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现在出现了反腐与保护人才、反腐与人身自由的尖锐矛盾。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如果反腐不当造成经济社会发展停滞倒退,反腐容易反到自家头上。迫切需要启动良性反腐,加强对反腐的智慧设计,纾解开这个超级纠结。公仆意识随着公仆转变为职业的公务人员,尊重公务职业本身的正当诉求。低薪已经不能反映他们的责任、付出、贡献和承担的风险。反腐要与保护他们正当合理的利益诉求区别开来,才是良途。资本家变身为职业经理人。已经从剥削的道义压力下解放出来,官员们也应从腐败的道义压力下解放出来。反腐也要解放思想,反腐要与保护人身自由、保护人才结合起来。
我们把腐败过多地集中在官员的身上。无官不腐,其实。如今职场上几乎存在着无人不腐的现象。
亲耳听到吴为此论的张兴,感到吃惊,这样的说法未免打击面也太大了,他知道吴为善于思考,才没有贸然打断,不由得又感到非常好奇。
吴为又道,我曾经研究过银行的内部控制,针对内部人作案。认为如果内部员工作案,一定是管理危机的表现,员工对银行没有忠诚感,为此提出三不主义,即努力使银行员工不想、不能、不敢作案。有人说,银行员工天天经手流水般的金钱,难免不动心,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我用造币厂为例,按照经手钱财难免会发生案件的逻辑,提出造钱的机构发案的概率会更高。事实上。造币厂很少出现案件,道理很简单,那里实行的是严格的军事管制。假如对银行采取类似的管制。案件是消灭了,但这样会付出高昂的控制成本,更重要的是,在军事管制下的工作,员工也将丧失人身自由。现在把三不主义用到反腐上也同样适用。让官员们不想、不能、不敢腐败。官员们要效忠于自己所效力服务的组织,组织也不会亏待他们才行,他们自然不会违背组织的要求,对腐败才会不动心,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互动。组织要体谅他们的处境和要求。这就是我所说的。官员们由传统意义的公仆已经变身转换为公务员,实行工薪制和任期制。在国家层面建立完善反腐败法。并完善监督惩处机制,使他们不能、不敢腐败。
修建大坝。人们都会以欣赏的眼光注意到那宏伟壮观的庞大体量,忽视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蚁穴效应,针对违章违纪的行为所建立起来的繁杂监督控制体系如此精巧却很难阻止人们的犯罪行为,事后反思,对于犯罪行为的细节几乎都被事先估计到从而在制度上做了防范安排,令人遗憾的还是不能阻止犯罪。原因在于,如今职场上的职业人所拥有的职业权力,具有内生性,也就是说他从事那样的职业就应该具有那样的权力,这就使任何职业人都多多少少拥有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的控制权,也可以叫部分控制权,职业活动以外的人很难对职业活动过程进行完全的高度透明的事前事中控制,除非外部人愿意付出非常昂贵的精力和时间去实现对职业人的职业活动进行精确入微的控制,尤其是职业人为了实现私利会有意隐瞒事实真相,就会进一步增加外部人控制的成本。一般来说,形式合理不能确保内容合理,合理的形式可能会掩盖不合理的内容。由金融活动推而广之,涉及钱财活动的那些章、证、卡、票、表等载体,在交易使用的过程中,常常被赋予无因性的特征,即后一环节的处理行为不必追究前一环节处理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人们如果对那些载体进行了防伪处理,就会更加不必考虑前一环节行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了,这样,经过合理程序洗刷掉来源的痕迹,某些不良行为经过合理的业务程序就会取得正常化、合理化外观,犯罪人只要可以运用自己的智慧在整个程序中的某个环节巧妙地切入进去,程序本身就会掩盖非法的内容,可怕的蚁穴效应就这样发生了。这个防范体系的设计是完善的精巧的,但这个体系是由无数个环节细节组合起来的,又是靠一个个具体的人来操作的,人会溜号会打个盹,因为太熟悉了变得枯燥而显得漫不经心,因此会充满了大量脆弱薄弱的环节,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和击破。大量的越权违规交易的受益人,往往是集体、单位,而非单个人,根据传统的价值观念,只要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群体的、单位的利益,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从事违法违规交易,相应解除道德上的罪恶感。这是腐败屡禁难止的社会思想文化根源。
制定国家反腐败法,依靠完善的国家机器进行反腐。过去反对公车私用,没有上升到法律。如果上升到法律,公安部门可以作为执法机关,利用现成的监控资源,非常方便,可以保证禁止公车私用常态化。有了反腐败法,举报人不必通过内部上访举报方式,查还是不查,查了以后如何甄别处理,很容易被暗箱操作,可以直接向法院投诉,经过法院受理,启动公检法的一整套程序。
吴为说着说着突然笑了。张兴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吴为笑道,腐败之所以如此严重,只是因为过去一直没有认真对待它,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业绩第一嘛。
张兴听了这话,顿时感到无比的轻松。(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