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重重点了点头:“你猜得没错,我的血有非常非常特殊的作用,能够让智尸得到非同一般的进化和觉醒,在体内输入我的血的智尸,无论是从身体、心理还是思维,得有不可思议的变化。至今为止,从我的血中诞生的智尸中,郑佳希,你是独一无二的,原因很简单,你的身体内,有着我大量的血液。”
郑佳希直盯着血瓶子,喃喃道:“那么说,这瓶子里装的,就是王叔叔你的血?如果我喝了这血,就能和活人一样,那刀疤,也会永远的消失?”
王路失笑道:“我这血虽然神奇,可也不是太上老君的仙丹,你别忘了,我以三分之一的血量,才造就了现在神奇的你,如果你还想继续进化的话,光这一瓶子血可不够。”
郑佳希明白了王路的意思:“王叔叔,你、你这样子做我不忍心的,怎么可以天天让你抽血给我喝。”
扑哧一声,刚端起菊花茶喝了半口的王路把茶水都喷了出来,他咳嗽着道:“佳希啊,王叔叔可不是移动血库,天天抽血可做不到。”他顿了顿道:“我会时不时给你带点我的血来,我想持之以恒,肯定会有让你惊喜的效果。”
郑佳希点点头:“我明白的,王叔叔,我、我不会贪心的,只要肚上的刀疤愈合了,我就满足了……”她突然迟疑了一下,半晌,才像蚊子哼哼一样道:“如果、如果我能像正常人一样生孩子,那就更好了。”
王路站起身道:“佳希啊,放心吧,你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郑佳希一怔:“王叔叔你这就要走?”
王路点点头:“是啊,还得去准备攻打基地的事儿。”
郑佳希忙道:“我也要参加,王叔叔,你对我这样好,我一定要去。”
王路一皱眉,严肃地道:“这算什么话。佳希,你以为王叔叔给你带血来,是来市恩的吗?就想着让你回报?胡闹!”
郑佳希着了慌:“不是,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知道王叔叔对我是真的好,以前、以前我还是个普通女孩子时,王叔叔你就拼了命救我……我只是想帮帮王叔叔。”
王路叹了口气,拍了拍郑佳希的肩:“好了,佳希啊,你记住,王叔叔之所以帮你。只是因为你是个好孩子,你应该得到比这个更好的生活,终有一天,你会披着洁白的婚纱,站在卢锴身边,我们--你的亲人、朋友都会站在你的身边祝福你。”
郑佳希拼命点着头,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是智尸,她早就哭出声来。她咬着唇道:“那攻打基地的事儿……”
王路苦笑着摇了摇头:“佳希啊佳希,你真是个倔强的孩子,算我服了你了--这样吧。攻打基地的行动你就不要参加了,我倒是有些不放心鄞江镇,我带队伍走了后,镇子里的力量太空虚了,万一有丧尸智尸甚至外来人入侵,可就糟糕了,别忘了,你姐姐郑佳彦也在镇子里呢。”
郑佳希忙道:“我知道了,王叔叔,我会保护好鄞江镇的。我、我也很厉害的,周边的丧尸智尸,都听我的话,我会带大家努力保护镇子的。”
王路忙道:“这可太谢谢了,幸好有佳希你在,我才后顾无忧。”
郑佳希把王路送到门口。突然想起一事,忙叫住已经走到门口的王路:“王叔叔,我、我要不要把这事儿告诉卢锴?”
王路转过身,凝重地道:“这个嘛,佳希啊,我觉得,这事儿还是成为只有你和我知道的小秘密才好,卢锴虽然爱你,可是,如果你当着他的面喝血……”
郑佳希立刻会过意来,自己是出于恢复身体的需要,才逼不得以喝血,可喝血这事儿,总是太过嗝应人,卢锴虽然以前常常劝自己吃些血食,可如果自己真的端着一瓶血在他面前咕嘟咕嘟喝得痛快,这、这未免太诡异了点,简直就像自己拼命在提醒卢锴--我是智尸,我是智尸,我是只爱喝人血的智尸。
郑佳希忙道:“王叔叔你提醒得对,我、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王路告别郑佳希,匆匆出了金陆村,村道上的丧尸呆头呆脑看着他,混无反应,真是一派和平景象,大家都是自己尸啊。
走出村子,王路瞧瞧左右无人也无尸,突然一抬手,啪,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嘴里喃喃道:“你个混蛋,让你欺负郑佳希,让你欺负郑佳希。”
王路自然知道,郑佳希有多么企盼回到鄞江镇,回到她以前的亲人,朋友身边,能够堂堂正正光明正大陪伴在卢锴身边,但王路不能。王路千方百计暗示郑佳希,就是希望她作为自己的一支秘密力量,最好是隐在暗处。
古龙大大反复提醒过,不能把所有的武力都放在台面上,一支隐藏的暗处,连你最亲近的亲人、朋友都不知道的力量,绝对是你绝处逢生时所必需的。
郑佳希就是最好的人选,她纯洁,天真,处世不深,哪怕是只智尸,也是只幼稚的、方便王路掌控的智尸,更妙的是,她所爱的卢锴、郑佳彦都在王路鼻子底下,拿捏住了这两个人,何愁郑佳希会反水?
郑佳布就是王路的暗剑。
王路绝不会轻易暴露她的存在,而且这一秘密,保存的时间越长越好。
鄞江镇内有奚加朝,镇外的郑佳希,任哪个入侵者前来,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两只高智商的智尸,才是王路掌握的力量中最可怕的一环。
我真是太聪明了,也真是太无耻了,太不要脸了。
王路一抬手,又给了自己一个耳光,似乎这样做,才能让他心里好受些,这才匆匆离去。
郑佳希坐在沙发上,怔怔地盯着面前的血瓶子。
过了好久好久,郑佳希终于伸手取过了瓶子,缓缓打开了瓶盖,一股似乎能抓住她整个身心的血腥味立刻钻入了鼻子。郑佳希的喉咙情不自禁动了动。
对血食的渴望和依恋,是所有丧尸智尸的本能,象郑佳希、冯臻臻、王达这样在平时能坚持不吃血肉的智尸,非有莫大的智慧和毅力。但今天。在嗅到瓶中血的气味时,郑佳希心动了。
她默默地在心中开解着自己:没关系,这是王叔叔的血,自己的体内也流淌着王叔叔的血,他的血就是我的血,喝点自己的血,应该不算什么吧。
郑佳希终于举起了血瓶子。凑到唇边,小小抿了一口。
她发出了一声呻吟,真是,太好喝了。
郑佳希又接连喝了几口,几乎将瓶中血喝了一半,这才恋恋不舍放下了瓶子,盖好瓶口。
这样的好东西,可不舍得一下子就喝光。
郑佳希刚要把血瓶放到冰箱里放好。突然唉呀叫了一声:“糟糕,我把罗莉、罗刚给忘了!”
这两孩子自打卢锴来后,就被关在房间里呢。
郑佳希随手把血瓶往桌子上一放。匆匆上了楼,打开了关着罗莉和罗刚的房间门,门内,罗莉抱着罗刚老老实实坐在床上,一点动静也不敢发出。
罗莉、罗刚和郑佳希在一起生活已经有段日子了,但除了罗莉在吃了王比安沾在梨头外衣上的血,增长了下个子外,两人都没有明显的成长迹象,尤其是罗刚,至今还是个小毛头。郑佳希虽然时不时给两个孩子弄些肉吃--罗刚能喝点肉汤。但并没有明显的效果。
郑佳希忙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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