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盛年在二外算是个很低调的风云人物,外表出众,成绩优异,但却经常装病逃课,遇到集体活动也从不参加。
刚入学时,有男生觉得他性格太拽,便集聚了几个人在天台上教训了他。沈盛年任由他们打了几拳,也没还手,大家都以为他不过是只软柿子。
但几天后,那几个教训他的男生接二连三出事——运动意外,车祸,摔伤。
伤到的都是手臂——而且是动手打沈盛年的那只手。
任谁都看得出这并不是意外,但任谁都找不出沈盛年下手的证据。
从那之后,再没有人敢惹沈盛年——最让人恐惧的并不是明目张胆的暴力,而是悄无声息的阴毒。
在学校里,沈盛年基本没有朋友,也很少有人敢与他对话。
除了付玲子。
付玲子是二外的校花级人物,长发黑直顺,白裙长飘美,基本上校花长什么样,她就长什么样。只见她飘飘扬扬走到沈盛年座位前,一路吸引了不少男生目光。
然而她对那些目光不屑一顾,她想要的只是沈盛年的注意。
“听说你们家要移民加拿大?”她笑吟吟问道:“那你想好要报考加拿大哪所大学了吗?”
沈盛年头也不抬,语气冷漠:“怎么现在的人都这么八卦,我家要不要移民关他们什么事?狗拿耗子吗?”
他此话算是指桑骂槐,但付玲子似乎对他恶劣的态度习以为常,不甚在意地转换了个话题:“不去加拿大也没事,美国,澳大利亚,欧洲都可以,只要你一句话,天涯海角我都跟着你走。”
这番话在年少的人说来算是荡气回肠了,可沈盛年却丝毫没有被感动到:“你的人生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干嘛要给出意见?”
话一出口,他忽地想起了秦红颜对自己说的那句话——“你的人生,和我无关,我没有必要给出意见。”
果然,不被爱的人怎么做都是错的。
想起那晚的事,沈盛年便是气不打一处来,这秦红颜果真是铁石心肠。即使是宠物狗待一起久了要分离时也有感情吧,可她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在她心中估计连只狗都不如!
想到这,沈盛年便气得够呛,没管正因自己的话而受伤的付玲子,跨上书包便步出教室。
付玲子赶紧追上去:“外面下雨了,我让我家司机送你吧。”
“不用。”
“哎呀,下这么大的雨,你会感冒的。”
“我感我的冒,关你什么事?”
两人正在校门前拉扯着,忽然一辆低调的大众辉腾开来,在付玲子面前停下。驾驶室车窗打开,一个清朗的男声随着淡淡的檀香味逸出。
“玲子,你姐让我来接你。”
在嗅到檀香味的瞬间,沈盛年便改变了主意,也不再拒绝,跟着付玲子上了车。
付玲子见沈盛年肯上车,兴奋得很,根本不疑有他,拉着沈盛年不断地问东问西。沈盛年却连她的一句话都没听进耳里,捡了个空隙便问道:“玲子,这位是你哥哥?”
沈盛年之所以上车,便是想探听驾驶室那个男人的身份。
他不会闻错的,那男人身上的檀香味能让他瞬间起敌意,这个男人,正是在秦红颜生日那晚拥抱过她的男人。
付玲子这时才想起要介绍:“没,他叫奚欢,是我们家的律师,也是我堂姐的男朋友。”
付玲子对待奚欢的态度毫无尊敬可言,她悄声对沈盛年道:“其实他们俩的关系我大伯根本不同意,奚欢的家世不值一提,压根配不上我们付家,你不用对他太客气的。”
沈盛年终于明白那夜为什么秦红颜脸上会有挥之不去的哀愁与失落,看来全与这个叫奚欢的男人以及付玲子的姐姐有关。
“奚律师手上的佛珠挺有意思的,我最近正想要这么一串呢。”沈盛年转动着手腕,轻声道。
“你想要佛珠?那我明天送你一串更好的。”付玲子忙献殷勤。
沈盛年盯着奚欢的侧脸,一字一句地道:“可我就想要奚律师那串。”
付玲子犹豫片刻,转而对奚欢道:“奚欢,你把手上那串给我,我明天买串新的还你。”
她并不是在询问,而是在命令。
沈盛年以为奚欢会拒绝,然而奚欢却完全没有思考一般,直接褪&下佛珠,递给了沈盛年。
天知道他是如何边开车边将佛珠一气呵成地取下的,沈盛年只觉得那动作好看得令他妒忌。
“送你倒没什么,只是佛珠是有灵性的,永远臣服于原主人,旁人拿了它的形去,也是没用的。”奚欢的话从驾驶室传来,润润的,带点雨的潮意。
沈盛年握着那佛珠,一颗颗摩挲着:“万物只要有形便有灵,和它待的时间长了,自然也就会忘记原主人的。”
此后,两人没再说话,只是目光在后视镜中胶着,进行无声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