情况后认为自己在这一战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份量,千万不能落入宋军的手里。他只是从作用上判断,是不是有些怕死,就不得而知了。带着他的亲兵,杀向另一个方向。
旭烈兀的算盘打得绝对够精,他冲杀的方向正好与火枪兵的方向相反,要是他的计划成功的话,火枪兵要追上他真的是很困难。
天算不如人算,他还没冲多远,他前面站着一支穿着蒙古衣服的军队,个个身材高大,非常骠悍。旭烈兀以行家的眼光一眼就看出,这些大汉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优秀军人。对于旭烈兀来说,他是太需要有生力量了,这支军队完好无损,正是他需要的军队,很是高兴地道:“你们,跟着本汗冲杀。”
他的命令威行万里,无人敢于反对,可是为首的大汉却象没听见似的,冷冷一笑,道:“不是我们跟着你冲杀,而是你跟着我们走!”
听了这话,旭烈兀的眼珠差点掉下来了,脸一沉,喝道:“大胆。你是哪部分的?竟敢不听本汗号令。”
尽管旭烈兀处于困境中,但是他的话仍然能够决定人的生死,跟在他身后的亲兵为这个大汉担心不已,心想你们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和他如此说话,真的是活得不奈烦了。
为首大汉好象没有听出旭烈兀语气的严厉,冷冷地道:“你不用急,我们会告诉你我们是哪部分的。你听好了,我们是大宋朝特种部队,我是许光汉。奉皇上旨意,特来生擒你。”
南宋的特种部队,旭烈兀虽然没有对上过,但是他从忽必烈给他的资料中了解到这是一支善于暗中活动的精锐部队,最善于实施斩首行动,听了许光汉的话立知不妙,喝道:“杀光他们。”
就是他不说,他的亲兵也知道怎么做,举起弯刀,一拍马背,对准许光汉他们冲过去。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并不是刀光闪过,鲜血迸溅,而是砰砰之声响起,亲兵们一个接一个摔落马下。
许光汉飞身而上,手里的火铳对淮旭烈兀的马头就开火了,一团火光闪过,旭烈兀的坐骑惨嘶一声,脑袋给轰得象烂西瓜一样炸开,摔倒在地上。旭烈兀的身手特别敏捷,还没等死马摔在地上,就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旭烈兀一立定,手里的弯刀就挥开了,想进行最后的抵抗,砰砰两声枪响,许光汉左手里多出一支火铳,正冒着青烟。他身后一个种特兵手里的火铳也在冒着青烟。这两枪不偏不歪,正好打中旭烈兀的双腿,一声惨叫,旭烈兀摔倒在地上。
许光汉是一个优秀的特种部队指挥官,然而他此时的表现非常不优雅,要是旭烈兀是肉包子的话,他就是想吃肉包子的饿狗,一下扑上去,把旭烈兀抓起来,几个特种兵上来把旭烈兀捆了个结实。
旭烈兀十八岁跟随拔都西征,建立赫赫声威,叱咤风云一生,杀人无算,无论如何还是当得起“风云人物”四字的称誉,万未想到,到头来他却落得个给南宋活捉的结局,他气愤、郁闷、无奈,诸般复杂表情全写在变成猪肝色的脸上。
与旭烈兀晦气脸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许光汉一脸的阳光,真的是当得起阳光男人一说了,大手一挥,特种兵们脱掉蒙古服装,露出宋军装束,押着旭烈兀,欢快地吼起来:“旭烈兀给我们活捉了!”
这欢呼声开始只有为数不多的数百人,到后来声音越来越响亮,到最后是整个原野都响起了宋军的欢呼声“旭烈兀给我们活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