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
体育区关于篮球的书不少,而且有很多篮坛明星的自传和他人对其打法的分析书籍,秦奇一本一本的略过,在考虑着用谁的最合适呢…
科比、詹姆斯、杜兰特…
史蒂夫·纳什
看到这个如今在14年时候,已经从太阳队转会到湖人的名字,秦奇犹豫了一下,熟悉篮球的人都知道,提到前者所有人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对方的传球。
尽管他在上篮、中投、三分上的水准同样不弱,但对方那美如画的传球,才是所有球迷永远无法忘怀的,有一个能做出神一般传球的后卫配合,是所有前锋和中锋梦寐以求的。
但同样,秦奇想了想还是放下了这本介绍纳什打法的书籍,纳什的传球更多时候需要一名同样强大的队友来配合,但既然要打篮球还是个人CARRY更爽一些!
秦奇有考虑过小皇帝詹姆斯,对方在球场上的统治力绝对是毋庸置疑的,但一想到后者的打法,更多是基于他几乎堪称的完美的身体素质上的,其他人即便学了也说不定很难用好。
詹姆斯的打法不适合亚洲人的体型和体格,秦奇还是摇了摇头放弃,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到底用谁最合适呢……”
他嘟囔着,眼睛又不自觉略过了关于纳什的那本书,实在没有合适的话,就用后者也蛮不错,那花哨的传球要是用出来还是足够装比的。
“卧槽!我怎么把他给忘了!!!”
因为看到纳什,秦奇一下子想到了另一个人。和纳什一样,两人都是96年正式加入NBA的,但那个时候前者不过才是第15顺位被选中的,而对方却是货真价实受无数球队追捧的状元!!!
速度之王,艾佛森!!!
这位最后被76人队选中的天之骄子,他的出现在NBA史上具有着划时代的意义,是他最早把街头篮球风带入了NBA,也是他开创了控球后卫得分的先河,让许多后辈纷纷效仿,而因此造就了后来无数的双能卫的出现。
在艾弗森之前,虽然也有不少能得分的控球后卫,但全都无法像他打的那样彻底,在前者的身上几乎可以诠释一句话,进攻便是最好的防守!
1997年最佳新秀、2001年最有价值球员、1999、2001、2002、2005常规赛得分王,2001赛季的时候更是率队杀入了NBA总决赛,虽然最后没有得到总冠军戒指,但却终结了紫金王朝的不败金身,送给了湖人队当年首败!
没有比他再适合自己的了,秦奇不再犹豫,就是这本书了,“吃!”
速度、灵活、敏捷,这才是他最为欣赏的打法,快到可以晃断对手的脚踝,强到令对手谈之色变,甚至有种不堪防守的错觉。
秦奇一点一点开始消化起来……
……
为什么那么多人不投票呢,对我笑儿昨晚想了一夜,终于明白了过来…
哇塞!你们不投票的原因,肯定是想直接打赏的!
嗯,那好吧,我就勉为其难接受吧,快用起点币砸死笑笑吧!!!
哇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