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封海齐突然扬声叫道:“沈慕古,过来,上楼告诉一声儿。让‘他’干得更漂亮点。别放水。”
沈慕古应了声,连忙小跑着上了楼。
大伙儿正在奇怪,不知道封海齐为什么好端端责怪新来的异能者“放水”时,就见又一波丧尸冲了过来。
但这一次,丧尸们并没有回头,它们越冲越近。
武装部的小伙子们不知所措。因为他们看到封海齐面色淡然的抱着胳膊稳稳站在高压电网后,有人扭头看看三楼的那个影子,也有人已经抄起武器冲到了高压电网后。
就在丧尸们离高压电网只有一步之遥时,见证奇迹的时候到了――所有的丧尸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然后,它们伸出了胳膊。丧尸们的指尖碰到了高压电网上,然后,它们无声无息软倒在地。而这时,高压电网上的铁丝,才轻微的弹了几下,如被一阵风吹过。
看着像睡觉一样整整齐齐躺在高压电网前的一排排丧尸,人们反而静默了下来――这简直比魔法还要离奇!
王德承突然嗷嗷怪叫起来,更多的人加入了进来,怪叫、欢呼、口哨响成一片。
叫得嗓子都哑掉了的蔡春雷摘下头盔,狠狠抹了把泪:“**,有这本事在,丧尸算个屁啊!”
王德承猛拍蔡春雷的肩膀:“我早说了吧,跟着王哥混绝没有错!”
在忘情欢呼的人群中,封海齐面朝丧尸,背大伙儿,不为人知地叹了口气。
奚加朝这件“战略级武器”,果然很好运啊。
这才是奚加朝这一战略级武器真正的使用方法。
战略级武器虽然威力强大,但限制条件也很多,比如说初期的核弹,必须由战斗机将作战地区的空域净空后,慢吞吞的轰炸机才能带着弹弹登场,否则的话,对方的战斗机早把轰炸机干下来了,弹弹搞不好掉自己头上。
种花家当年就是因为没有能载弹弹的好飞鸡,而被白头鹰看不起,认为有弹弹和没弹弹一个样。
奚加朝这次的“使用”,也多亏封海齐给他创造了极好的先期条件,几次主动出击,硬生生逼的智尸们不敢靠近百米范围之内,这才让奚加朝一举建功,否则的话,又会重现当初王路保卫卫生院时,丧尸们反复做俯卧撑那搞笑的一幕。
崖山的人们并不知道这些内情,他们只知道,智尸和丧尸们又一次失败了。而且败得很惨。
封海齐看着欢乐的人群,摇了摇头,可惜啊,大家并不知道。越是“好用”的武器,本身就越危险啊。就象核弹,天下何人不识君,核平天下只是分分秒秒的事儿,可这样“好用”的武器,你敢用吗?
奚加朝也是一样,他能这样轻松击退丧尸。那他也能同样轻松指挥丧尸祸害崖山,只是如今他的妻子带着肚内的孩子在龙王庙当人质才暂时收服了他而已。如果因此而得意忘形,甚至将崖山的一切安危都寄托在奚加朝身上,那崖山的覆灭也只在反掌之间。
封海齐转身命令道:“全体人员抓紧时间吃饭喝水睡觉。”他顿了顿:“智尸会安份相当长一段时间了。”
在高高的三楼窗口,奚加朝木然地看着街口那整整齐齐的一道黑线,那是丧尸的尸体堆积而成的。
随着刚才自己的命令,高压电网前死了多少只丧尸?100?200?还是400?
一时半会儿,还真数不清啊。
自己虽然是智尸。但生为活人时的近视眼并没有因此而消失,离得远了,自己看不清。
丧尸智尸间不会同类相残?
就是个屁。
丧尸之间由于它们的智力没有觉醒。凭本能行动,还守这条不同类相残的规矩。
但对智商已经觉醒的智尸来说,这条规矩压根儿不存在。
这又不是机器人,预先存贮入指令的。
是的,同类相残,违背智尸的天性,但是,只要有足够的动力,它们一样会杀自己的同类。
奚加朝必须杀那些丧尸,因为丧尸们不死。那死的就是自己和妻子女儿了。
所以,为了我们的活,你们一定要死。
当然,奚加朝并没有直接命令丧尸们自杀,这样的命令出于生物的自卫性本能,丧尸并不会接受――王路此前的试验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奚加朝只不过发出了两道很简单的命令。
跪下。
伸出手。
两道看似毫不相干的动作。却让丧尸们走上了不归路。
这没有什么奥秘,就象阵线对方的智尸们一样,它们在指挥丧尸时,也绝不会直接命令“去死吧,去发动自杀性攻击”,它们只是命令“去吃人,吃街垒后面的人”,然后白痴丧尸们就一窝蜂冲了上去。
所谓蛊惑,所谓巧言令色,并不是人类的专利,智尸一样会,因为它们的智力原本就是全盘继承于人类的。
如果没有智尸的指挥的话,街垒前的丧尸们在高压电网前碰得尸横遍地后,早就绕着环镇的高压电网四散入田野和山间小路了。
但问题是,智尸们太聪明了,聪明得它们已经知道,活人,是丧尸这一新物种惟一的也是真正的敌人。
所以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将这座镇子上的活人全都杀光。当然,久已经没有尝到的新鲜血肉,则是附带的奖品。
正如高压电网后的智尸们会坦然命令丧尸们去送死一样,奚加朝坐在高高的三楼,看着因为自己的一道命令就死于非命的大批丧尸同类,心里居然没有一点违和感。
你死,我活。
一向如此。
就在崖山众人和尸潮僵持时,在离鄞江镇60多公里的钱湖大道上,一支小队正在沿着公路缓缓前行。
其实,如今的钱湖大道上,到处是蹒跚前行的丧尸,这支10来人的小队伍原本并不起眼,只是,小队的首领实在是太过引人注目,在滚滚尸潮中显得如此另类。
只见那是个年轻人,大冷天的,居然穿着一身t恤和运动短裤,像旧战争电影里的兵油子一样,在肩上横杠着一条八一杠,边走边吹着口哨。而他的身后,则是一支身着整齐制服倒拎着枪的武装丧尸。
这正是那个刺杀基地“老大”的青年智尸,他带着“收编”来的基地的枪手,一路行到了此处。
青年智尸听到身后传来呛啷啷的响声,回头一看,却原来是身后紧随的丧尸,在不知不觉间,又将手里的枪倒拖在地上了,枪口在水泥路面上被拖带磨擦得直响。
青年智尸叹了口气,伸手将拖在地上的枪给捡起来,放到丧尸肩上,又握起丧尸的手,将它的手放在枪托上,还按了按:“扶好了,真是的,说了多少遍了,枪是战士的第二条生命,一定要爱护枪支。”
青年智尸正在指导手下的枪手,突然听到远方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他猛地抬头一看,只见一辆东风多利卡正飞奔而来。
这辆数吨重的大家伙将路上的丧尸群象保龄球一样撞得四散横飞,但车子本身也好不到哪儿去了,车头保险杠上挂着两只丧尸,明显是被撞断了腿,但丧尸仍在努力扒着车头往上爬,左侧车门的玻璃碎了,一具丧尸的腿还搭拉在外面,车后厢上也爬着好几只丧尸,正在努力想从顶棚上爬到驾驶座里。挡泥板里还支着半支丧尸的胳膊,随着车轮的滚滚前进,一颠一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