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面庞仿佛镀上了一层真金,黄澄澄的十分打眼,蓦然从葫芦中飞出数以百计的各种灵虫。
这些灵虫都是大约拇指大小,浑身金色,金灿灿的宛如一片麦浪,但是细看这些,这些灵虫都狰狞可怖,气息凶横。
“这就是我分金一脉看家的本领,要知道,这噬金虫难养得很,都一个个是无底的洞,老夫大半辈子才养了这些,已经散尽了毕生的家财,不过好在这些玩意儿还算是对得起老夫,没有让那个老夫失望。”说道这里,这个老者不无得意地笑了起来,看着唐方。
这分金道人虽然狡诈,但是这番话却是没有半分欺瞒,这噬金虫确实十分难养,必须在上等的女儿红中才能存活,而且一瓶上等的女儿红也只能支撑两天,两天过后,这女儿红便会失去了酒味,而在噬金虫便会死去。
这噬金虫之所以名为噬金虫,自然是削铁如泥,只要被这噬金虫沾上,无论是何物质,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噬金虫吞噬,所以这噬金虫只能用木器盛住,而且一旦放出,后患无穷。
噬金虫虽然难以养活,但是一旦有了此物,便是一本万利的买卖,这分金道人历代相传着一粒噬金虫的母虫,只有有了这母虫,才算得上,真正的分金道门人。
至于这噬金虫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不能为外人知道的,这分金一脉,之所以能够如此财大气粗,挥金如土,一方面和他们自身有着绝强的经商头脑有关,但是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分金一脉的高手,绝大部分都是梁上君子,而噬金虫则是他们用来撬门溜锁的利器。
试问,有了这个能够吞噬世间一切金属物质的神奇宝贝,分金一脉,能不暴富吗?
分金道人手中十颗宝石熠熠生辉,笑道:“唐老板,我本就是一个生意人,打打杀杀不是我的风格,我们做还是做生意吧,我有言在先,我的这宝贝噬金虫,乃是天下间至坚至硬之物,就算你是赢勾之后,僵尸之体,我也保证,能够将你吃的连渣滓都不剩下,我看你还是不要试了,我懒得伤筋动骨,你就束手就擒算了,事后我补偿你五百两真金白银,你看这可好。”
饶是唐方,也不由得被这分金道人搅扰得十分烦躁,冷冷地道:“聒噪!”说完,带头出手,一拳径直轰向那分金道人,分金道人吓得连连后退,不敢硬接,脸色一变,冷冷地道:“如此说来,你我的这门生意算是黄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跟你做交易了。”
“呵呵,也罢,买卖不成仁义在,唐方你被我噬金虫吃了之后,我也会为你修上一栋极其壮观的衣冠冢,每年三牲六畜不会少你!”这分金道人说完,身形猛变,手上捏出一个繁复而古怪的印法,嘴里面念念有词,顿时轰鸣声大作!
不断的黄光从那葫芦口狂涌而出,遮天蔽日,宛如一道浮动的金色沙丘一般占据了半边的天空,这些金色的噬金虫,每一只都是晶莹异常,隐隐约约可以看见黄色的气体缭绕在它们的身上。
数量庞大的的噬金虫,化作了一团丈许的黄色沙雾悬浮高空中,闪着柔和的金光,煽动翅膀,看上去虽然一副人畜无害的美好样子,但是只有真正见过噬金虫的人,才知道这玩意过不留痕的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