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唐煜先走一步,来到了热闹喧嚣的大厅,此时坐在服务台的所有的服务员见到了他,都通通地低着头敬个礼,没有挑明他的身份,因为这里是焰火帮的另一个分据点,是北唐煜早期所建的,当年年少时为早期做好准备建立的,就连这里的建设还有非凡的设计都是出自他手,这里的一部分成员也是焰火帮的成员,在这些娱乐场所,容易打探出消息,就连敌人的消息也可能在这里,所以这个开心酒吧为他们的焰火帮打探许多有利的消息,不可小觑。
北唐煜走得很匆忙,没有注意到落下了晨雪,他只想赶快把心里那股异样的情感驱散掉,真是烦死了。
“唐煜哥哥,你怎么在这里啊!我去你家找半天还是找不到你,你这几天究竟去哪儿了,人家好担心你!”这时一个声音装得很甜美的女人,远远狂奔而来,手里还拿着一个世界名牌包包,是普拉达,限量版的,一个就要好几十万。
那女人一身都是名牌货,走在路上摇摇晃晃,时时刻刻都在显摆着,生怕别人没有注意到,火辣的打扮,穿着一个小吊带裙子,显得非常性感时尚,露背十足,还有穿着一双高达15厘米的高跟鞋,和北唐煜站在一起,都不分上下了。
一头波浪形的卷发,染成葡萄色的样,显得非常另类,靓丽耀眼,浓妆打扮,远远看还行,近看真的还有点受不了,不是说太丑,而是身上的香水味还有浓妆味太重,呛得快喘不过气了。
而晨雪此时距离北唐煜还有一段路,就远远看见一个女人朝他狂奔而去,很亲密地挽着神经病的手,紧紧不放,看样子两人应该很熟悉。
当她再看清楚,清晰的轮廓浮现在晨雪的脑海里,那不就是那个那天晚上歌唱大赛的,那时还总刁难着她们,还让自己打了一巴掌,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记得她当时威胁她们,然后说她是赞助商,自己就回复了一口:“你爸要是赞助商,我爸就是李刚。”
现在想想好好笑,当时她那个糗样,全身被果汁弄得脏兮兮的,像个疯婆子,这个女人怎么又换新发型了,幸亏自己没有近视,眼神忒好,认出是她,要不然自己走过去,不就是自找罪受了。
看着那个女人好像对那个男人的态度非常好,装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样,柔顺地挽着那男人的手,还把头靠近对方的肩膀,看起来很乖顺,跟那晚看的真的很不一样,要不是仔细看,还以为是别人呢!这个女人在这个男人面前未免也装得太好了吧!
真是虚伪!大大的虚伪!晨雪很不耻地朝她吐了吐舌头,不知道是怎么了,看见那个那么近地靠在那神经男的身边,就觉得很刺眼,看不下去,就感觉气很不顺畅,恨不得走过去把两个人给拆开来,天气那么热,还靠得那么近,不怕身体汗味臭啊!
严重污染空气!还影响市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