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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吧你。”她知道林楚汉在逃避。

    “嗯,我一定会把你娶回家。”林子予强调。

    “我本来想等你,等你读完书的。但是时间不等人,老人家身体越来越不好了……而且,与你的家人抗争到底,把你娶回家受苦,我心有不甘的。”

    “嗯……”林子予是明白的,无论是谁都能理解,婚姻不该扣在现在的她身上。

    “其实我期待着和你在一起的生活,也许我们会有个孩子,我会学着做饭,你会及时回家吃晚饭。但是我似乎浪费了你太多的时间,我很抱歉,也感到很内疚。我记仇记了太久。我心里好像有根刺,我是怕什么而迟迟拔不去。没有时间让你浪费,也没有机会让我爱你。我伤心,你从来维护着你的默默等待。我爱你。”

    林子予是愈发想念林楚汉,是因为常年不归家的被斥吗?还是因为他此刻心中太多抑怨难安?或是因为她对故土人儿的思念压抑太久?再难道是她的软肋在没有防御的情况下耀武扬威?

    也不知道为什么,照样地坐着,照样地打开电脑,照样地拿书,一切动作都很平常很平常,就是眼泪一直流着,来不及擦,有的眼泪一直流,流着流着就滑到下巴,滑到脖子,有的滴到桌上,有的滴到地板上,后来她停住,看着那些被泪水打湿的地方,忍不住嘶哑着嗓子哭了出来。

    她的电脑开着微信,打开与林楚汉的对话框,坐在面前两个多小时,信息提示音不断。

    然后慢慢静下来,没有一条林楚汉的信息。每当她想发点什么,敲出来删掉,删掉又继续敲,敲出来又删掉。她嘲笑着自己的伪善和伤感,关掉了对话框,一点一点贯彻那样的决心。

    只是如果你现在就在面前,或许我根本做不到了。真的很想要你的一个拥抱。

    林子予下了楼,在三月透着寒气的风里颤抖着点了支烟。

    见到认识不久的王一翰刚下车,她一边走出一楼大堂,一边吸了最后一口烟,她将烟蒂弹到门口三阶楼梯的地上,正看着溅射出来的暖黄色星光,王一翰已经抱着她,也吻住了她,她将胸腔里的烟呼出,送往王一翰的口腔、鼻内。她觉得他们那么相似,她一厢情愿地觉得此时他就是林楚汉。

    回到屋内,林子予坐在桌前又燃起一根烟,同时还点燃一个香薰蜡烛,坐在另一张椅子上的王一翰立刻站起来,抢过她的烟,捻灭在装着咖啡渣的小盘里,说:“你真的只是习惯了他而已,如果换个人代替他留在你身边,你根本不会很难过,甚至不会想起他。”

    林子予心里明明白白,哪听王一翰说些什么。她清楚知道自己那根本不是习惯,因为林楚汉一直不是近在眼前,不是她能触碰到的。林楚汉更像一个灵魂,一个早就住在她体内的灵魂。

    “他们都说我可以忘记你。忘记你?我的每一段回忆都关于你。你就像我的一个灵魂,活在我身体的每一寸,你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无法将你抽离。我的每一段思绪都关于你。我读的书字里行间都在描写你,我看的电影帧帧幕幕都在演着你,我走过的地方大街小巷都在闪烁着你的身影。”

    林子予坐回到床上,往后一倒,呆滞地看着天花板的白炽灯,她觉得自己的眼睛被刺得生疼,好像要瞎了,“是吗?”她没等王一翰说话,“关灯睡觉吧。”

    一整晚他把林子予抱得死死的。她甚至觉得很热,热得要出汗了。每当她要腾出空间呼吸,王一翰只是换个姿势又把她抱得死死的。

    “我最终让眼前不爱的人突破了边界,他好像看到我的脆弱,也打败我的强悍,走在我安全距离的范围内,大摇大摆,扬言要替代我的那些爱人。也许后来的每一个蜷缩在被窝里啜泣的夜晚里,我都会想起来他,想起他比你勇敢的诺言和行为,想起他紧紧抓住我时那种热烈殷切的坦然,想起他伏在我耳边用他浑身的薄荷柠香抚慰我蠢蠢欲动的心事。但是不知为何我心疼,我也不知这心疼到底为谁。好像我全然记得,记得风吹过,雨来过,阴冷又习习的天气里被你抱着躲进被窝,作一番耳鬓厮磨。又记得我这里雪下过,晴天经此又路过,在凛寒又瑟瑟的日子里被你牵挂着荡漾悠悠的惬笑,揉碎一地的冰渣子,温暖阳光直降落。我年年岁岁的暮暮朝朝都想陪你度过,芸芸众生的茫茫人海都想你与我同落座,默默此生的落落芳华只想和你去寻人间烟火。”

