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肯尼迪国际机场乘专机到丹佛市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的时间,但不太好走的70号主公路硬是整整磨了8个小时,当小队成员终于在高路镇会合时,所有人都跳下车,捶打着僵硬麻木的腰背。<>
“队长,我们已经在周围一百英里范围内克鲁下了skpf(震动感知系统),只是,这些人,不太好交流。”
负责技术支持的李是一位带有印第安血统的美国青年,据资料上显示,他的能力非常独特:用他的头发丝可以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上互联网,而且没有带宽限制。
“什么意思?”
“前天和昨天,镇上已经失踪了十七个人,他们认为是我们带来的灾难!”
“放屁!带我去见镇长!”
李领着队长去镇公所,阿莱德则和几个先到的队员吹牛打屁,莫丽莎拿出了镜子靠在车边补妆,张虎恩无聊地打量着这个地方。
高路镇,一个贫瘠落后的小镇子,至少在张虎恩眼中,这比他老家鹅城差多了,在这些美国人那空洞无神、麻木到抽筋都不会的面部表情上看出,他们似乎已经对经后的生活全然没有了信心,积满灰尘的窗户、随处可见满地乱扔的破烂儿,无聊地坐在酒吧门外栏杆上酗酒的中年人和那些蹲在远处废旧卡车上吸食dama的年轻人,构成了整个高路镇破败的景象。
“这真他妈是个鬼地方。”
夸梅克斯不知什么时候窜到了莫丽莎身边,以一句同仇敌忾的泄愤语言开始了他的搭讪。在他看来,像莫丽莎这种高挑性感的白人女性是绝对会迷恋上自己阳刚俊朗的外表加古铜色皮肤和壮硕肌肉。
更何况他还有一个讨女人喜欢的能力:可以散发出各种品牌古龙水的体味。
可惜莫丽莎根本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她把镜子一收,挽上了张虎恩的胳膊道:
“走,咱们去喝一杯!”
这让夸梅克斯相当郁闷。他搞不懂为什么这个黄种人大叔有能力勾搭上莫丽莎这样杰出的女人。
“滚出去,你们马上滚出去!”
“我们不欢迎你们,你们是瘟神!”
“回去告诉那些外乡人,不要再来招惹我们了。”
李和兰斯狼狈地跑回队里,后面跟着许多当地的居民,只不过他们骂骂咧咧地同时。手里都拿着猎枪、步枪、手枪、散弹枪等武器。
同时,那些酗酒吸毒的人也聚拢过来,将fbi的全体成员团团围住。
“冷静,大家保持冷静!”
兰斯慌忙挥手制止大家拔枪,可惜他的威望实在不咋地,除了张虎恩和莫丽莎,其他人全部掏出了各自的格莱克手枪,张虎恩看着这些所谓的fbi精英们,发现他们在微微颤抖。
“不要射击。不要射击,大家退回车里,然后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
阿莱德见事情要糟,连忙下达了撤退命令,所有人迅速地上了两辆凯雷德,向南边镇的出口驶去。
“欧欧欧欧!”
听着镇子里的居民发出胜利的嗥叫,这让兰斯队长很不爽。开车的夸梅克斯迎合着骂道:
“这群混蛋,真该让怪物干掉他们!”
“够了。你们应该清楚这群混蛋还有个别称叫纳税人。”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貌似这帮纳税人不打算让我们在这里住宿了。”
张虎恩从车窗外抽回脑袋,问道:
“你放心吧。美国政府是不会让它的员工露宿街头的。”
“但愿如此。”
凯雷德在北104公路上平稳地行驶,今天的事让大家心里很郁闷,连夸梅克斯这样的活宝都没有了说话的兴趣,张虎恩奇怪地发现莫丽莎从上车到现在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怔怔地看着窗外一望无际的麦田,于是他轻轻地将手放在了莫丽莎的肩上。
“怎么了。莫丽莎?”
“。。。。。。没事,只是有点奇怪。”
与此同时,兰斯的手机响了起来。
“队长,skpf有反映了,就在我们前方右侧不到3000米远的麦田里。正在向你们快速地靠拢,估计还有25秒接触!”
“比尔,停车!莫丽莎、公孙千华,准备敌情接触。”
“嗷呜!”
“这是什么声音?”
“维拉,不要大惊小怪,如果你在2队待过就应该知道这是狼嚎!”
“副队长,难道说真正的凶手是狼人?”
“闭嘴!”
阿莱德紧张地看了看站在路中间的两人---莫丽莎、张虎恩,这连个怪物的档案他偷偷地看过,那简直是惊世骇俗,所以他把两人当神龛一般摆在心中供了起来,划上了绝对不能得罪的等号。
就在刚才,下达了敌情接触命令后,所有的fbi精英们都按照惯例埋伏到了左侧的麦田里,而莫丽莎和张虎恩则大摇大摆地站在北104公路的正中,背靠着两辆凯雷德(空车),吸着烟,说着笑话。
“莫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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