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一早,豫王府的人吹吹打打地绕着京城开始送彩礼。
因为队伍太长,为了不发生前面已经进了陆家门,后面还没出王府这种情况,陈路带着人几乎绕了整个燕京城一圈,才到了庆国公府门前。
陆家这里也早就准备好了,礼部也有专门的官员过来负责安排一切,毕竟皇子的婚事从头到尾都是有定制和规矩的,只能多不能少,当然,北堂曜作为嫡皇子,他的婚事一切都是比照着太子来,只稍稍低了半格而已,却是别其他皇子都要高半格的。
好在其他皇子成婚的也不多,像北堂轩、北堂昭这种都还憋着劲娶个贵女助自己发力的,都还没有指婚,所以也没什么比较,这倒是给礼部省了不少事,最重要的省了担心。
陆彦扬作为庆国公府世子,亲自出门迎接,他穿着一件月白绣红梅的袍子,整个人玉树临风,往门口一站,吸引了最多的视线。
不过很快,这些视线就都被陈路带来的彩礼吸引过去了。
队伍最前面是两只大雁,还是活的,被养在笼子里。
紧跟着抬大雁笼子的,是一对玉雕的大雁,大小和那两只活的大雁一样,玉质上乘雕工精美,在阳光下散发着温润的光泽,还隐隐地有些淡蓝色的光芒,竟然是难得一见的蓝玉!
如果说这种天气里,一对活的大雁让人们见识了豫王迎娶陆家小姐的真心诚意,那么这对蓝玉雕的大雁则在向人们昭示,豫王不止有真心。
大雁的后面更是令人惊奇,竟是有人牵了一对白鹿走过来。
这对白鹿看上去不大,鹿角都没有长出来,除了一只鹿的身上有个浅浅的梅花纹样,两只鹿可以说极难区分。白鹿并不怕人,反而边走边好奇地张望,引来围观百姓一阵阵赞叹,更有人自发地鼓起掌来,场面有趣极了。
跟着白鹿的仍然是一对活物,竟是两只火狐,通体火红的长毛,圆溜溜的大眼睛,长长的尾巴,两只狐狸紧紧靠在一起,机灵地打量着路旁的人们。
“白鹿,火狐,这些可都是难得一见的东西啊!想不到豫王这么有本事!”
“那当然了!只看那蓝玉雕的大雁就知道了,且不说能找来这么大质地这么好的两块玉,就说能雕蓝玉的人,大历恐怕一只手就数过来了!”
“你也不看看豫王是什么人,那可是最得宠的皇子,最要命的人家可没有恃宠而骄,据说十岁时就去了边关,一直打仗呢!”
“对对,我也听说了,北边都说他是战神呢!只是在京里似乎很低调,没怎么听过他的消息。“
“这样才是真有本事的人呢!”
“我跟你说啊……”
过彩礼,用了将近三个时辰,才把大大小小的箱子全都送进了陆府。
北堂曜最后跟着队伍出现的时候,人群几乎沸腾了,谁也没有因为等的太久而离开,反而是越看这些彩礼越激动,越激动越想亲眼目睹豫王的风采。
所以将近中午时分,街上的人反倒多了起来。
北堂曜一袭淡紫色常服,头戴珍珠冠,腰间白玉带,坐在马上神情愉悦。
他原本容貌极俊俏,平日除了见到陆欢颜嬉皮笑脸之外,都是不苟言笑的冷冰冰样子,今日却全程面带微笑,似乎在告诉所有人,本王要娶媳妇了,本王心情好得很呢!
这样的表情,让他的气质凭添了几分人间烟火气,只是那一股天生的皇家贵胄的气势却不曾淡去。
他就这样,从冰冷不近人情的冰山,转眼变成了从云端走下来的谪仙。
北堂曜这么一露面,就用绝美的容貌、高贵的气质和温暖人心的微笑,一下子就成了百姓心目中“我最喜爱的皇子、王爷”。
今日之后,关于北堂曜的话题,逐渐在燕京成里脍炙人口起来了。
北堂曜是亲王,他出现了,陆平川自然不能不出现,他带着谢氏将人迎进门来,看着一身喜庆芝兰玉树般的北堂曜,陆平川难得地露一脸欣慰的表情。
“臣参加豫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陆平川领着陆家人就要行礼。
北堂曜怎么可能真的受这一礼,一下子扶住陆平川笑道:“国公爷免礼,不敢当。”
陆平川也就顺势起身,转身把谢氏扶住,笑着把北堂曜往里面让:“王爷里面请,家中已备好茶,稍稍歇息片刻,也容下人把东西整理一番。”
北堂曜含笑点头,跟着陆平川一路进了二门,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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