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姑娘容貌可人,才学超群。女人绝少有如此丰富的文才,所以她才格外地讨人喜欢。但他确信这女孩肯定很容易跟他沟通,因为她懂得和热爱文学,熟知拉丁文,他们可以用拉丁文进行书信交往,在书信里,他们可以广泛交谈,说的话也可以比在见面时更为大胆更加热烈,而且他们的交谈一定会非常地快乐。即使在分离之时,也可以相会于书信之中。
这样想着,阿伯拉尔就开始琢磨着该如何地能和她每天熟稔地谈话,只要是能和她这样地熟悉接近,就会很轻易地得到她的同意。但是,怎样才能与她慢慢地熟悉起来?他觉得应该给她写上一封信,让她明白他的情意。于是,他拿起鹅毛笔,开始写信。信当然应该使用拉丁文,因为她刚好精通拉丁文,这样会让她感觉更加亲切。
于是,他写道:致我最心爱的爱洛伊丝小姐。可是,再往下写,他反感觉无从下笔了。因为他脑子里所想的那些内容并不适合于注入笔端。想了好一会,他觉得还是应该写首诗。这样既可以表达情感和爱意,又不会涉及让他或她感到为难的内容。而且,他本身就是写诗的行家,已为教会写过大量的赞美诗和悲歌。有些歌曲已在教会和民间流行。于是,他文思泉涌,一气呵成,写道:
“我的视线像阳光跳荡,
你的细唇如玫瑰绽放。
我所有的讲解都是求爱,
你悄声回答,我灵魂敲响。
我镇定地踱过你羞怯的脚趾,
哦,可怜的心却要冲出胸膛!”
写完,他把诗装进一个信封,在信封上写上:致我最心爱的爱洛伊丝小姐。然后,他就让他的仆人帕米勒拉把信即刻交给他的一位叫李特瑞克的学生,让他马上亲自把诗送给爱洛伊丝小姐。
可是,还没等那位叫李特瑞克的学生回来,阿伯拉尔已经又写出了一首诗:
“黑暗的堂下你像风中细枝,
柔弱地发出圣洁光芒。
哦亲爱的你为何默默无语,
哦亲爱的我为何满心忧伤?
我们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尽头,
哦!亲爱的背影消失在人来人往!”
于是,他就让帕米勒拉把这首诗交给了一位叫阿尔卡拉的学生,送往爱洛伊丝的住处。等帕米勒拉刚出门不久,他已经写出了第三首诗:
“人来人往我在熟悉的路上,
没有了你世界空空荡荡。
像无家野犬孤独流浪,
寒风中耸起孤独的脊梁。
哦,我说过没有你生活也会继续,
可是亲爱的,我知道我在撒谎!”
他想以他这样的人如此这般地为一个女孩写诗,爱洛伊丝一定会受宠若惊,感动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