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那儿能说得上话。由丁经理做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才能避免他这个普通的业务员出头,申请还没递到高层那儿去,就被一直瞧他不顺眼的财务总监给拍回来啊!
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哪怕他再如何地解释澄清,也会成为公司高中层圈子茶余饭后的笑料啊!
丁经理有些意动,却依然沉吟不语。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真做了决定,那么,他就必需缩减生活开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大手大脚。
而,一个男人,手里没钱,很多地方就不能去,就会错失扩大交际圈,结识更多朋友,得到更多贵人提携相助的机会。
“老丁,你也不是一个婆婆妈妈的人。做这么个决定,就有这么难吗?”钱致远拍了拍丁经理的肩膀,径直做了决定:“下班后,我们一起去看一看。如果可以的话,就一起签约。”
说到这儿时,钱致远还特意顿了顿,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丁经理,道:“以后,你会感激我的。”
无论在哪个时候。房子都是最保值的东西,也是最值得投资的东西。
一想到十年后,随便哪一套房子卖出去,都能赚个几百万,让他彻底享受一把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的感觉,就让钱致远忍不住地笑出声来。
当然,事实上,若可以的话,钱致远并不愿意将大部份精力放在房子上。毕竟,哪怕,他明知眼下这些“大白菜”般廉价的房子,往后,都会成为“黄金”“钻石”一类的存在,但,没有资金,一切都是浮云!
若非,林梦婷买房的举动,给他敲了个“警钟”的同时,也让他想到了另外一种“发财”的机会,他还真得会为了赌那么一口气,而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与林梦婷死磕上呢!
这,岂不是“本末倒置”,真正地辜负了老天爷给予他的“金手指”?!
……
——有那么一个和房子有关的事例。
一个人,当年,将自己市值百万的房子卖掉,开了一家实业公司,努力在商场钻营拼搏,与无数老狐狸厮杀了十多年,累得心力交卒后,又将那套房子买回来了。
而,这一来一回,就有近一千万的差价。
相当于这十多年,他都白活了!
……
于是,在林梦婷并不知道的时候,书香苑这个小区的房主,大多都是公司的同事了。从某方面来说,书香苑这个小区,已隐隐变成了宏兴公司的“宿舍”。
很多年后,那些因为林梦婷做出来的这种出乎人预料之外的举动,因为钱致远的蛊惑而一窝蜂地也跟着买房的人,都打心眼里感谢林梦婷和钱致远这两位引领了“买房”潮流的人。
……
这些,却都是后话了。
******
和编编商量了,下周五入V,应该会有一部份章节倒V,等我明天再跟编编确认,么么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