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目光平淡。
她沉默地接过来,戴上了。
几个人便进了屋,一进去,便见空气中尘烟飞扬,发动机的声音轰隆隆,冬麦适应了一会,才看到里面放着一台残留着绿漆的机器,机器上有巨大的滚轮和传输带,而在机器的前方,坐着两个戴了帽子和口罩的女人,正快速地将羊毛续进滚动的刺轨中。
羊毛被刺轨吃下后,随着那轰隆隆的声音,被梳绒机加工,就在梳绒机的另一头,便出来了薄薄一层絮状的毛绒,那层毛絮轻柔地落在毛箱里,慢慢堆积,成了蓬松的一堆。
眼看着毛箱子里满了,牛金柳走过去,提了棍子往里面一压,原本蓬松的毛絮便被压下去,满了的箱子又空下来了。
路奎军过去那两个女人面前,问了问今天的情况,两个女人边续毛,边和他说话,说现在掏了几遍毛渣子,还有几袋子没过第一遍,喷水了吗,屋子里机器轰隆着,说话都特别大声,牛金柳则是抓了一把那絮状的毛绒给冬麦看。
“你看,这是第一遍的,其实里面还是不少毛,这个还得好几遍。”
冬麦好奇地看,果然,这些毛絮已经和最初的羊毛不一样了,能隐隐看到里面白絮般的羊绒,但也还残留着许多羊毛,如今只是被压平了而已。
这时候沈烈正在和路奎军说话,说的话冬麦听不太懂,说什么这次梳的是短毛,转数应该怎么调,又说刺轨开生毛的时候间距多少,好像那意思是这次梳绒机过的粗,估计得多梳两遍,还要让毛轴吃慢点。
冬麦听着云里雾里,心想这事可真复杂,看来自己是不可能干成,还是老老实实做菜吧。
从梳绒机房中出来,沈烈看看冬麦:“路哥,你们忙去吧,这里我看着就行,等出三遍,我看情况喷水,再让人拉出去晾。”
路奎军感激:“行,那麻烦你了,这几天多亏了你。”
沈烈扬眉,笑着说:“我还指望你教我呢!”
阳光底下,戴着口罩只露出眼睛的沈烈笑起来爽朗,好像连墨黑的眉都在发光。
冬麦忙收回视线,不看他了。
沈烈望了眼冬麦背影,回去梳绒机房中了。
冬麦跟着路奎军回去,心里却在想,沈烈这个人挺聪明的,他过来帮路奎军,其实也是在学师。
这梳绒可真是复杂,许多门道,什么刺辊什么间距,听着那意思,不同长短粗细的毛,间距和转数都不一样,都得调,这就是技术活了,一般人哪能懂。
但是沈烈现在帮着路奎军干,把他里头门道都学透了,以后自己干,说不定也能发财。
她又想起沈烈说过的羊绒市场前景,心里开始羡慕,想着懂文化知识就是不一样。
回到前面院子后,梳绒机的轰隆声顿时减淡了许多,这个时候那个叫红儿的丫头也热好了菜,喊他们呢,路奎军就让端上来,端上来后,路奎军看了看:“这都是你做的?”
冬麦点头:“是,昨晚上做的,今天拿过来,我估计味道不如刚开始好了,哥这里如果想吃新鲜的,我再做,味道肯定比现在好。”
冬麦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没底,怕人家的口味高,看不上,毕竟人家见识广。
路奎军却笑了,叹道:“你这手艺可真好,我乍一看,还以为是首都大饭店的手艺呢!”
旁边牛金柳已经迫不及待了:“那我想尝尝,刚忙了半天,我正好饿了。”
吃了一口后,牛金柳就不说话了,动作也停住。
冬麦担心地看着她:“嫂?”
牛金柳咽下口中的红煨肉,眼里放光,激动地道:“这也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最好的红烧肉!你太能了,怎么能把红烧肉做这么好吃?我这才知道,我以前吃的都不叫红烧肉!”
旁边路奎军一听,也忙拿了筷子尝,他尝的是旁边的炒鸡,尝了一口后,砸着嘴惊叹道:“好吃,确实好吃,而且色香味俱全,这是怎么做的,叫什么?这是鸡肉是吧?像鸡肉,可比鸡肉鲜,也比鸡肉香!”
冬麦看他们两个那样子,应该确实是很满意。
她舒了一口气,这下子心里有底了。
她笑了下,便解释起来:“这个叫雪梨炒鸡,是把鸡胸肉切片,用猪油熬熟了,炒三四次,再加上一勺香油,另外加点盐花,姜汁,花椒,最后加点雪梨薄片来入味。这是正宗的做法,不过咱要做席面,到时候不能这么精细,是走量的,普通鸡肉也可以用,做法上也稍减一些,味道会比这个稍浅,但是也不会差就是了。”
路奎军听得连连点头:“你这手艺可真行,我这次能请到你,菜保准差不了!”
牛金柳:“那当然了,我看这次谁来咱家吃席,可沾大光了!”
