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齐声道:“祝大人前程似锦,早日封侯。”
......
自那日从涪陵阁回来后,御珑淇便病了,冬雨太伤身体,这两日御珑淇一直高烧不退,被陇国公强行灌了碗苦到流泪的药水,又沉沉睡了几个时辰后,再次醒来已是深夜。
高烧是退了,人也轻松了不少,除了还有些头晕之外也没了什么不适,裹着棉衣倒了杯水喝下,御珑淇又重新躺上了床,望着床顶,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听说他被抓去了南镇抚司,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叶培那小子真是不知道好歹,每天死缠烂打,怎么就看不出来自己一点儿都不喜欢他这个粗鲁的汉子?
还是秦钟好,长得漂亮,也会说话,一点儿都没外面那些臭男人看女人时候那种居高临下的狗样子。
就在这时,御珑淇只觉得浑身一冷,闺房的窗户悄无声息的打开,冷风灌了进来,随即便发出一阵轻微的声音,窗户又再次迅速的合上。
没人敢夜闯陇国公府,也没什么人能够在府里那些侍卫们的看守下,不动声色的走进自己的房间。
除了他以外。
一身风雪的秦钟垫手垫脚的走到御珑淇床边,使劲儿搓了搓手,正准备摸摸她的额头,却发现床上的姑娘忽然睁开了眼睛,正望着自己。
屋里的炉子烧着热水,火盆里的碳红彤彤的,把整间屋子烘得暖洋洋,却没有一丝异味。
见御珑淇没睡,秦钟蹲下身子,有些难为情说道:“怎么没睡?”
“睡了一整天了,现在都不困。”御珑淇眨了眨眼睛,见秦钟殷勤的为自己掖被角,笑着问道,“事情都解决了吗?”
“差不多吧。”
秦钟坐下床边,攥着御珑淇的手小声说道:“反正不会有太大的麻烦。”
看着秦钟身上那件暗黄色的千户官服,御珑淇抿嘴乐道:“我也听母亲说了,你现在当了千户,手底下管着一千来号人呢,可把爹爹气坏了,说锦衣卫的那位指挥使大人摘桃子,没义气。”
“我厉害吧?”
秦钟煞有其事的向御珑淇显摆了下千户官袍:“这可是量身定制,料子都跟别人的不一样,身份的象征呢。”
还在生病的御珑淇没有平日里的嚣张跋扈,身子还很虚弱,嘴唇煞白,根本没有和秦钟斗嘴的力气,看着情郎孩子气的模样,除了苦笑,也实在说不上话来。
见状,秦钟有些心疼说道:“肯定是那天晚上着的凉。”
“知道就好。”
御珑淇瞥了眼秦钟,不喜道:“你在外面耀武扬威的,肯定有很多人恭维你吧,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受苦,你也算是个男人?”
对于御珑淇的嘲讽,秦钟只能坦然接受,因为就算是他,都实在挑不出御珑淇话里的毛病,看着御珑淇憔悴的模样,秦钟忽然说道:“要不我抱抱你吧?”
还不等御珑淇反应过来,已经被暖炉烘热身子的秦钟便脱下军靴,钻进了御珑淇的被窝里。
国公府大小姐的床什么时候被男人给上过,御珑淇顿时红了脸,却任由秦钟把自己揽在怀里,秦钟的身子要被暖和的被窝还要热,御珑淇躲在里面,觉得十分舒服。
嗅着御珑淇身上淡淡的香气,秦钟小声说道:“日子定下来了,初十走。”
“我知道,爹爹说过了。”
御珑淇没有感觉意外,靠在秦钟肩膀上轻声道:“母亲已经开始为爹爹纳起了鞋垫,估计等你们走的时候,母亲纳的鞋垫,足够爹爹用上一整年。”
说到这,御珑淇忽然转过身从枕头下抽出一双不怎么好看的鞋垫,红着脸说道:“我也给你纳了一双。”
秦钟接过鞋垫,看上那面那两只不伦不类的水鸭子,心里泛起了涟漪,柔声道:“这两只鸭子真可爱,淇淇,你真是心灵手巧。”
“这是鸳鸯。”
“哦.....”
御珑淇锤了秦钟一下,有些难为情:“虽然不好看,但很实用,你摸摸看,可厚实了.....北边的天要到四月才会渐渐热起来,你可千万别被冻着了。”
秦钟把鞋垫塞进怀里藏好,抱着御珑淇说道:“我记得那会在涪陵阁,第一次看见你穿襦裙,淡粉色的那件,特别好看,那天你还画了妆,就跟天上来的仙子似的。”
“你说我名字是情有独钟的意思,其实不是.....”
“我之所叫这个名字,是我爹去村口的破庙里祈福时,看见里面的破钟才起的名字。”
秦钟笑着解释了一遍,看着御珑淇说道:“不过我喜欢你的解释,听起来就很美。”
御珑淇轻轻咳嗽了声,抿着嘴唇说道:“我以后不调皮了。”
“为什么?”
“积德,怕你死在外面。”
秦钟眨了眨眼睛,刚想说你这丫头也太实在了点儿,却被御珑淇提着右手,伸进了素衣里面。
右手穿过衣襟,透过里面的肚兜,握住了团白嫩柔软。
“我知道你喜欢,喜欢就多摸几次。”
御珑淇不敢去看秦钟的眼睛,忍着秦钟不安分的手指在自己身上乱动,咬牙说道:“反正等去了北方,你想摸都没人给你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