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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章(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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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厮上老鸦巷去,找到了向允一家暂住的院子,可惜人去屋空,进门就见一个老妪在清扫庭院,上前问了,那老妪说:“前头一家七八日前就退了屋子,据说是回老家去了。怎么,小郎君要赁房?我这里打扫得差不多了,桌椅都是现成的……”可话还没说完,小厮就一溜烟跑了。

    回到公府向上回禀,说向允一家子都不知所踪了,气得舒国公直摔桌子。

    因着梅芬早前死活不嫁李臣简,后来又出了那等搂搂抱抱的事,他们夫妇满以为一切都是因向允而起。而那向允是个破落户,料那厮和江珩一样,不过是看中了公府的门第家业,想哄得梅芬下嫁,虽然恨他恩将仇报,却也没到要杀人的地步。如今真是后悔,当时应该把人押解到衙门受审,管什么名声不名声!

    现在再说什么都晚了,只好冷静下来思忖,偏头问梅芬:“你是说,一切都是何啸设的局?”

    梅芬依然跪着,仰首道:“请爹爹想想,最后是谁渔翁得利?”

    舒国公忽然觉得无话可说了,转了一大圈,婚事果真落到了何啸头上,原本有巳巳那日的陈情,何啸已经完全被排除在梅芬郎子人选之外了……

    狠狠捶了下自己的脑袋,“我自诩聪明,原来是个猪脑子,竟被个后生玩弄于股掌之间。”

    明夫人震惊过后泪如雨下,上去抱了梅芬哭道:“我的儿,这回真是爹娘害了你了……可怎么好,横竖退亲也不是第一次,再退一次也没什么。”

    梅芬却说不,“何啸在爹爹和阿娘眼里一向是端方君子,你们从未见过他人后的嘴脸。退亲且不急,也不要声张,等何啸再来,到时候就请爹娘亲自验证,我说的是不是真话吧!”

    明夫人和舒国公茫然点头,看着面前的女儿,居然有些不认得她了。平时的梅芬懦弱得没边,连喘口大气都不敢用力,如今是怎么了?怎么忽然变了个人似的?

    父母的疑惑她看在眼里,勉强扯了扯嘴角,“因为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

    叫麦收的小厮被人从赌坊里推了出来,旋即一只钱袋子砸到了他脸上,“没钱还想蹭局,滚滚滚!”

    麦收从地上捡起空空如也的钱袋,在大腿上砸了砸,嘴里嘟囔着:“老子有钱的时候一个个像孙子,这会儿没钱了,翻脸不认人……果真乞头①的嘴,粉头的腿,都是好物!”

    说完泄愤似的对着门楼啐了两口,转身差点撞上人,唬了他一跳:“没长眼睛啊!”

    结果那人并没走,只是赔着笑脸说:“哟哟,险些叫小哥崴了脚,怪不好意思的。今日正好发了月钱,我请小哥喝两杯权当赔罪,反正我家里没人,独个儿也寂寞得慌。”

    天色将暗不暗的时候,道旁点起的灯笼隐约照亮来人的眉眼,正是魏国公府的长松。

    麦收并未见过他,只是觉得这人有点意思,撞了一下就要请人吃酒,自己刚输的底儿掉,肚子里也正唱空城计,有人能请客,也算意外之喜。

    于是一甩脖子,说好,“交个朋友,朋友不嫌多,朋友多了路也多。”

    两人找了个坊墙下的小摊,这样时节露天吃酒,比在脚店舒坦得多。

    摊主上了酒菜,两杯酒下肚,兄弟交情就建立了。麦收问:“阁下在哪儿高就啊?我陪着我们公子出入上京名流宅邸,从未见过你。”

    长松唔了声,“我在安抚使家做工,寻常干些打扫院落、清理马厩之类的粗活儿,哪里有机会得见贵人。”话又说回来,“贵家主是哪位啊,既然出入名流宅邸,那想必是了不得的大人物吧!”

    麦收道:“好说、好说,洛阳才子何仲柔听说过么?”

