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正公集:日记》:“……十一日,由牡丹社总目阿禄古父子陪同进山,南路卑南番目各自率族众由本社循山辟路,出至昆仑坳相迎,其附近番社各缴贡物,以示输诚,并交还所扣日本船民四人。十八日,复有昆仑坳及内社番目率二百许众来,请领开路器具,愿为前驱;分别赏赉讫。”
“……自牡丹社以降,台南番社,次第就抚。四月以后,中心仑、妈梨也、阿栽米息、大笼藕、谢阿阁、龟仔笼藕等社番目陆续向化者颇众。……北路亦有淡水绅士李清琳以桶后六社番民归化禀。次日,淡水绅士曾捷春呈淡水西潭底、下楼等社男女番民四百余人名籍来;余以鞭长莫及,饬归淡水厅受而遣之。”
“……有成广澳之番目首领、秀姑峦之通事来营乞抚。其中别有大吧笼社、吗哒唵社,皆附近强番;节经设法招抚,番目等各率耆老、丁壮由通事引至新城归化,各赏酒食而归。吴学亮又送到查抚水里、审鹿等三十九社名册,计归化番丁、番口凡一万二千六百八十三人。”
“……二十五日,往狮头社受阻遇袭,凶番昼伏于莽中狙击行人,夜则燎于山巅诱我出队。军民夫役零星行走者,往往为所伺杀。以致枫港、枋寮各处道路为之不通。余恐原先归附之琅峤各社受观望而有异心,遂率队前往进剿,以连珠枪及排枪击之,凶番不敌,被击死者七十三名,余众逃散。我勇丁死十二人,伤七人,守备杨秀举、千总周占魁受伤。是夜至外狮头社,各社番目皆来请降。……此次奉抚番之命,以狮头社之变。易抚为剿,实出于万不得已。其主谋助恶各社果能悔罪输诚,缚献渠魁,以彰国典,则仰体朝廷好生之德,宽其胁从。”
“初九日,枋山民人有杨文选者,带至内龟纹社番目野艾、外龟纹社番目布阿里烟;又有射不力社番目郎阿郎者,带至中纹社番目龟六仔、周武滥社番目文阿蛋及散番等百余人款营乞降。余与示约七条:曰遵薙发、曰编户口、曰交凶犯、曰禁仇杀、曰立总目、曰恳番地、曰设番塾;以牡丹社首阿禄古、龟纹社首野艾,向为诸社头领。拔充总社目统之,着照约遵行。所统番社如有杀人,即着总目交凶;如三年之内各社并无擅杀一人,即将总目从优给赏。其狮头社余孽,探悉窜伏何社;即由何社限交,不许藏匿。阿禄古野艾及各番等均愿遵约。随将竹坑社更名曰永平社、本武社更名曰永福社、草山社更名曰永安社、内外狮头社更名曰内外永化社;胁从各社,均许自新。惟狮头社罪大恶极,漏网者不许复业。所有内外永化社,即着总社目另招屯垦。以昭炯戒。于枋寮地方先建番塾一区,令各社均送番童十数人,学语言文字,以达其情;习拜跪礼让。以柔其气。各番闻之,无不俯首帖服……”
“……此次抚番,南北各社均告以日人时时侵扰,呈送日人刀械为证。盖日本自颁‘废刀令’及‘四民皆兵令’以来。士族武人失其祖业,生计困窘,其政府欲为转移之计。遂暗怂之出外海拓殖,近年来日本国内屡有‘征台’、‘征韩’之论,甚嚣尘上,又暗夺琉球,窥伺朝鲜,恐他日必为中国之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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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那四个日本人,你要不要过去看看?”
听了杨在元的建议,林义哲有些奇怪的抬起了头。
“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楚荣?”
“这四个人报上来的身份是渔民,可我看当中有两个,不太象是打渔的。”杨在元将一张表格呈给了林义哲,“大人请看,这是他们填的身份籍贯和履历。”
林义哲接过表格看了一眼,看到两个日本名字“井上彦之助”和“山田良平”的后面籍贯一栏当中填的是“鹿児岛県”几个字时,心中不由得一动。
“是这两个人吗?”林义哲指着这两个人的名字问道。
“大人怎么猜到的?”杨在元奇道。
“这个地方过来的人,只怕不一定是渔民,武士还差不多。”林义哲冷笑了一声,“走,我这就过去瞧瞧。”
杨在元带着林义哲来到关押四个日本人的木屋前,看到林义哲到来,两名持枪守在门前的抚标卫队赶紧推开了木门,“哗”的一声,将那张沉厚的竹帘拉开,林义哲低头迈步走了进去。
地下,那四位“贵宾”正蜷曲的斜躺着,听见竹帘被拉开的声音,他们全都不由自主的齐齐的痉挛了一下!
林义哲悠闲的走到那四个日本人之前,低头俯视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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