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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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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开了距离。

    现在看漫画,我才回想起整个过程。

    当时和夏洛克碰面约在圆形的

    广场里,而周围的居民建筑也成环形。我们从巷口处逃到人群里还有一个劣势,那就是我们对周围化环境并不熟悉。

    于是我提出沿着垂直于原本直线前进的方向跑。

    也就是说,不要急于直线跑进人群当中,因为这会很容易被追上。

    这个非常好理解,跟做小学数学题是一样的。

    当两者速度不同,且在同一方向前进时,两者相遇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而当我们在与对方保持距离的时候,垂直于原本方向,横向逃跑时,我们可以人为地拉长追击距离。

    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当被追者领先于追击者一段距离时,从极限数值理论出发,理想情况下,速度较慢的物体不会被速度较快的物体追上。

    即我们熟知的「芝诺的乌龟与阿基里斯」。

    自然地,在现实情况下,我们不能期待于这种逃跑方法可以实现数学上的无限时间序列。

    不过,当人为增加距离的同时,同时也在增加逃跑的时间,这是毋庸置疑的。

    逃跑双方其实也是在博弈。

    并不一定会总是保持双方同向的情况,也会出现反向的问题。

    这个时候,如果不是追赶者与被追者在同一方向,而刚好是相反方向时,这个时候则要采用垂直对称的几何思路,朝着两者之间横向对称轴与空间极限的交汇点方向跑。

    因为这个时候,追赶者和被追者的博弈结果是呈镜像动作。

    逃跑时,尽可能往交汇点跑,也是比较有效的。

    当然,两者运动是动态变化的,对称轴也是在不断地调整变化,交汇点也在变,可思路是一样的。

    这些话基本可以大声拿出来讨论。

    因为数学结果是固定的,不用担心被对方听到,结果就发生变化。这跟玩信息不对称的心理博弈是两回事,就很方便。

    我当时跟华生先生说的时候,他没有太大的反应,我自然而然会认为这种逃跑策略并没有特别的。结果,看漫画的时候,我才发现,华生对我的言论很吃惊,还因为能顺利拉开距离而连连多看我几眼。

    不过我仍然觉得,我们当时能顺利拉开距离,还是归功于华生是受训过的军人,及时克服身心症,带着我跑的速度跟飞一

    样。

    大概是因为华生在漫画里面的反应,所以读者就觉得我很厉害了。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关键还是华生厉害。

    我琢磨着,以后要及时地夸别人的优点,才不会被人错认为我是个厉害的人物。

    我现在能做的就是亡羊补牢,在弹幕里面夸夸华生,然而底下大部分弹幕把我的话给遮过去了。

    有谁跟我一样,直接把大佬说的话给自动屏蔽了

    我眼睛居然读完了,可我脑子完全没在动

    这种时候难道不是夸一句“牛逼”就解决了吗

    夏洛克团队三人vs莫里亚蒂三人组合,感觉会很精彩呀

    所以说,为什么不能直接跑啊一定要90度折线跑

    我的理解是勾股定理吧,折线跑的话,坏人他们要跑的距离就是斜线距离,要比原本直线的距离长,但我不知道兰尼说的乌龟。

    那个是阿基里斯悖论,起源于数学家大佬们巴门尼德和芝诺互相讽刺。

    6

    完全不懂跟我抠1

    期待兰尼与莫里亚蒂打起来

    反正这人是来制衡莫里亚蒂的,我懂了

    “”

    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

    不是这样的

    因为弹幕的关系,我刷漫画第一遍花了很多时间。

    我第一遍刷主要剧情和所有人对我的反应,检查我有没有行差踏错得离谱的情况,结果看下来,除了夏洛克和莫里亚蒂之外,其他人对我的态度都还挺好的。

    可能是因为这故事的主要角色是夏洛克。

    我和麦考夫两次相遇,还有我落水的后续事件,以及夏洛克当时在警局里面到底叫我什么,都没有在漫画里面出现。

    也许以后会以回忆杀的方式出现呢

    不确定。

    总的来说,看完漫画之后,我觉得一切还不算特别糟。

    可能是因为华生觉得我聪明,我忍不住有些沾沾自喜,心情也跟着好了一些。

    我这人很怪。

    别人当面夸我的时候,我总觉得对方是在客套,很少直接放在心里

    ,可是我确实也是喜欢被夸,哪怕那其实明明微不足道。

    二刷完漫画后,手机时间刚好过了换日时。

    现在已经第二天了。

    我感觉有些口渴,便起身去小厨房倒一些水喝。

    公寓的第一和第二楼都有小厨房,但大家都集中在二楼,也就是华生和夏洛克住的那层吃饭。

    晚上洗漱结束后,我把我的水杯忘在二楼了。

    我蹑手蹑脚爬楼梯找我的水杯时,看到二楼客厅还亮着光,寻思着是谁还没睡,正准备推开门。

    网络翻译器字正腔圆的「何学」就跟着冒出来。

    声音并不大,但在半夜很清楚。

    跟学的人在念之前,顺势先喝了一口水,接着自信地读。

    “喝血。”

    字音饱满,让人完全忘记了夏洛克曾有的优雅低沉,充满魅力的英音。

    我的手顿时停在半空,瞬间失去推门的勇气。

    这将是我来伦敦最印象深刻的夜晚了。

    现在我终于懂了,取英文名字是为了更好地放过彼此。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做早餐时,正好碰上夏洛克的视线。先于他开口,我对他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仔细想想,我在伦敦,还是用英文名「兰尼」会比较好。”

    夏洛克非静止画面地站在原地,沉默了良久,而后平淡地说道“这种事有必要和我讲吗”说完之后,他坐在椅子上,从容地拿起一旁的报纸,像是骨子里刻着骄傲而又矜持优雅的蓝瞳大猫。

    顺便再来一句。

    “兰尼,给我一杯黑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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