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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九十五章 红巾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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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后世的梁纲,从来不认为古代官员一人挑大梁的现象是合理的现象。所以他在安陆、汉阳时期就已经开始着手改动政府官员的编制,到了现在,红巾军在南京正式立足开始,那就更要彻底改变。而且红巾军千里征程,沿途搜罗来了那么多人才,也足够他调度的了。毕竟,他眼下需要顾着的这是巴掌大的一亩三分地,而不是全国或是整个江南。

    每一县,设立县政府、司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各一。前者主理全县政务,通代之前的衙门职责。后者,主理全县法案判决,形同梁纲前世的法院。三者,对贪腐案件侦查及对公诉案件提起检控,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等职能,也形同前世的检察院。四者,主理全县军备和预备役兵员招收,职责同二十一世纪的县武装部一般无二。后三者都属于各自系统的垂直管辖,不归县政府辖下。

    说实话,梁纲对古代官员制度最有非议的一点就是判案。那一本本厚厚的律法,专业研究还不一定完全吃得透呢,当官的处理政务的同时还要进行断案,搞弄些冤假错案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了,而且也没有一个强力监督……单靠一省几个御史,如何当事?

    到了清代,以眼下为例,一些县衙、府衙中,与其说是知县、知府在断案,倒不如说是他们的刑名师爷在断案,内幕实在是碍人眼。

    梁纲手下拿的有那么多的刑名师爷,现在就有的是本钱挥霍。每个县安置两个,充任司法院、检察院的院长。再加上每个府府一级的司法院、检察院。梁纲有信心,在拿下苏南后迅速恢复各县的司法稳定。

    武装部的职责就不多提了,这完全是为了招兵而设置的一个部门,当大局安定之后,这个部门是否还需要继续保持,就到时候再说了。

    剩下就是一个县政府,县长被分去了司法权之后,受到了检察院监察的同时,手头的权力依旧还要受到限制。首先,县政府下设立有警察局、财政局、文教局、农畜局、税务局和工商局。

    看名思意,这六个局的职务都非常的明显。

    警察局就是后世的公安局,负责全县的安定和案件侦破,相当于之前衙门里的三班衙役、巡检司和南监大牢的结合体,受政府和法院的联合领导。局长的地位差不多就是唐宋时候的县尉。

    财政局都是管钱袋子的,跟之前的县仓大使一样。不过这个财政局长不再是跟县仓大使一样,受县长随意摆布了。县长想要用钱,每一分每一厘都要在财政局记录的清清楚楚,留下字据。

    文教局自然就是文人教育了,之前满清官场的儒学教谕、训导,也就相当于是文教局的正副局长了。

    农畜局,农业局和畜牧局的结合,江南重农轻畜,当然就是以农业当先了。可要是红巾军打到了西北,那些地方重畜轻农,这局里的重点就要随之发生改变。总之一句话,因地制宜,看情况而定。

    税务局,更是好理解。在文书布告上,梁纲对老百姓的解释就是——税课大使、河泊所官等职的综合体,掌管全县所有的农商课税事物。

    最后的工商局,与农畜局一样,也是一局两体,是工是商,还是工商并举这都是要看各自县里的具体情况而定。梁纲把交通筑路和水利兴修也全都归到了里面,在江南富庶之地,这个局的权柄是相当大的。

    其次就是,梁纲要在县级以下乡镇设立乡长、镇长,以及村长。这是不比清朝的什么‘图’、‘都’,等县级以下区域划分名称,那些瘪嘴的称呼在鄂西江北时期曾搞得梁纲头疼不已。

    现在轮到他自己做主了,那就把保、甲、牌、图、镇、市、都、厢等称呼全部改成村,以二十一世纪他所熟悉的那一套来,县——乡——村划分。

    村长一级是当地人自己选,不归入政府部门,乡镇以及主官却是头一次正儿八经的被纳入有品节范围内,而不再是像以前那样,以一个‘吏’来称呼。做了那个芝麻大小官,再混一辈子也只能在‘吏’字上打滚,永远称不上‘官’。现在乡长、镇长却是和二十一世纪的一样,干得好的也可以被升到城内六局甚至是县长的位子。

    这个改动应该是史无前例的,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史,官吏二字前后相连无数年,却始终是天地之差,云泥之别。到今天才算是第一次从根本上被出动他们之间的界线。

    县政府下属的六个局,虽都归于县长辖下,可是瓜分了县长相当一部分的权力却是必不可免的。梁纲这样做,并且在县级以上的府级以及以后会出现的省级也继续这样施行,为的就是分权、散权。

    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连新中国刚建立不久,思想那么过硬的时期都会出现刘青山、张子善这样的高官**案件,那梁纲还有必要对官员的个人操守持报以希望吗?

    虽然能高薪养廉,但是分散他们的权力也是必须要的。

    红巾军政府的下属部门不会只有这六个,随着时间的推移,肯定还会有其他新的部门出现。甚至梁纲敢断定,这个时间要不多久。因为,别的都不说,单是吏部职责的空缺就是一大缺陷。

    只是现在红巾军地盘还小,还用不着铺那么大的摊子。

    六局局长和乡镇主官都要比县长低一级,法院、检察院院长也要比县长低半级,武装部则是看情况而定。毕竟以现在红巾军的编制来定论县级武装部的级别,明显是扯淡。军政府的级别定论已经是在为以后的天下制度定调子了,可是红巾军自己本身却还是很弱小,远没有发展到囊括天下的地步。

    如此增设县级直属部门,加之县级以下的乡镇一级主官,官员队伍的数字自然会急剧膨胀,梁纲现在还有些拿不准自己这样做,会不会在十几二十年后就要面对‘冗官冗费’这一令人无语且头疼的问题?

    不过他现在知道,自己这样做,尤其是在乡镇一级设立有级别行政主官,绝对有利于红巾军在苏南迅速站稳脚跟,建稳政权。

    司法院、检察院用刑名师爷,工商局、税务局、财政局用钱粮师爷,警察局用军中将士,尤其是那些原先做过捕快后投降红巾军的,有经验的。文教局用秀才、举人,这有可能的话就尽量从当地选拔,就是强行拉来按帽子也可以,只要不出人命就行。农畜局则是用师爷、文人充任,毕竟梁纲不可能直接让县长从各自县里选拔老农吧?

    他们种植经验是丰富,可是眼睛不宽,脑子不转,又如何做得了官?那些当局长的师爷、文人,只要还有一点机灵劲,就会知道在各自县里征用老农来给自己干活。

    总之,先设立的这六个县局,在一定程度上都能立刻展开行事,尽最快速度的将红巾军的根脚扎下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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