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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金钟罩和玻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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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师的说法,本来就没有伤到筋骨,只要把肿块中的淤血推开便没事了。

    这样我还赶上了和Kelly、王轩逸还有林大人共进午餐的机会。大体上来说,能把所有人叫上一块儿喝酒吃饭,就表示项目已经谈得差不多了。

    饭桌上,王轩逸先提出自己不能喝酒。酒桌上这句话简直跟放屁一样,呃,不对,屁还有点儿味儿呢,那就简直跟空气一样。想当初我也是非常谦虚地假惺惺地说,我不会喝酒来着。最后还不是在酒桌上开了红白黄三种酒类,喝得死去活来。

    但Kelly立刻补充道:“轩逸从来不喝酒,你们可不要难为他了。大家也相互认识的,就别走客套了,随性吃个饭就好,晚上还得赶飞机呢。”

    Kelly这一声“轩逸”叫得很亲昵,我疑惑地看向林大人。林大人顺势说了句:“王总是王经理的弟弟。”

    哦……我恍然大悟地看着姐弟俩,一下子想不出来说什么话,停了半晌才补上一句:“果然长得很像。”

    因为我这句话说得很封闭性,没有给大家提供探讨的空间,场面有些冷下来。

    林大人打破了尴尬,先说道:“王总和小张怎么会成为校友呢。以前Kelly不是说您出国了吗?”

    这个问题我也很想知道答案。我想现实中的八卦比名人轶事有趣多了,有机会教一教林思聪。

    王轩逸的手指掠过杯沿,抬头看着我笑道:“我没有出国,也没起洋名。我才二十多岁,背负一个王总的名字,走到哪里都不自在。何况我也就是个挂职副总,我爸才是真正的王总。你和我姐也是多年的朋友了,更不用这么见外地称呼我,叫我一声轩逸就好。高三的时候,大概到了青春叛逆期,因为一点点事情,我和老头子吵得天翻地覆,我一气之下没有出国,去了偏远的大学。没想到一待就待到了毕业,老头子也拿我没办法。”

    说到这里,王轩逸的脸上出现一抹无奈的笑。

    我安慰道:“王总,大学就是个过场,到哪里读都一样。”

    王轩逸盯着我说:“我说了,不要叫我王总。”

    我心想,你根本就没说。你只是说林大人可以叫你轩逸,又没指名道姓地说我也可以。不过想想,再怎么说他也算是我们公司的重要客户,我没必要上纲上线地较真。

    于是我又甜甜地补了一句:“轩逸。”

    这一声甜死人不偿命的呼唤让在座的其他两位都抖了几抖。

    Kelly打着哈哈地说道:“看来我家轩逸和小张之间同学情谊很深哪!”

    王轩逸喝了口水,缓缓说道:“那是相当深的。我人生中最后一支舞就是和这位小姐一起跳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噗”一声血溅三尺,将口水均匀地喷洒在饭菜上,煞是好看。

    我大学的时候开始了目前为止累计三十二场暗恋的第一次单相思。单相思的对象正是这位妖孽王轩逸。

    王轩逸当初还没有现在这么有骨感,脸上还有些婴儿肥,但是丝毫不影响他在我们林学院长成一棵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临西市坐落得偏僻了些,民风相对也比较淳朴。到这所林学院就读的一般是来自郊区或者城市的普通家庭孩子,对名牌什么的还没有形成概念。王轩逸当初身穿一套大对勾的运动服和一双莲花球鞋驰骋于球场的时候,这些朴素的大一少女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这些物质崇拜和攀比上,只是对挥汗如雨、不停用手势指挥队友的王轩逸产生了一些很纯粹很朦胧的想法。我们简单把这种行为归纳为:花痴。

    在有王轩逸的球场上,你经常会看到一些外表腼腆内心风骚的女孩儿在球场外围不停地徘徊,等待王轩逸的一记错误射门,将球踢到她们身上,要是有幸落个骨折,也许还能坐在王轩逸自行车的后座上,上演一段校园青春高纯度爱情。当时席绢亦舒的书都太火了,很多女生走火入魔,一度以为各种巧合都是可以随意制造,而这些巧合可以顺利升级成爱情和婚姻。我当初的室友简尔就是这类魔女之一。我觉得简尔的爸妈肯定是言情小说看多了,不然起不出这么饱含小言的名字。简尔每天看很多诗,背很多英文词,写无数篇散文,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和王轩逸不期而遇,让他无论选择哪个角度,都能判断出这是一个美好的文艺女青年。而文艺女青年在闭塞的临西,一度是淑女的代名词。我因为比他们大两岁,内心相对来说成熟很多。我虽然中意他,但绝不至于大冬天的穿着一身薄薄的白毛衣游走于球场外围那么骚包。

