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嬉蝉鸣,山谷依旧,依旧静静包容着身峦上来来往往的过客。
其实,在它眼中这些直立的双脚兽与其他生物并无本质差别,无非是掠夺生命繁衍自身,唯一让它奇怪的也只有:这种生物在不以食用为目的的情况下,是如此喜好杀戮同类。
自它诞生起的数十亿年间,还从未有另外一种生物有如此习性。值得赞叹的是,两脚兽化开后的养分十分可观,可以让它多多生长毛发、身躯逐渐变得壮大,用以吸引更多生物。
瞧,又有骑着四脚兽的两脚兽来为它输送养料了。
“啪!”甘特硕大的巴掌拍到自己的大脸上,一只硕大的蚊子就此爆开,顿时一撮棕色胡须被染得通红。
“我讨厌夏天,讨厌南方,该死。”中士的壮硕身材对付这种嗡嗡敌手简直毫无优势,反而因为目标大、灵活度低频频被杀伤,比抄起步枪与南军拼命更让他痛不欲生。
“上尉,真不知道你要来着鬼地方的目的,这么多天,那些红藩的尸体估计就连骨头都已经被野狼啃干净了,我知道你一直心怀愧疚,但……”
欧格伦微微摇了摇头,轻声道:“你不懂的,甘特,这不是愧疚,这是罪孽。”他的目光一直盯着谷口的方向,脸上露出十分复杂的神色,“我也不知为什么会来这里,原以为这辈子再也不可能来的……”
甘特闷声叹了口气,没有再多说什么,也只有他知道自从离开此地之后,他这位挚友过得是什么样一种生活:终日宿醉,人事不知,也只有在喝酒时是清醒的。
他最怕哪天翻开报纸会看到诸如“震惊!前陆军之星缘何醉死街头”“昨日战斗英雄,今夜酒吧醉汉,谁之过?”……的新闻;或者打开旅馆大门,看到的是把伸进自己嘴里的枪口当做下酒菜的欧格伦。
希望这位老友哪天可以振作精神重归军旅,毕竟,在一场伟大战争中死于敌人子弹刺刀之下,才是他们这类人梦寐以求的归宿。
渐渐的,一座异常醒目的巨大坟墓出现在眼中,这是……巴格利不可能有如此天使心肠,那么,究竟是谁?
二人对视一眼,本能的,欧格伦把身子浮在马背上催马冲刺,甘特从马鞍上摘下心爱的斯普林菲尔德步枪四处瞄准,一个标准的双人骑兵战斗队形就此展开。
但直到坟前也没有发现任何敌人。
巴特扛枪跳下马,一脸轻松的摸出一根雪茄,捻起火柴在皮靴上一划,一边点燃一边说道:“上尉,没有人,虽然不知是哪个教堂的牧师干的,但不得不说,他真是个虔诚的人。”
“不!刚刚还有人在这里。”欧格伦蹲下身摸了摸仍有余温的烤野兔,晃着旁边盛满浓烈朗姆酒的铁壶,“不是牧师,这里没有十字架;更不是其他什么人,你见过谁不是用鲜花而是酒肉拿来祭奠亡灵的,这种奇怪的习俗,难道……”
“嘿,先生们,放下手中武器站在原地,桑尼和他最好的伙伴不会伤害手无寸铁的人,帮桑尼省下几颗子弹就是让桑尼多吃一块面包,好心的先生们,看在上帝的份上……”一个轻佻的声音传来,独特的牛粪味俚语一听就是西部大地土生土长的匪徒。
但这种人怎么会被两个身经百战的军人放在眼里,何况听声音这个蠢贼距离他们估计已经超过30米,只要一个战术翻滚就有极大把握躲开枪口锁定,运动到坟后发起反击。对于这种毛贼,他们两个有信心能消灭掉十个。
二人毫不犹豫,声音还未停下,身躯已然开始行动,但几乎同时,两人用于发力的那只脚的后脚筋传来强烈的酸麻,身体又重新跌回地上;握枪的手腕也被重击,他们强忍着没有痛呼出声,却再也握不住枪柄,只能倒在一起任人宰割。
一道笼罩住二人的影子让他们暂时压制住惊异与疼痛,让他们忍不住抬头望去。
虽然被阳光晃得有些刺眼,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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