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发生了什么事?我一定是昏过去了,请快过来。
可是后面最关键的部分,也就是地址没有写于是,于是他输入了剩下的地址,诺森伯兰大街22号,然后按了发送,当一切完成之后,夏洛克终于发现了约翰的心不在焉。
“你怎么了?”对于能明白他的举动,而不用自己费心解释什么的约翰,夏洛克觉得有些新奇。虽然他的身边并非没有这样的人物,但那个人是他的死敌,所以夏洛克对约翰的感觉自然有点特别。
最重要的是,夏洛克觉得约翰的个性不应该是这样子的,而应该更孤傲一些,现在这样的温和隐忍,反而与他的本性不符,而且太过刻意了。
“刚才见了你一位朋友,当然,因为他的容貌和态度的关系,我更倾向于是你的兄弟,因为他跟你一样高,长得也和你有点像。”约翰说:“不过,他说你听到我提起他的话,一定会说他是你的死敌。”
夏洛克立刻就明白了约翰说的是谁,于是他干巴巴的问道:“他给你钱,派你来监视我吗?”
“对。”约翰点点头。
“你收了吗?”夏洛克又问。
“没收。”
“那可真可惜。”夏洛克的声音恢复了一点生气:“如果你收了的话,正好我们可以对半分的,下次记得要三思。”
说是这么说,但无论是夏洛克还是约翰都知道,不会有下次的。
夏洛克把放在长沙发后面的,那位詹妮弗·温森的粉红色拉杆行李箱给提了出来,因为桌子上摆满了杂物,所以夏洛克用一把椅子摆放了它,然后拉开拉链,把它给打开。箱子里是几件粉红色的女性衣物、化妆品、笔记本和一个放着替换首饰的首饰盒。
“看来他把它给丢了,你找到了它。”约翰身上没有手套,但因为刚刚夏洛克已经用手触摸过这个粉红色行李箱,并碰过里面的东西了,所以约翰也就不再多此一举的添上自己的指纹。
“是的,这箱子太过显眼,容易引起注意,所以凶手把它给丢了。”夏洛克为约翰得到的答案赞叹的应和了一句。“尤其是男人带着,更显得可疑。所以,他不得不处理掉这个箱子。”
看来,他们两个人都认定了凶手是名男性。
“我推测他应该不到五分钟就发现了他的这个错误,所以我找遍了劳里斯顿花园五分钟车程的后巷,以及所有能不引起注意处理掉大件物品的地方,果然不到一小时就找到了这个粉红色行李箱。”
“看来,里面的东西就少了死者的手机?”
“是的,而这也是……好吧,我想你也猜出来了,我让你发信息的原因。”
“当然,显而易见。你说过她的情人无数,所以一定需要谨慎处理,因此绝不会把手机落在家里。但她身上没有,行李箱里没有,再加上她能处理周旋在这么多个男人身边就可以知道她是个聪明的女人。
就凭着这些,你认为她知道下了车后就意味着死亡,所以她把手机和箱子一起遗落到车里了,但也有可能凶手出于某种原因把手机给拿走了,可无论是哪种猜想,手机肯定还在凶手那里绝对没错。”
就在这个时候,约翰的手机响了,而且是个未知来电。
夏洛克为此勾起了唇角,“距离案发仅几个小时,却突如其来收到该名受害者的短信。如果是路人捡到了手机的话,肯定对此不以为意,但凶手却会大惊失措。”
当夏洛克说完的时候,约翰的手机也停了下来。
夏洛克振奋起精神的站了起来,在衣架上取下了他的长风衣披上,又挂上了他的围巾,接着邀请约翰:“要和我一起去吗?”
“代替你的骷髅伙伴为你开拓思路吗?”约翰示意了一眼原先放着骷髅,现在却空空如也的壁炉。
“是的。”夏洛克笑道:“我喜欢结伴而行,高谈阔论可以帮助我思考,有问题吗?”
“没有。”约翰站了起来。
多纳万警官跟约翰说过,夏洛克·福尔摩斯沉迷破案不能自拔,自得其乐。但约翰想,自己不也如此吗?
人这一辈子,总要自己给自己找个乐子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