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女殿下,太女殿下!”
凤笑天睁开眼睛,她已经躺在帐篷里了。“杨将军。”凤笑天揉了揉眼睛,“我怎么到这里了?”
“太女殿下,我下令让大军停下来休整。这十多天士兵们也累坏了,马上要攻打明珠城,所以今天晚上就让大家好好地休息。”
杨念慈祥地看着凤笑天,在她眼里,凤笑天只是个15岁的娃娃,杨念把她当作自己的孙女来对待。
虽然这些天的接触,杨念很清楚这位殿下的本事,这样小的年纪却这般聪慧、有这样的智慧,这让杨念不得不从心底佩服凤笑天,可是看到凤笑天睡眼朦胧揉眼睛的样子,杨念又觉得卸去身上的光环和背负的责任,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所以心里对凤笑天更多了一些疼爱。
“恩!确实要让大家好好休息,我们也要来研究研究下面的计划。”
一听说要到明珠城了,凤笑天立刻来了精神,她坐起身下了床,接过娇兰递过来的毛巾抹了把脸,脸上恢复了平时的精明。
“先不急,先吃饭吧!”杨念招呼凤笑天坐下,“这是刚打来的野兔,伙夫做了肉汤。这些天你都没吃好,你的箭伤还没完全好,多吃点儿!”杨念夹了菜放凤笑天碗里。
“嘿嘿,好!”凤笑天不客气地坐了下来。
“恩,真好吃!可惜现在行军,不能喝酒。赶明儿个打了胜仗回到朝阳,我请您喝酒!”凤笑天咬了块儿兔肉赞叹道。这些天每天嚼的都是肉干,她的腮帮子都要磨破了,还是新鲜的肉好吃啊!
“好!那我就等着殿下的美酒了!”
杨念在北乌关见识过了凤笑天的酒量,她也好喝酒,所以听凤笑天说到喝酒心里也很高兴。“没问题!”凤笑天拍胸脯保证。
这位殿下果真如传闻中一样是性情中人啊!
看到埋头苦干的凤笑天,杨念忽然对凤朝国的未来生出了很多希望,自己也许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凤朝国兴旺发达,凤朝国在这位殿下的带领下,没准儿会统一大陆……
统一大陆!杨念被自己忽然冒出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这是她们武将多年的想法,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实现。现在,看到这位殿下,杨念年轻时的梦想居然又重新浮现在她脑海里。
“杨将军,您也吃啊!您别老看着我,让我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凤笑天一抬头,看见杨念紧盯着她,让她觉得一阵恶寒,您那什么眼神啊,我又不是锅里的兔肉。
察觉到失态,杨念连忙道歉,“看到太女殿下,让我想到了我年轻时候的样子,所以有些感慨!失礼了!”
“哦?您以前是什么样子啊?”凤笑天对杨念的这个话题生出了兴趣。
“跟殿下一样,大碗喝酒,大块儿吃肉。不过我那时候比殿下您结实多了!”
杨念也来了兴致,跟凤笑天讲起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梦想。讲到她参军三十二年的那些经历,讲到她参加过的那些战争,讲她们姐妹四人参军,到现在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这些杨念的亲身经历让凤笑天生出无限感慨,放下碗,凤笑天看着杨念,“将军,您知道在我凤笑天眼里谁才是凤朝国的脊梁么?”
杨念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所以试探性地回了句“是不是女皇陛下?”
“不是。”凤笑天笑着否定。
“那,是天下百姓?”
“不是。”凤笑天还是摇摇头。
见杨念有些为难,凤笑天指了指杨念,再指了指站在帐篷外守卫的士兵。
“在我眼里,您,还有这些将士们,这些士兵们,你们才是凤朝国真正的脊梁!是你们支撑着凤朝国,维护着国家的和平。正因为有你们,百姓们才能安居乐业,母皇才能在朝堂上接受百官的朝拜。你们才是凤朝国最值得尊敬的人!”
凤笑天一席话说的杨念感动得热泪盈眶,她真挚的眼睛里没有一丝虚伪的成分,杨念有种士逢知己的感觉。
从来没有人这样赞美过她们,从来没有人给过她们这么高的评价。朝廷里的文臣们都看不起她们,说她们粗鲁,是武夫。这些年守卫边疆,吃过的苦只有她们自己知道。
“太女殿下!”杨念单膝跪在凤笑天面前,“我杨念性格耿直,不喜欢拐弯抹角。今天,我郑重发誓,只要您有需要,我杨念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杨将军!”凤笑天连忙站起来双手将杨念扶起,“您说这话就见外了。您赴汤蹈火了,我再需要人的时候找谁去啊!”凤笑天小小地开了个玩笑。
“刚才听到将军说起您年轻时候的梦想,就是为凤朝国开疆辟土,踏平四方。这个,我今天先记下了。希望我能在您的有生之年为您实现这个梦想。”凤笑天握着杨念的手。
“太女殿下!”听凤笑天这样说,杨念的声音居然有些哽咽了。
“将军,您这样健康,一看就是长寿之人。放心吧!本殿下会以最大之力完成您和所有将士们的这个心愿的!”
