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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隐隐约约间,沐如凤的心中还是在期待着,期待着能够破镜重圆的侥幸。
毕竟毕璃汪还要亲口解释自身力量的来源给她听呢!不是吗?
……
“就这样被你征服……”
“就这样被你征服……”
“就这样被你征服……”
毕璃汪别墅庭院里,七八个小年轻跪在地上,高声歌唱着。
在他们面前,毕璃汪漂浮在半空中,翘着二郎腿,打了打哈欠。
“说吧……为什么要拿着这些东西到我家来?”
七八个小年轻集体哆嗦了一下,瞅了眼被毕璃汪碾成粉末并堆放在他们面前的摄影机残骸。
“那啥,有人出高价,要我们拍一张您露出妖怪模样时的照片。”
“啧。龙巢那帮家伙做事还是不行!”
毕璃汪砸了下嘴,道。
“你们走吧,这次放过你们了。”
说罢,毕璃汪便走回了别墅,直接飞到了自己的卧室。
庭院里的几个年轻人互相看了一眼,一人捧了一把照相机的粉末,连忙离开了毕璃汪的家。
卧室里,毕璃汪打开电脑,登陆上自己的起点作家后台,一阵无言。
那几个年轻人,实际上是这个别墅小区隔壁的平民小区里的孩子,平日里,他们随意进出别墅小区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也正如同他们所说的那样,他们的确是收到了某些媒体的要求,让他们去拍摄一张毕璃汪露出妖怪姿态的照片。
虽然他们并没有成功,也没有对毕璃汪造成半点的伤害。
只是今日这个事件,却是给毕璃汪提了个醒。
自己的的确确已经不再是寻常人了。
无法再次回到以前,过着以前的生活了。
这并不是说,她当初选择变成妖怪这一举动是错的。
哪怕不变成妖怪,只是修炼了灵力。那也代表着毕璃汪再也无法回到以前了……
应该说,是在她发现了龙巢组织的探子,而龙巢组织的人也发现了她的那一瞬间,她就再也无法像个寻常人一样过日子了。
妖怪与人类,终究还是有着区别的。
但这种区别并不是以往那种要死要活,杀来杀去的区别。
现在,大陈政府才刚刚暴露出妖怪与修真者的存在,人们还很好奇。
或许,等好奇心过去之后就会好上许多了吧。
就像是毕璃汪前世看过的一部漫画一样。
《狐妖小红娘》
这部漫画的最初,也的确是妖怪与人类之间打来打去要死要活的。
可当漫画中的‘妖盟’与‘道盟’签订了和平条约之后,战乱便越发少了起来。
甚至人类生活的都市里,妖怪以本体出现都不怎么会引起人们的好奇。
而现今大陈的情况,和这部漫画倒是有些相同的地方。
“等等吧……或许,我爸妈那边也可以让龙巢出手帮助一下。”
望着自己的电脑荧幕所显示的画面,毕璃汪如此开口道。
‘卧槽!比利王竟然是九尾妖狐,难怪能写出这么好的仙侠与玄幻小说!’
‘比利王,你的故事好感人!希望你能找到她!’
‘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王之信徒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