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历史斗一斗,己能否化解极其悲惨的“扬州十日”。
朱由检对官员的任命经常受到廷臣的质疑,但史可法却是个例外。他是“东林六君子”之一的左光斗的高足,东林党人当然愿意皇帝提拔“自己人”。扬州乃是江南膏腴之地,让史可法当知府,自是比让温体仁周延儒的人去当强多了。
可是史可法刚风尘仆仆地赶到扬州,朱常洵父子便起兵叛乱,数十万流贼大举东进,扬州城内人心惶惶,不少富户举家逃往江南,没逃的也整天缠着史可法,让他求朝廷调兵来保护扬州,别让流贼把他们的丰厚家产抢了去。
在这个紧要关头,史可法顶住压力,从本就不多的卫所军中,又拨出最有战斗力的一支去守卫南京,就是黄得功那一支。而扬州本身的防务,史可法也没指着剩下的卫所军,他按照在抚宁县的经验,直接从当地底层百姓中募兵。
但募兵是要花银子的,这款项从何而来呢?对此史可法早有谋划,他主要从三方面着手:
一是朝廷调拨。说是调拨,其实扬州城内就有户部银库,存放着十五万两赋银,只是地方无权管理。史可法立即向京师以及南京上奏折,请求从银库中暂借白银五万两,用作城防之需。
地方官府想动朝廷的银子,此举实在有点出格,户部和内阁当然反对,并已写了驳回的票拟。但朱由检后,立即特批许可,因为他知道扬州的重要性,也知道史可法既然要用这笔银子,肯定有非用不可的理由。有了圣旨,这五万两便顺利到手了。
二是免除百姓徭役抵银。其时全国各地除少数地区因为闹灾而临时免除徭役外,绝大多数地区都有徭役,而且是赋轻役重。道理也很简单,土地大多在地主手里,田赋重了地主要掏的银子就多了,他们当然不肯。而徭役则是按人头分的,占人口大多数的普通百姓自然承担得更多。像扬州城内的市井百姓,已经没有土地,往往徭役更重。
此前朝廷也不是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把田赋和徭役统一折成银两,朝廷只征现银;二是把徭役折入田赋中,实现“多田多役,少田少役,无田无役”,减轻底层百姓的负担。想法虽好,可实际上却因为触动了官绅地主的利益,很难得到落实,甚至在有的地方被歪嘴和尚念反了经,反而导致百姓负担更重,朝廷所得更少。因此“一条鞭法”基本上成了一纸空文,并未得到真正落实。
但是现在史可法同样上奏用徭役抵银,即凡是被招募为“团勇”的,便可免除他家里所有的徭役,用来抵掉一部分饷银。这很有点“特事特办”的意思,而且不必动用现银,因此在朝廷中倒没遇到什么阻力。
第三条,也是阻力最大的一条,就是向当地富户豪商摊派饷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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