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最后结果当然是远超他们标准的。
“琦玉小姐,冒昧问一句。”看着结果单的面试官产生一些疑惑,“既然您在受伤后依然能够战斗,那为什么要选择退役呢?”
“职业英雄的工作强度很大,最重要的是,需要大量时间巡视城市。”我伸手揉了揉膝盖,“相比之下,贵公司的工作只需要待在本丸之中,对我这双腿来说方便太多了。”
其实这非我本意。
我只是已经无比厌烦了作国家道德模范的NO.1职业英雄,我不介意作国家暴力机器,但我其实很烦职业英雄的条条规规,尤其是不能擅自制裁Villain的铁则。我不是说这样不对,但以我的性格,我无法发自肺腑的认可这一点。
我曾制服过虐杀107人的变态*屏蔽的关键字*魔,在打断了他四肢,送他给收押后也收到了故意伤害罪的起诉。以司法来说,这是常规操作,而表面接受一切调查和诉讼的我内心满腹牢骚。
烦。
唉,这个时候我真羡慕我的表哥所在的世界。他也是个职业英雄,但对怪人打杀都是不犯法的,随意处置的。
真心话是不能随便坦露的。我更不便说,其实当年选择成为职业英雄只是因为在父亲眼中是最好的工作,为了偷懒,而且那时候我郁郁寡欢,没什么特别想做的事情,也为了令父亲不再对我“横眉冷眼”、挑剔再三,我才选择如此。而后来能混到Top的位置,也纯粹是我天赋异禀的缘故。
这说出来实在不好。我作为职业英雄来讲,无论是动机还是觉悟都不够,但这些年我也确实算得上兢兢业业了。
幸而,我搪塞面试的理由被顺利地接受认可了。
在确定了武力值后,接下来的面试变得非常顺利。面试官们一致认为,曾是NO.1英雄的我完全是可以信任的,即使透露了有悖保密原则的信息也无妨。所以他们推心置腹的讲了许多有关暗黑本丸和审神者的事情。这也让还没签订劳务合同的我提前知道了,他们所掌控的非人类是什么了。
是有着人类化形的古董刀剑,他们称之为“刀剑付丧神”。
“妖怪?”我对志怪研究不多,记得母亲有本书对付丧神的归类为精怪。
在我心里,精怪=妖怪。
“不不不,虽然是付丧神,却是有着神格。在高天原百万神明中有席位的。”
面试官解释道。
“哦……那就是说,我要做的工作是净化被污染的神明,或者斩杀彻底失去神格,堕为鬼怪的神明?……”我总结说。
同时,心里十分怀疑,人类灵能者真的有净化神明的能力和资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