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太清楚了。
杰斯认为,毒虫猛兽倒是不怕,不过在野外被外面这伙人盯着,终究不得安宁,不如混入都市,反而会更安全。
他问秦柏,这附近都有些什么大城市。
秦柏告诉他,距离这里最近的是云川城,从这里向南直行,大约一千里左右便到。
关于云川城,秦柏倒是去过一次,因为他有一个姑妈就嫁到云川城。
秦柏七岁那年,父亲带着他去过姑妈家,可是现在秦柏已经十五岁了,隔了七八年时间,记忆早已经模糊了,他已经记不得姑妈家的具体位置了,只记得是在云川城西区,而且大都市的变化又很大,现在去不一定能找得到原来的地方。
再说,以秦柏现在的处境,就算知道姑妈家住在云川城西区,他也不可能去找她了。因为五年前发生在乌克西镇的那一场战争,几乎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作为一个出生在乌克西镇的人,老家发生这么大的事,她不可能不知道。既然几年来她竟置若罔闻,也不回来瞧瞧。要不是她也因故过世,或者瘫痪在床,无法动弹,那就是她人情薄如纸,怕回来会惹上一大堆麻烦,有一大堆亲朋好友向她寻求支援。
不管是什么原因,这几年来,她一直没回乌克西镇看一下,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不友好的信号。
秦柏过了几年孤儿的生活,早已经把人情看淡了。近在咫尺的叔叔一家尚且如此,远在云川城的姑妈家自然避之唯恐不及了,秦柏根本没指望她会怎样怎样。
因此,一提及云川城,自然而然勾起秦柏的一段心事。
“好,我们马上准备一下,就去那里。”
杰斯的话打断了秦柏沉思。愣了片刻之后,秦柏开始动手收拾东西。
前些日子由于制作掌灯,有十几个麻袋轮番使用,现在掌灯已经交货,钱也到手了,大量的金星币早说被秦柏整整齐齐地收进一个大麻袋之中,倒也不需要如何收拾。只需要将一些衣服胡乱地卷一卷,塞进麻袋里面。再把柴刀结结实实地绑在腰间,拿起棍子。
环顾四周,除了满地狼藉之外,再也没什么东西好收拾了。
说心里话,秦柏还是蛮喜欢这个小山洞的,要是时间和条件允许,他一定会将这个温暖的小窝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这是他的快乐大本营,在这里,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多天,可这十多天是他这五年来生活得最充实最快乐最刺激最幸福的日子。
在这些日子里,他体会得最深的便是惊喜和狂喜,杰斯把一个个惊世骇俗的巫石从他腰间的那个神奇的储物袋里掏出来,让秦柏惊为神物。他经常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他曾经无数次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才是金星联邦最幸福的人。在金星联邦,谁见识过飞行石?谁见识过集取暖、加热、脱水和烧烤为一体的神奇的多功能巫石?谁见识过如此惊世骇俗的治疗石,谁见识过匪夷所思的变形石?谁见识过妙不可言的照明石?谁见过隔音石竟然可以调成单向的?谁见过……太多太多了。
杰斯从旧衣服上撕下两条黑布条,用其中一条蒙上自己的大半边脸,在后面打了个结,把另一条递给秦柏。
秦柏惊讶地看着蒙上脸的杰斯,有些错愕道:“我们要做蒙面人?”
杰斯点点头:“当然,虽然现在是晚上,对方不一定看得清我们的脸,但是等一下交锋的时候,免不了跟敌人打照面。打过照面之后,日后就会有麻烦了,还是蒙面好些。特别是我,你看看,满脸胡须,身材魁梧,看过一眼之后,想忘记都不容易,这些特征,岂不是方便他们日后寻找我吗?蒙了脸,他们看不到我的胡子,他们不知道我竟是一个大胡子,如此一来,自然起了误导作用。”
秦柏点点头,接过那黑布条,麻利地绑起来。心里既刺激又兴奋,他现在已经不怕了,他反而觉得这件事挺有意思,挺刺激的。而对于杰斯缜密的思维,他已经习惯,也就不再感到惊奇了。
秦柏绑好黑布,只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因兴奋而通红的脸颊完全被黑布罩住了。呼吸之间,一股股热气滞留在黑布里,熏得整个脸部暖洋洋的。他用手轻轻拉一拉布条,似乎还蛮紧的,应该不会掉下来。
原来做蒙面人这么好玩!
见秦柏收拾停当,杰斯抓起麻袋,往肩上一背,右手轻轻握住秦柏的左腕,说道:“我们走吧,我先把你送到乌克西镇,然后再去云川城。”
“你说什么?”秦柏一时反应不过来,追问了一句。
“我已经仔细想好了,我不打算带着你浪迹天涯,还是决定送你回乌克西镇。”杰斯道。
什么?!秦柏一下子惊呆了!原来刚才自己并没有听错,原来在这部冒险剧里,自己并不是主角,也不是配角,而是……
一个跑龙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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