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胖子做朋友,只是因为胖子是他的童年玩伴,是他生活中的一部分。
高一的时候,来昊和胖子同时追过一本网络小说。
在那本书里,按照惯例的套路,一个吊丝高中生得到一个金手指,开始了牛逼的人生。刚开始来昊看这本书的时候,代入感极强,感觉很爽,后来越看越不对劲。尤其是那热闹的书评区,出现了让来昊无法理解的评论。
书里的主角一直喜欢一个学姐,从高中追到了大学,引起了读者的强烈不满。而读者不满的原因,既不是因为学姐不漂亮,也不是因为学姐性格不好,而是因为学姐身世太平凡。甚至有读者在书评区大骂:这种妞,对主角有什么用?
有个很奇怪的现象,某些读者在追某本书到了一个阶段,就不满足于看书,他们更想去教作者如何写书,或者说让作者按照他们的意愿来写书。
一部分读者要求女一号必须是出身红X代的妹子,因为这种妹子能帮主角升官,即使主角不进官场,女一号霸气的身世也能替主角解决很多麻烦。另一部分读者要求女一号必须是身家亿万的白富美,这种女主能帮主角发财,同样能够解决很多麻烦。
总的来说,这一类的女主,对主角是“有用”的。
而书中那个出身工薪家庭的学姐,她身世太一般,对主角太“没用”。
当时看到那些评论,来昊只觉得浑身发凉,一度怀疑人生。
那位作者迫于读者的压力,让主角和学姐劳燕分飞,开启了后宫路线,同时搞定了书中的官二代妹子和富二代妹子。
更让来昊扛不住的是,书中的主角为了摆脱吊丝身份,和以前多年的朋友渐行渐远,理由是“到了一个高度,看问题的眼光就不同了”。主角拼命和新认识的各种高富帅出入各种高端场合,似乎这样做,他就不再是个吊丝了。
从那以后,来昊再也没有追过那本书。
这年头网络上流行四个字:勿忘初心。
经历过家庭灾难的来昊,过早体会到生命无常,他比同龄人更懂得珍惜已经拥有的亲人和朋友。
至少他还明白一个道理,苟富贵,勿相忘。
至少他不认为自己多了个金手指,就显得高人一等。
至少他内心还坚持着,自己要走的那条路。
来昊也认识身世显赫的妹子,比如乔朵,但是他连微信套近乎都没有,因为他不屑。九龙区一把手的独生子乔北,也在他的昊拳班,然而来昊基本上和乔北没什么交流,因为他不愿意去抱那个大腿。
靠自己。
这三个字,来昊不止是说说而已。
每个人对“牛逼”的定义都不同,来昊从来不觉得去抱一群X二代的大腿有多么牛逼。
正如他当初在毕业同学录上写的那样,他的理想是将来自己的签名能换一套房。如果必须要华丽地装个逼,来昊更愿意有那么一天,各路牛人哭着喊着来抱他的大腿。
“我明白了,你走吧。”
来昊长久的沉默,让胖子更加有气无力。
胖子的瞳孔竟然呈现一片灰色,已经没有了生存的渴望。
“你刚说什么?”
来昊回过神来,问了一句。
“我去!”胖子差点从病床上摔倒下去,哭笑不得的骂道:“你别在这种时候走神行不,我问你,咱俩还是朋友吗?”
“当然是!”来昊斩钉截铁道。
胖子脸色浮现出一层激动的红晕,身体微微发抖。
他眼中的来昊,突然绽放出一层光芒,透着一种迷之自信,只听来昊说道:“死胖子,你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一无是处,我一直觉得你是个天才的美食家,说不定将来你会成为美食界的传奇人物。你最好配合医生治疗,早点出院,过不了多久,我会帮你过上你期望的那种牛逼的人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