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遍,可疑的条款不少,但措词这些都很隐晦,认为有什么问题,也只是主观恶意的揣测,虽然以日本人的德行,可以说就是大差不差,但尚需更多证据、情况来做支撑才可。
不过,林默倒是知道为何市面上笃信横滨正金银行便是其后台,甚至说其就是披了层皮的横滨正金银行分行、营业部等的原因,因为抵押单上明确标明,相关抵押借贷业务汇兑部分服务由横滨正金银行提供,横滨正金银行保留对欺诈、侵财等行为的追究权利。
这些意味着,抵押借贷向钱庄贷出的,可能还是银元这类,不过对方未标明,但说汇兑部分服务由正金银行来提供,至少说明不是直接借贷出日元来的,而是借出后他又帮你从正金银行换成了日元,只不过他们在背后可能签有某些协议之类,无需亲自再行办理,直接拿给你就是。
好一手偷天换日、避重就轻,若非逐条仔细查阅,怀疑有问题并大致了解其中的猫腻,估计看到这个,也大概率只会如市面上的那些传言,认为只是日元来自于正金银行,而非中间还有什么倒手。
搞这个,一个估计是想通过正金银行,在必要时候,给日本政府通过插手、干涉、施压等手段,为保障其利益提供合理借口、由头之类抓手,毕竟所在地名义上是华界管辖,而生意又有极大擦边、钻空子嫌疑,还是需要留后手的。
另一个,林默怀疑对方也有牵连横滨正金银行,借由对方特殊政府背景身份,好在捅出娄子时,拖逼政府下水,好挽回乃至只是为获取更大利益。
若真有此缘由,那操盘此事之人身份绝不简单啊!敢这么搞,还能让背了锅的上海横滨正金银行分行默不作声,其人一定大有来头!林默想着,可惜目前压根不知道是何人。
另外,这点与其他谋划跟条款中的其他猫腻也应该是相呼应的,还有后面的追究权力啥的也模糊不清,像是侵财,侵啥财?还不上款算吗?追究是要追究啥?是进行惩处,还是追索钱财?对方明显在条款中留足了狡辨争论的余地,更别说背后可能还另立了其他条款,只能说肯定是存在不良居心的。
林默再过了一遍进行查缺补漏后,确认没有遗漏,之前刻意点了相较耗时的菜,现在也弄好一并端了上来,招呼了王有胜一声,林默接过小二递来的饭碗,直接开吃。
“两位大哥是炒银子的?”小二比较年轻,估计还不到二十,现在又不是饭点忙的时候,看见林默随手放在一边的合约,便在一旁手脚麻利的伺候着,并好奇的询问打听起来。
“你也知道这个?”林默反问了声,有些好奇的看向对方。
小二见状,笑道:“买卖这东西的地方就在旁边不远嘛!炒这个的人多,平常也有不少炒这个的人上店里,听说过一些。”
“…人确实多…”林默点头,道:“那边现在到处是人,想找个能坐的地方避避太阳都找不到,只能往这边跑了。”
见林默一直没说他想听想知道的东西,小二顿时有些急了,指着合约问道:“这个东西能值多少钱啊?很贵吧?”
“…这个啊…”林默故意拖了下,才嬉笑道:“这个合约交易涉及的是一千盎司白银,含银量大概相当于一千二百块左右的好成色大洋,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在买卖一千二百块大洋。不过你要是说的价格,那不怎么贵,换成大洋也就百来块吧!”
“…啊…”小二睁大眼睛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有些不可置信道:“百来块大洋,就能买到一千二百块大洋,这…太赚…不可能的吧?您别骗我啊?”
“你也说不可能了,一百块大洋怎么可能买到一千多块大洋?那一百块大洋就是这个合约值的钱,只有银价涨了,它能卖出一百多块大洋后,卖出再减去我出的这一百块大洋后,剩下那几块才是我能赚到的。”
看小二听得一脸迷糊,林默笑着继续道:“听愣了吧!我给你打个比方,你拿一件东西抵给当铺,抵押出来一百块钱,如果这件东西在外面涨价了,值二百块钱,你以高出的一百块的价格把当单卖了,连上你在当铺当出的一百,就是二百,这样你就赚了一百。
我买这个花的一百大洋,就相当于你卖的那一百块,如果我要把东西赎回,我就需要把你当走的一百也出了,相当于花了二百买到这东西,一分没挣。这个合同你就可以当做那个当单,我还需要花一千二百才能把银子赎回来。
但若你当的东西降价了,只值九十块了,那你拿一百把东西赎回再卖掉还要赔十块,你的当单白送人,对方赎回也还得倒贴十块,那时候还有人会买吗?当单就变成废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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