冬麦接下来又给他们两个介绍了其它几道菜,说起自己对这席面的打算,再添置哪些家常菜,怎么做起来节省食材却又能看上去洋气上档次,听得路奎军和牛金柳连连点头,自然是再没不满意的,冬麦可比陵城饭店大师傅水平高多了。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冬麦和路奎军两口子把菜单敲定下来,又说好了到时候席面上的人数,需要多少桌,需要采购多少食材,都分门别类理清楚了,最后开了一个单子,路奎军去找人采购。
冬麦道:“到时候我也跟着去,毕竟这食材挺重要的。”
路奎军再没不同意的,连连点头。
这个时候已经差不多到了中午,冬麦打算离开,路奎军两口子非要留饭,冬麦推不过,又想着干脆自己小露一手,当下就留了,帮着去厨房做饭,厨房里有鱼有鸭,她稍微整治了一番,味道自然不错。
谁知道到了吃饭时候,路奎军弟弟路奎豪来了,沈烈竟然也来了,一屋子五个人,冬麦顿时尴尬起来。
偏偏这个时候,路奎军还向沈烈夸:“沈烈,你尝尝,看看这是冬麦做的菜,真好吃,你瞧瞧人家这手艺,这必须是去豪华大饭店才能吃上的!”
“你还记得咱那年在——”
路奎军话说到一半,卡住了,他笑了笑,生硬地转了话题:“这个好吃,比咱以前吃过的不差!冬麦可真能耐,做饭这么好吃,她的鱼汤也好吃,肉都烂在汤里,等哪天一定尝尝。”
冬麦便笑了:“那个得需要火候慢慢做,以后有机会再给哥嫂做了吃。”
沈烈淡淡地看了冬麦一眼,却是道:“我喝过,以前去她摊上喝,她烙的烧饼熬的鸡汤鸡肉也都挺好吃的。”
路奎军有些惊讶,看看沈烈,看看冬麦,他一直以为这两个人不熟,对于沈烈来说,冬麦就是隔壁家不怎么吭声的小媳妇,他还记得最初他见到冬麦,让冬麦两口子上车,沈烈好像有些排斥。
他没想到,没想到——
旁边牛金柳忙打了一个哈哈:“这么多好吃的,你废什么话?!赶紧吃,赶紧吃!”
路奎军猛然意识到什么,忙说:“吃菜,吃菜!”
从路家村出来时,沈烈是和冬麦一起的,骑着自行车,并排走。
沈烈:“我打听了打听,知道怎么回事了,你也犯不着难受,其实就是没什么缘分。”
冬麦本来想着赶紧骑车子回家省得和他多说话,现在一听,便有些不高兴了:“你能不提这个吗?我不想听。”
沈烈忙道:“好好好,我不提。”
冬麦无奈瞪他一眼,没再吭声。
然而沈烈的心一下子就停在那了。
冬麦瞪他那一眼,湿润润的,像是春天刚下过雨的泥土地,让人心里也跟着潮乎乎。
他骑着车子,望着前方,脸上竟然有些发烫,只好掩饰性地咳了声,才继续说:“这几天我去了一趟内蒙,所以没过去看你。”
冬麦:“是吗?”
沈烈:“你是不是以为那天你和我那么说了,我就消失了?”
冬麦慢悠悠地看他一眼:“我没这么认为。”
沈烈:“那你是怎么认为的?”
冬麦:“我没想过。”
沈烈:“没想过?”
冬麦:“是啊,你去了哪儿,关我什么事,我才不会特意去想呢!”
沈烈听了,默了一会,最后终于说:“冬麦,你是不是故意气我的,是吗?”
冬麦:“我说的是实话。”
沈烈:“那你干嘛恼我?”
冬麦:“我恼你?你哪只眼看到我恼你了?”
沈烈:“就现在,和我说话没好气,咱们认识这么久,我也帮过你,你也帮过我,我们应该是朋友,你这是对待朋友的态度吗?”
冬麦顿时无言以对。
她反思了下,她和沈烈说话,确实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带着情绪。
这很奇怪了,她和父母兄嫂说话不会,她和孟家两口子说话不会,她和她不喜欢的孙红霞说话也不会,至于和陆靖安,自然也不会。
她对待一切人都是平淡温和,唯独见了他,好像顿时像一只猫竖起尾巴来,处处提防。
之后两个人之间好像一下子沉默了,冬麦不说话,沈烈也就不说话。
现在天已经变暖和了,风中飘着柳絮,有着庄稼初长时青涩的气息,那是从小熟悉的味道。
冬麦闷头骑着自行车,她不知道沈烈怎么想的,也搞不清楚自己怎么想的了。
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岔路口,往前,一条道去松山村,一条道去东郭村,两个人得分开了。
沈烈停下来,脚着地,支撑住自行车:“冬麦,问你个事。”
冬麦知道两个人要分开了,她预料到他会说点什么,现在他突然开口,且语气那么郑重,她还是心里一顿。
一顿后,便狂跳不已,她低声说:“你问。”
沈烈:“如果不考虑别的,如果你相亲,遇上我,你会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当他说出来后,他目光低垂,落在旁边草地上,二月兰已经开出来了,挺好看的一朵花,随着风就那么摇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