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到了后来,我也不会承认我丢人了,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把杀人这个词汇说的云淡风轻,就好像是杀死了一只小鸡,活着是拍死了一只蚊子一样的轻松,毕竟人命关天,可是在丰华的眼中,杀人好像真的算不上什么。
“你还记得当初我们遇到的那个偷了林家传家宝的那个小偷的尸体么?”
我点了点头,说实话,那次还真是把我吓得不轻,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被人杀死的尸体是什么样子的,这辈子我都不会忘记那个躺在小河边的尸体。
“我当时说那个人不是被林老爹杀死的,是有我的道理的。”
丰华说着,手上出现了一把匕首,我定睛一看,立刻认出了她手中的这个匕首,正是当时插在那个小偷身上的,而且在不久之前,这个匕首还曾经插过一个人的手臂,不由得再次打了个哆嗦。
“当时杀死那个小偷的,就是这个匕首。我当时就说过,凭借着这个匕首就说明那个小偷不是林老爹杀的,其实理由很简单,这个匕首是属于人参一族的,而且只有在人参一族中比较有身份修为比较好的人才能够使用。其他人都是没有本领操控这个匕首的,所以杀死小偷的,只能够是我们人参一族的人。不过到底为什么已经化成的人形,而且颇有地位的人要杀死那个小偷,我就不知道了,至于那个家伙为什么在杀了人之后,没有把匕首带走,我就更猜不到了。”
当时的情形立刻在我的脑海中回放,的确当时丰华对于林老爹不是杀人凶手的态度上非常的肯定。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匕首竟然还有着这样神奇的作用。
“这次拐叔带着不着调说是为了红榔头市,呵呵,不过我总是怀疑他们另有想法。好在我在沿途进行了搜索,无意中听到了在山居客栈中有四个人的谈话。他们几个人用很便宜的价格将山居客栈买下来。其实本来山居客栈的老板也没有指望着这个旅馆赚钱,人都没几个,生意又能好到哪里去呢。只不过是当初无聊的一时冲动之举而已,旅馆建好了,他自己也后悔了。正犯愁这个旅馆是弃之,还是继续办下去的时候,不着调出面将这里买下来,不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能够将我抓住。”
听到了丰华的话,我的心中不由得感叹,人为了能够对达到自己的目的,很多时候真的是不惜铤而走险。后面的事情当然也就不出乎我的意料了,在山居客栈中,不着调重金请了几个所谓的高手和懂得一些邪门歪道的人住在这里,试图将丰华拿下。不过想想丰华身上可能带有的重要作用,貌似这些投入真的都是很值得的。
记得曾经有人说过,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可以抗拒得了的诱惑,关键是看这个诱惑是不是足够大,是不是能够对症下药。已经化成了人参的丰华其价值是不可估量的,所以才有了这些人的疯狂。
躲藏在山居客栈中的这几个人原本因为他们人多势众,还是信心满满的,可是他们还没有看到丰华的影子,就已经停止了他们的呼吸和心跳。
丰华用不着非常粗暴的方式,就可以让他们在安乐中丧命,在处理了这几个人之后,丰华将他们的尸体都从山居客栈中移开。
“为了警告不着调和拐叔他们,我在山居客栈中还是留下了很多的线索,目的只是为了让他们知难而退。第一次就是警告他们,我是从山居客栈来的,可是他们只是在表情上出现了片刻的震惊,就重新变得好像没事人一样;第二个就是其中一个死尸的手指。马宇田本来就是一个警察,从这根手指上,他可以发现很多东西。可是我还是低估了不着调和拐叔两个人的决心,他们两个依旧是没有受到这根手指的影响,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第三个就是那个死人的胳膊,一个血淋淋的胳膊,相信就是你这个年富力强的大小伙子都已经胆怯了吧,呵呵,可是他们,唉!”
丰华轻轻的叹了口气,别说一个血淋淋的胳膊,就是马宇田再和我说在他的房间中发现了一根新鲜的手指的时候,我就已经是魂飞魄散了,如果我是拐叔和不着调,估计在发现了手指的时候,就已经放弃了这次进山的行动,早就已经打了退堂鼓了。
最后一次的警告当然就是之前被丰华杀死的尸体了,让早就已经死去的尸体重新出现在客栈中,这对他们的威慑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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