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从床上睁开眼睛,活动了一下手脚,难得酸痛感让他怀念。,
“快一百年了吧,没想到还有附身成人的时候。”
白虎岗的事情被阎罗王交给自己处理。包拯认为有必要好好了解一下。
生前加上死后,断案超过一百年,他始终认为想要了解一个人,看他周围的人比看他自己更加准确。只不过即便是那人身边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见到的,这次过去也只是想看看环境,了解一下这声名赫赫的白虎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来人啊!”包拯喊了一声,慢慢坐起身子。他现在附身的身体是阳谷县县太爷的。
五十来岁,在京城翰林院坐了二十多年的冷板凳,好容易得到了一个候补的缺。急急忙忙的赶来上任,哪想到路上感染了风寒,才交接了县衙大印,当天晚上就一命呜呼了。
一个书童走了进来,手里捧着衣服给包拯更衣。这是县太老爷身边唯一的亲人,包拯觉得,自己有必要善待这个十五六岁的孩子。
“代步的牲口备好了么?”
书童一边儿给包拯整理发髻,一边道:“已经准备好了,县衙斜对门药铺家里的驴子,听说老爷要出门,特意从磨盘上面接下来的。”
包拯点点头,道:“好生谢谢商家,给足银子!”
书童撇嘴:“老爷,这阳谷县也太穷了,整个官衙就是废的。除了一个老得掉牙的衙役,就剩下仵作和大牢里面那些狱卒了。一个好人都没有!”
“也不能怪他们,阳谷县逢遭大难,上任县太爷带着所有衙役乡兵,全部消失不见。咱们来这之前不就已经知道这里的情况了么。”
“哦,老爷认为他们都跑白虎岗去了?”书童眼睛亮亮的,道:“咱们这是去把他们抓回来?”
包拯哑然失笑,拍了一下他的脑袋:“怎么可能,咱们一老一小,能抓得了谁?别整天呼吸乱想不着调,去!看看厨娘的粥熬好了没有,给老爷端一碗来!”
书童蹦跳着跑出去了,他觉得这两天的老爷和善了好多,脸上也有了笑容,自己的日子也比以前好过多了。
所以,书童决定也放那胖厨娘一把,不告诉老爷她偷吃。
喝了一碗粥,包拯觉得身子多少有了点劲儿。出了县衙大门,跟那个老态龙钟的守门衙役打了声招呼,就上了驴子往白虎岗方向走去。
小书童背着个褡裢,牵着驴在前面引路。
阳光照射在包拯身上,百年没有感觉过的暖意让他沉醉。
阳谷县距离白虎岗不算远,几十里的路程而已。那里穷山恶水,还有鬼怪传闻,再加上山路崎岖,以前很少有人往那边去。
现在可是不同了,来来往往的商队生生踏出了一条路,白虎岗上好挣钱的传闻也传得很是邪乎。所以乐意通路的人还是不少的。
只出了县城半个时辰,包拯就遇到了一对挑着担子往白虎岗去的乡下老夫妇。
“老哥哥,你们这是去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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