天下,凤笑天心里有了笑意。蓝夜、西良、朱紫、和渊……得到天下看起来似乎并不是件难事呢!
吃完饭,凤笑天和杨念等人聚集到帐篷里,展开了地图。
明珠城离她们现在驻扎的地方只有一天半的路程。磨盘带着修罗营的斥候们白天已经提前过去探路了,刚才回来的小兵报告了明珠城现在的情况,和蜜蜂们传来的消息一致,明珠城的守卫并不多。
明珠城,人口不足三万,是一个在沙漠边缘的城市。
蓝夜国的面积很大,占据着北方的草原和沙漠,可是真正的城市却没有几个,因为蓝夜人历来都是生活在马背上,他们是赶着牛羊走到哪里就在哪儿歇脚的。
蓝夜国的人口并不多,而且分布很散,多以姓氏为主聚集在一起,就像分布在草原上的星星一样。所以,你如果在夏天骑马穿过草原,走不远就可以看到一片牛羊,一群帐篷。
蓝夜人的生活很简单,夏天,在野草鲜美的时候,蓝夜人就会分散在草原上放牧,把他们的牛羊喂得肥肥壮壮的。
等到了秋冬的时候,蓝夜人的马经过一个夏天的喂养,长得非常强壮,蓝夜的男人们和老人孩子就会聚集到城市和城市周边过冬,蓝夜的女人们就会从四面八方汇集到都城皓月,在皇族的带领下有组织地南下“打劫”。
南方的凤朝国有柔软的丝绸,精美的瓷器,娇媚的美男子,各种精美的工艺。这些都是蓝夜人眼馋的。也是休养和准备了一个夏季之后,蓝夜人要抢夺的。
蓝夜国的人口不多,约莫五十来万。这个国家的正规士兵其实并不多,军队大多是由百姓临时自发组织起来的,可是就是这些寻常百姓,才是蓝夜真正的狼骑。
蓝夜国的女人七岁上马,在马背上生活十年,十七岁的时候就是优秀的士兵了。这是蓝夜人与生俱来的本领。
凤笑天选择在这个时候袭击明珠城是有道理的。城里身强力壮的女人们多跟着朝廷南下打凤朝去了,剩下的都是男人们和老人孩子,不过也不能因此就小看了这些人。
和凤朝国的男人不同,蓝夜国的男人们各个都是马背上的高手,那是相当彪悍的。
在蓝夜,连孩子都是从小在马背上折腾长大,每个都是骑马的好手,这就更不用说在草原跑了一辈子的老人们了。
两个人在油灯下这般这般,如此如此,如此这般了半个时辰,讨论出了最佳的方案,凤笑天满意地合上了地图,她对明珠城之行充满了信心。
已经到了年末,北方的风刺骨得寒,可这对于蓝夜国的人们来说是好事!
秋冬,就意味着收获!现在,他们的女人们都跟随夜无殇去了凤朝国,相信这位殿下一定能为大家带来好消息。明珠城的每个人心里都这样想着。
“红娘子,又来卖酒啊?”明珠城守城的阿勇看到一个红色的身影挑着两个大桶,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
“是啊!阿勇姐!要到年关了,多卖点儿钱好过年啊!”来者是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女子,浓眉凤眼,鼻子俏丽,嘴唇丰润,脸颊通红,身材窈窕。
“嘿嘿,红娘子,还是你们家的酒香!”待红娘子把酒桶放下,阿勇揭开桶盖,浓烈的酒香散播开来,引得周围的守卫都围了上来。
“红娘子,你们家酒真香啊!”一个人舔了舔嘴唇。“把我肚子里的酒虫都引出来了。”
“呵呵,那都是各位捧场!”红娘子搓了搓手,“这天儿可真冷啊!各位打点儿酒喝,暖暖身子吧!今天我要赶着回去,我家夫君快要生了,我要早点儿回去陪他,这酒钱便宜算!”
“那怎么好意思啊!”阿勇和众人心里很高兴,但确实又不好意思占人家的便宜,“你们两口子也挺不容易的!”
“嗨!这有啥不好意思的。我来这里五年,多亏大家平时照顾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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