    林子予习惯记录,从在阅读碰到的深刻的字词句段,到日常中的每一件小事。她也会偶尔写写心理分析的文章以用于实习的推广,她太频繁地想起林楚汉,终于是忍不住打了电话。

    林子予先打招呼:“喂。”

    “喂?”林楚汉的声音好像是刚睡醒。

    “写东西。”

    “想到你。”

    “找你一下。”

    林楚汉沉默了好一会儿后,说:“又写荤段子。”

    “你在就行。”她挂了电话,继续写。

    林子予好像解决了什么大事,舒畅了内心的郁结。忙完了自己的事情,她又打了电话:“你那里看得到月亮吗?”她看着窗前的月亮,只觉得落寞,便问了问他。

    “能看到你。”林楚汉温柔地说着,催促林子予早点睡觉。

    “子予,我曾经听过一首好听的歌,单曲循环了好多次直到厌恶。我又开始听了好多歌,觉得不错,但是我没有单循过这些歌。后来我再听那首听到厌恶的歌,发现还是它最好听。

    我们爱上一个人就像搬进一座新房子。一开始我们都会爱上房子里崭新的一切,陶醉在每一个拥有它、被它拥有的清晨,里面的一切我们都不忍心破坏,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让它维持原貌。但经年累月、日月如梭,我们忙碌和懒惰已经不在意房子的改变。它的外墙开始陈旧脱落,也泛黄染了色,木板七翘八裂,走起来‘嘎吱嘎吱’响着。我们会因为它本该完美的不完美,而渐渐不再那么爱它。我曾经好像如此,然后我就要离开这座起初令我心猿意马的房子。但是我们在离去的那一瞬间,通常都是毅然决然的,离别这一座不再美好的房子还不会使我们感到悲伤。可是,只要我又踏进另一座房子,一切又重复席卷而来。真正让我们感到悲痛的,不再是变得陈旧的房子,而是打开冰箱门的那半盒牛奶和忽明忽暗的感应灯,那窗台上不再随风曳动的枯败绿箩,那安静错落着躺在床上的灰色毛绒被子,那夜里疲劳洗衣服的洗衣机传来的阵阵喧哗……一切都变了味。

    你知道星星吗?我曾特意去研究过它们。宇宙中有不计其数的天体,像你认识的太阳、月亮、星星。星星呢,大致就分为行星、恒星、彗星、白矮星……

    行星,它本身不会发光,我们看到的它是反射出来的太阳光;恒星,就是太阳那样一类的天体,硕大无比,它本身内部会发生一些化学反应,将反应产生的能量以光的形式向宇宙空间辐射;彗星就比较特别,它的结构是冰冷的,在外层空间迅速运行时很稳定,但它在经过太阳系、进入太阳系的内层空间时,就会因为受到强烈的热量而液化,彗星星体表面的物质被损耗,围绕着自身,通过太阳风对彗星的作用便形成了彗尾,所以我们看到的彗星往往拖着长尾巴;白矮星,它是演化到末期的一种恒星,但它的体积远比行星地球要小得多,1982年出版的白矮星星表表明,银河系中已被发现的白矮星有488颗,它们都是离太阳不远的近距天体……

    我们看到的星星是明亮还是黯淡,主要是由它自身的发光能力和我们与它的距离远近所决定。

    你像星辰,在漫无边际的辽阔宇宙里,你当然会以为自己只是一颗平凡的石头,你会以为自己不如其他的星体那样有强大的能量,你会害怕坠落、害怕碰撞……

    我只是地球上芸芸众生的渺小尘埃,我们彼此间似乎有一种奇妙的引力,吸引着靠近,我越是靠近你,越是觉得你耀眼。你才不是浩瀚星河中的一粟,你是万里挑一。当你碰撞坠落到我的世界里来,你是带着你的养分、价值、积蓄了整个宇宙的光芒而来,我在你身上观沧海、遇见嫦娥、听闻秋夜曲……

    我常常会记得高一时收到你父母用你手机发来的信息:‘你就是个地底泥!你是要害死林子予的!’那时候我骄傲而自私,自顾自地爱了你那么久。他们没有说错,我不求上进、没有长进,你是我再努力我也无法企及的高度。

    我何尝不是爱你?

    我哪里能去爱你?

    我那么想留在你身旁,但我怎么值得……我想给你最好的……

    只要不是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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