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
《*同盟》方以华一角,不止许希文一个人试镜。
在威廉姆斯的授意下,尼尔还邀请了几位在好莱坞闯荡的华人男星参加试镜。他们无一不声名赫赫,但是他们也无一不失望而归,并且遭受了威廉姆斯刻薄语言的洗礼。
“你的表演就像一坨干巴巴的大便。”
“你的两只袜子颜色不一样,请你出去,不要伤害我的眼睛。”
“你念起台词时发出来的声音,和我一屁股坐到我养的猫身上时它发出来的声音一样。”
许希文,是最后一个试镜的人。
尼尔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停在许希文的面前,“威廉姆斯先生请您进去。”其实威廉姆斯的原话是“让他给我滚进来”。
像威廉姆斯这种性格如同躁郁症病人一样喜怒无常的人,没在名不见经传的时候被人干掉,主要的原因是他有一个尼尔这样的好助手。
“好的。”许希文眨了眨眼睛,“我觉得您有点眼熟,或许是我的错觉。”
“我很高兴你能认出我,谢谢你的衣服。”尼尔也冲许希文眨了眨眼睛,他的睫毛和他的头发一样是浅金色的,眼睛则是一种迷人的蓝灰色。
许希文脑中灵光乍现,“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落汤鸡。”
尼尔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六天前,曼哈顿区,第五大道。
天上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没过多久,雨越下越大,还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一场雷阵雨就这么突如其来的降临了。
许希文不得不结束了拍摄,躲到了车里。
蒋平皱着眉头看着窗外的雨景,他讨厌所有不在他计划内的东西,而这场雨也毫无意外包括在内。
忽然,响起了一阵敲打窗户的声音。
蒋平警告道:“别开窗。”
许希文打开了窗户,窗外是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年轻人。他微笑着问:“你好,你需要帮助吗?”
“我的手提包被人抢走了,里面有我的手机、钱包和车钥匙,我能……”尼尔不敢以现在这副样子去见威廉姆斯,如果他弄脏了地毯,威廉姆斯一定会发疯,“……我能借一点钱吗?”
许希文拿出钱包,把钱包里所有的现金都给了他,“这些够吗?”
“够了,谢谢。”尼尔不敢想象自己居然从一个陌生人那里得到了一踏钞票,有了这些钱,他可以买上一套体面的衣服去见威廉姆斯。如果他穿着廉价的衣物,威廉姆斯一定会叫他脱下来。他盯着许希文的面孔看了许久,“我会报答你的,先生。”
“不客气。”许希文之所以会帮助面前这个年轻人,是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十几年前的自己,被路过的车溅了一身泥,鼓起勇气敲开车窗,却没有得到任何帮助,于是错过了一次足以改变运命的试镜。不过,机会总是会青睐有准备的人,他最后靠着另一个机会成功了。
尼尔看了看手上腕表,距离和威廉姆斯约定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威廉姆斯最讨厌的就是迟到的人。他将钞票塞到口袋里,然后伸出了手掌,“先生,能把你的姓名和地址写在我的手上吗?”
许希文犹豫了一下,还是用笔在尼尔手上写下了姓名和地址——不过是他经纪人的。
尼尔看了一眼掌心,握成了拳头,“再见。”说完,他小跑了起来。
“祝你好运。”许希文大声道。
尼尔转身,冲许希文挥了挥手,才重新奔跑起来。
不久后,蒋平就收到了尼尔寄来的支票。
当新一期的《》杂志发行后,铺天盖地都是许希文那张纤细俊美的东方面孔。尼尔在一家书店门口停下来脚步,买下了这一期的《》——他之前是从不看时尚杂志的。他指着封面人物问书店老板,“他是谁?”“nan·yin。”
他带着这本杂志去见了威廉姆斯。在去见威廉姆斯的路上,他还顺手下载了一部许希文主演的电影。电影中的许希文和那天他见到的那个温和忧郁的东方男子很不一样,他觉得这个人或许会成为威廉姆斯遍寻不获的“方以华”。
……
许希文在与尼尔叙旧时,房间里传来了威廉姆斯的咆哮——“就算是爬,你也应该爬进来了吧!”
“抱歉,威廉姆斯先生的脾气可能不太好。”岂止是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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