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十几部很好的小说,比如甄嬛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云中歌,花千骨等等。”
“我可以把这些搬上大荧幕,我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目前为止只有我能够有这个实力把这些作品搬上大荧幕。”
“那么我为什么要做这些呢,当然是为了利益,如果林总还不明白的话,那我们也不用再谈了。”
“我听说好像起点在那之后对于影视改编权并没有怎么重视了,甚至在签订合约的时候某些名家都没有吧影视改编权交给起点运作。”
“我准备如果谈不拢的话就单独联系他们,把他们手里的改编权都拿过来,林总,你看怎么样?”
林木微笑着看着宝剑锋说道。
宝剑锋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低沉着声音说道:“你想要怎么合作。”
“很简单,和我签合约,起点所有作品今后如果改编的时候必须由我负责,当然这是我之前的想法。”
“现在的话,今后如果我把IP操作成功之后,小说的改编权势必会火起来,所以我想要今后如果起点所有作品改编的话,在相同条件下我具有优先权。”
“也就是说,如果有个公司想要购买某一本书的改编权的话,在我和那个公司出价相同的情况下我是具有优先权的。”
……
“那这样我们公司能够拿到什么好处。”
“呵呵,林总别装模做样了,我改编成功了,你们公司不会从作者收益里面抽一份?我改编成功了观众不会记住作品是在你们这里出去的?”
“甚至是我只要了改编影视的权利,以后那些小说改编成为动漫,漫画,游戏什么的还不是全在你们的手里,就凭着这一项都能给起点带来多大的利益林总应该比我清楚吧。”
“好吧,你赢了。”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你怎么让我相信只有你有这个能力改编成功,如果你改编不成功那合同签了就是我们的损失了,以后万一还有人改编成功了呢?”
“这个的话,很简单,我们签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上面明确好,在我拍摄的改编剧上电视台,并且成功的达到一般电视剧的水准。”
“这个定位也要写清楚,定位水准是以当时电视剧的平均收视率来算的,如果我达到了那么合约生效,如果没有达到那合约自动作废。”
“林总看这个怎么样?”
“好,就这样决定了。”
宝剑锋一拍桌子,直接决定下来。
立马摸出电话给他自己的秘书打去电话,把详细的合同条件说了一遍,然后让那边马上把合同打印出来拿过来。
说完之后才和林木有说有笑在里面,四号没有之前那种你争我夺,空气凝固的感觉。
看起来好像是两个相见恨晚的老朋友一样。
后面就不用多说了,两个人签好了合同,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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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贺一百章,鼓掌,晚上还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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