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步走在皇宫之中,邸朗从身旁太监捧着的小壶中又掏出了把瓜子零食,边走边吃。
见秦钟眼巴巴的看着自己,邸朗便匀了他一些,两个大男人磕着瓜子,太子爷吐了口果皮,说道:“那日秦淮河一别之后,我心中总是惦记起你,却没想到御叔叔竟然把你给弄进宫来做了带刀官,实在是天助我也。”
秦钟听了之后顿时一惊,偷瞄了眼邸朗,心想着这京城里的达官显贵据说有龙阳之好的不在少数,难不成太子爷也有这种嗜好?
正当秦钟担忧自己清白身子的时候,却听邸朗接着说道:“那日秦淮河上,我便知秦钟你身手不凡,又听说你在涪陵阁内仗剑杀了两名刺客,你这年纪就有如此胆识,着实让我刮目相看。”
“所以御叔叔看重你,要把你提为亲兵带在身边历练时候,我一点也不惊讶。”
“到时你便会去那北方,杀蛮子,抗西齐,秦钟....我着实羡慕你啊。”
秦钟抬头看着太子爷心里稍稍有些惊异,他还真不知道陇国公是存了这么番心思,经太子爷这么一点拨,顿时醒悟过来。
陇国公要真的只把秦钟随意扔到北方去,何必费这番功夫让他进京卫指挥使司,当这个有品级的带刀官?
“北方蛮子经过二十年的休养生息,人多了,自然又开始对我大明边疆虎视眈眈......西齐最近也不太平,虽说北方十五万铁骑实力雄厚,但也扛不住两边作战,陇国公如今也是急需人才,才能解燃眉之急。”
太子爷自顾自说着,捧着把瓜子磕的也开心,笑道:“御叔叔很少这么赏识一个人,秦钟.....你确实很有能耐。”
秦钟笑了笑,说道:“运气罢了。”
“不只是运气而已。”太子爷抬头看了眼巍峨的宫殿,说道,“不是什么人都能从浩瀚如海的账目里只通过蛛丝马迹便查出那七百万两银子到底去了哪儿,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杀了两名庸国公蓄养的死士。”
“我相信一句话,有能耐的人,终归隐藏不住自己能耐的。”
秦钟等了许久,等来了太子爷这么通俗易懂的话,不禁抬头看去,太子爷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讪笑道,“这个,我不太爱念书,所以你们读书人的那些词儿说不来,你可别取笑我。”
同道中人啊。
秦钟先是惊异,想起和王汲说话时,那厮动不动之乎者也,扯一些自己听都没听说过的话,感同身受般的说道:“卑职能理解太子殿下,我也讨厌念书。”
“这么说我们还有些共同点了?”
“能和太子殿下有相同之处,卑职不胜荣幸。”
“好!”
太子爷朗声大笑说道:“既然如此,怎么能不较量一番,来人......上我的止戈长枪来!”
秦钟一愣,看了看四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跟随太子爷来到了一处校场,四周摆满了各式兵器,太子爷扔掉瓜子,又把身上那太子常服脱下随意扔到一边,舒活一番筋骨后,眼神中布满滔天战意。
“秦钟,这宫里的侍卫们都不敢跟我真刀真枪的较量,一是真打不过我,二是怕伤到我,我想你肯定没那么胆小。”
一个小太监背着杆长枪快步跑来,替太子撤去长枪上覆着的丝绸枪套,太子接过那柄通体全黑的长枪,直指秦钟。
“来,我们痛痛快快的打上一番。”
“要是伤到了哪儿,可别怪我没手下留情。”
秦钟看着对面的太子,目瞪口呆,和着他把自己来过来就要打架的?
和着刚才对自己一番嘉勉赞扬,也是为了让自己跟他打架?
没等秦钟开口说话,邸朗的长枪便到了,锋利的刃尖在阳光折射下散发出幽冷的光芒,枪头下的红缨飘荡着,乱了秦钟的视线。
噌-
秦钟身子向后倾斜,脚下发力便退出十几步,隔世剑出鞘,手持着那柄斑驳长剑,秦钟把腰上系着的剑鞘扔到一边,望向了对面的太子殿下。
太子剑眉一挑,白皙的脸上绽放出前所未有的热情,喊道:“这就是杀了那两名刺客的宝剑?”
“卑职给他取名为隔世。”
“好名字!”
显然太子殿下的个人素养要比陇国公好上许多,没一上来就冷嘲热讽剑名,而是持着长枪说道:“我这铁抢名为‘止戈’是我成年时候,父亲令工部兵器大家为我量身定制,今日,你我二人就酣畅淋漓的战上一场!”
两人就像戏里的武林高手一般,过招之前先自报家门,再仔仔细细介绍一下手中兵器,这才开始君子之战。
太子话音刚落,整个人便如猛虎下山,那杆长枪舞得虎虎生威,呼啸而至。
校场内响起了一阵喝彩,旁边的太监宫女纷纷为太子爷加油打气,秦钟见太子来势汹汹,那枪上劲气浑厚异常,不敢轻视,手腕一挑,隔世剑便与止戈抢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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