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想到她现在的处境,她欲言又止。
“轻歌,我想你了。”
她大恸,泪滑落眼底,情绪失控。
“轻歌?”他叫她的名字。
她擦了擦泪,忍了忍心底的情绪。
他们终于联系上了。
第一次通电话,彼此都很激动,好多想说的话却都没有说出口,但是,都稍稍松了一口气,知道对方安好,这是比什么都好的消息。
看到丽塔带着语言老师来了,宋轻歌只得跟顾丰城说再见。
“轻歌!”丰城叫她,“你的号码是多少?”
呃,轻歌满头黑线,她的手机号码,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抹了抹眼角的湿意:“我过几天再给你电话。”不等他再说话,她就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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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顾丰城打了电话后,宋轻歌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郁郁寡欢。她的领悟力极强,而丹莱语比中文还简单易学,又加上有巴莎巴娜帮忙练习,半个月后,简单的问好,简单的短语,日常用语,她几乎都会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轻歌的伤势也渐渐痊愈了,她右脚裸上的石膏已经拆险,走路什么的,完全没有问题了,唯一麻烦的是右手,伤口愈合结痂了,可右掌却无法紧握,使不上任何力气,甚至,连筷子都不能握,更别说写字了。
医生还说,手的康复过程还很长,但是,究竟会恢复到何种程度,却不得而知。为此,轻歌很是懊恼沮丧,右手不能握画笔,自然也不能拉大提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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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丰城这边,丹莱的签证已经办下来了,机票也已经订好了,当他正准备启程时,桑老突然病重,而桑兰琴桑兰锋姐弟都不在首都,照顾桑老的事自然就落在了他身上了。
去丹莱,自然也就搁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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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当轻歌到丹莱一个月后,今笙为她举行了小范围的宴会,准备将她介绍给王室的亲戚们。
宋轻歌化好妆,换上一袭中袖的白色晚礼服后,巴莎将她的长发挽成高高的髻,露出光洁的额头,还有颀长脖子,精致的锁骨,整个人显得漂亮而高贵。
就在这时,今笙来了,她穿着深紫色的礼服,头发挽成低发髻,戴着一枚皇冠,整个人显得温婉却又高雅。
萨莉打开盒子,今笙从里面取出一顶皇冠帮轻歌戴上。
这顶皇冠,比今笙的稍小一些,不过,却提升了宋轻歌的气场,让她看起来高贵而优雅。
轻歌看着镜中的自己,皇冠虽小,可上面点缀的却是货真价实的钻石,她感觉头顶上沉沉的,她刚要低头,今笙却支起她的下颌,让她的视线与自己直视,温柔的注视她,“别低头。”
轻歌看着她,有点茫然。
“从此,你要习惯抬头,”今笙看着她,心底,温柔极了,却郑重的说:“因为你是我的女儿,是丹莱的公主。”
宋轻歌以前曾参加过大大小小的宴会,也常成为别人眼中的焦点,可所有的却不及今晚的宴会这样奢侈。当今笙携她出现时,宴会现场鸦雀无声,所有的人都向她们行礼。
当丽塔看到宋轻歌头顶的皇冠时,脸色不大好,眼底,掠过一丝妒忌。而她身边站着的黑衣女孩看着今笙母女,低呼,“她们母女长得真像啊。”
“长得像又怎么样?谁知道她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乡巴佬?”丽塔不悦,低声说。
黑衣女孩看着丽塔,扬扬眉,几分嘲讽:“丽塔,你就别拈酸吃醋了,即使没有她,这王位,怎么也轮不到你头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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