    长松哎呀了声,“那可是位才高八斗的名士啊,在这样的家主手底下办差,必定是又风光,又滋润。”

    麦收听了,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后来扯着一边嘴唇晃晃脑袋,嗤了声道:“才高八斗……吃酒吃酒。”

    长松看出他有些不满,来结交他前都是仔细打探过的,这小厮一直贴身侍奉何啸,怕是何啸身上有几颗痣他都知道。

    一个标榜完人的伪君子,只要挖出一点半点边角料,就够大做文章的了。何啸不是在乎虚名吗,越是在乎虚名,越是浑身漏洞,不说旁的,就算打听出来他是某某行首的裙下之臣,也够让他为正名忙活一阵子的了。

    长松给他斟酒,殷勤劝饮,“我看阿兄是从乌曹馆出来的,那里的门槛可高得很,没有五两银子进不去……哎呀,名士就是名士,每月发放俸禄竟那么慷慨。”

    麦收听了,又嗤了声,“咱们公子可是一等才情一等品格的人,怎么能放任跟班赌钱?所以为了杜绝我进赌坊,每月只给我一吊钱,说余下的岁末再支……一吊钱,够什么使的,买两壶酒就没了。”

    长松讶然:“一吊钱?那还不及我的月钱,安抚使府上做杂役的,每月还有二两银子呢。”边说边觑他脸色,“我看阿兄是被那些乞头赶出来的,想必身上已经没钱了吧?这样,我今日才得了二两,分一两与阿兄,上京的开销大,每日买个胡饼吃,也好解解乏嘛。”

    麦收看他掏出一块银子放在桌上,酒酣面热下一阵感动,“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啊。”

    长松眨了眨眼,“什么屠狗?我不会宰狗,我连杀鸡都不敢……”

    麦收咧嘴笑起来,“我不是这个意思。”

    长松把花生米嚼得咯嘣响,一面点头一面将银子往前推推,“收好收好,黑灯瞎火的,别弄丢了。”

    麦收怅然长叹着,把银子收了起来,“算我欠你的。”

    长松笑了笑,“不谈。”

    两个人碰一碰杯,别样快活。后来长松又问他:“那阿兄每月才一吊钱,哪里来的银子进乌曹馆啊?”

    麦收嘿然一笑,“我们公子的字画值钱啊,偷着拿出一两幅来,转手一换就是钱。”

    长松哦哦点头,“果然有学问就是好,样样能换钱。我听过何仲柔的《金带围》,什么罗袜尘生,酒暖花香,太阳一照,黄昏庭院。”

    麦收常年跟在做学问的人身边,高低也通些文墨,便纠正他:“不是太阳一照,是日影西斜。”

    长松又哦了声,“反正就是好词,勾栏里的角妓还编成歌传唱呢。”

    然而麦收几杯酒下肚,嘴上好像有点把不住门了,对家主的不满也呼之欲出,低着头,嗡哝着:“好词又不是他写的,别人写完他去风光,什么名士才子……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

    长松顿时吃了一惊,如此惊人的内/幕,比宿妓可重要多了。于是再接再厉打探,“阿兄吃醉了,说胡话呢。要是我有那么高的才学,哪里愿意顶别人的名头,我自己扬名立万,将来自己做官,难道不好吗?”

    “就是因为做不得官嘛。”麦收两指一扣,“脸上烫了那么老大的疤,坏了品相,连乡试的资格都没有,只好给人执笔挣口饭吃。”

    长松听着,心里的欢喜简直要炸出花来,“那是个什么人啊,学问倒比何仲柔还高?”

    麦收大着舌头说:“自小是陪读,原本好好的,后来屋子起火,脸就烧坏了。烧坏了不要紧,把脸包起来,像那些赛诗会呀,文人清谈呀,到哪儿都带着,咱们这号人无事可干,不去乌曹馆还能做什么?”

    “噢……”长松笑吟吟又给他斟了杯酒,“像我这等粗人,今日能结识阿兄,真是前世的缘分。来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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