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熹继续说:“在王莽新始建国二年与新始建国二年年颁发的法令中,朝庭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的限制,包括制定强制性价格标准。
在这样的政策下,很多人被束缚在土地上,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其所拥有的私田便会减少,这刺激了精耕细作农业的发展。
但毕竟减少了农民的收入,更多的失地贫民开始出现。”
马腾蹙着眉头,问道:“难道说朝庭对下面的这种情况不了解,以致坐视不管,任由其发展下去?
你刚才说,前汉就是亡于土地兼并,由此可见其危害之大。
我们后汉目前这方面的情况也很严重,难道朝庭上就没有有识之士提出这个问题并加以解决吗?”
乐熹说:“朝庭怎么会不知道?
那些个大臣、外戚、宦官,他们本身就是整个大汉最大的土地兼并者,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你怎能期望他们想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有识之士当然有,而且不少,他们积极向皇上建言。
朝庭为了抑制土地兼并,也发挥了宏观调控的职能,其中就包括把公田授予贫民,、。
从汉武帝建元元年第一次授予,到元始二年的最后一次授予,《汉书》记载了十一次授地活动。
在不断放弃园囿和其他属于朝庭的土地后,汉朝庭似乎已经耗尽了他的土地资源。
元始二年的最后一次努力,可能预示了皇室土地授予的终结,因为在这一事件中西北的一个边郡——安亭郡的部分土地被用于了重新安置东部地区来的饥民,而不是使用灾区附近的土地。
但其政策效果如何呢?
只是短期内缓解了土地供需的冲突,最终公田通过贫民之手转于地主,加速了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
当然,汉王朝打击过土地兼并的豪强,但主要针对商贾,没有或很少打击一些特权集团,所以相对于枉法兼并之广泛而言,此不过杯水车薪而已。”
乐熹见马腾面有忧色,遂宽慰道:“土地兼并在中原内地应该说是比较严重,但对我河西而言,似乎并不厉害,明公且放宽心。”
乐熹说到这里,一旁的高何奇呵呵一笑。
乐熹知道这不过是自己宽慰马腾之言,被高何奇一笑,有点挂不住面子,遂面皮一红。
马腾听得高何奇笑声有异,问道:“怎么何奇兄,你有异议?”
高何奇说道:“没有,乐熹兄说的有道理。
从整体来看,河西比之内地,土地兼并的矛盾不是非常突出。
之所以这样,不是我们这里此类情况少,而是被其他的因素冲淡了。
我们河西地广人稀,有无限的土地可以开垦;人们之所以不去开垦而宁愿充当佃户,刚才那位老者已经说了其中的缘由。
再者,我们河西常住人口中,有将近一半是靠放牧为生,是以土地的问题显得不是那么厉害。
不过,我们仅从这个义成里就可以看出,在个别地方,土地兼并还是很严重的,不能不引起注意。”
“何奇兄处事方正,可谓老成之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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