    有一阵子,我和简尔的生活费因为在月度预算上出现了严重错误,而在实际消费中因为偷偷溜出临西市“嗨皮”了一下又没有做好有效的补救措施,导致此后每天生活在两人凑一顿饭或者两顿并一顿的窘迫中。那天我和简尔打赌谁先计算出灭绝师太留的那道诡异的数学验证题,谁就有机会吃全餐,输的人全部埋单。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的脑细胞大批阵亡后,终于险胜一招,兴奋之余我饿得两眼昏花,眼冒金星,拉着简尔走近道,直接穿过球场跑向食堂。

    正当我们饿狼扑食般冲到食堂门口的时候,身后有人一记高空射球,球砸到食堂门口的石狮后迅速反弹,威猛地弹在简尔的鼻梁上,简尔的白色素布衬衣上瞬间斑斑点点。虽然我对食堂门口为什么要伫立两头大石狮无法理解,但这个时候再找学校领导理论这个逻辑未免显得晚了些,只好转头寻找肇事者。

    我有轻度近视,无法分辨抱着球跑过来的人长什么样子。可我腹中空空,现在简尔又血流如注,我心急得厉害,老远就凌空破口大骂:“这么大一个洞都射不准吗?控制不住射到外面把人弄出血了倒是拿张纸来擦一擦啊。抱个球管什么用?!”

    我生气的状况下说话分贝大概会有我平时说话声的数倍以上,时不时还能来个海豚音,穿透力很强。这些话在球场中来回飘荡,回音不断。很多人愣了会儿神,消化完我说的话之后纷纷抱着肚子笑到躺下。后来想想,我这人确实是有下流的本事,非要将好好的一顿训斥给低级化,让所有人贻笑大方了。

    这个射不准的理论给大学男生宿舍提供了不少茶余饭后的笑料,而我也在最初两年被评为全校的毒舌妇之王。

    简尔在和王轩逸一来二去的交往中,果然过渡到了男女朋友阶段。自从有了王轩逸这个男朋友后,简尔越来越文学女青年,每晚不卷本诗集阅读就睡不着觉,每次睡觉前都会重重一声叹气,仿佛一睡着就要驾鹤西去。我想,王轩逸作为一个运动爱好者,喜欢上一个将叹气视为审美的女孩,也真是匪夷所思了点儿。只不过这段爱情没维持多久,王轩逸又砸到了别的女生,顺势将她替换下了。为此,简尔恍惚得跟祥林嫂一样,没事就跟我说,让我带她去球场。

    我起初因为自己算是两人的媒人,还偷偷约了王轩逸见面,让他好好对待简尔,顺便还对第一天的粗俗言论道了一下歉。但我咬定当初说话的时候,那些骂人不带脏字的双关语都不是我本意,纯粹是听者多心了。

    我记得那天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林学院荷塘中的莲花开得鲜艳夺目,一群群蜻蜓在荷塘上方低空飞翔。夕阳下,我俩的影子被照得特别特别长,落在一堆无名小黄花上,很是诗情画意。

    那天王轩逸照旧穿了一身运动背心和短裤。足球在他脚下行云流水地转来转去。小腿肚因为长期暴露在太阳底下,已经被晒得黝黑黝黑,但肌肉绷得紧紧的,很有运动员的范儿。听完我的话,他还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就是他那一瞬间的彷徨无措,我有了第一次的心动。这一下子让我感觉和他亲近起来:帅哥并不是那么高高在上,他也会局促也会尴尬。一个平面化的帅哥形象突然立体起来,亲民起来。但是心动归心动,却不至于跟他的粉丝一样恨不得在年终会的时候挂一个“轩昂气宇,逸群绝伦”的横幅出来。私以为,曾经那么淳朴的林学院就是因为王轩逸而变得彪悍和凶猛的。

    王轩逸没有和简尔走在一起。简尔也彻底放弃了王轩逸,转而专心投入一个叫赵飞的球员的怀抱。

    我的那次动心在王轩逸的高调恋爱和频繁换女友的过程中逐渐降温。到大四的时候,我都忘了我曾对这么一个帅哥心动过了。简尔说大学不找男朋友很可耻,当然我本人也从未停止过对人生伴侣的终极追求,只不过不是我不愿委曲求全,就是他们不愿意委曲求全。随着毕业脚步临近,我隐隐觉得大学如果这么过去也委实太平淡了,于是我决定毕业前怎么着也要找一个养眼的做我的男朋友,不知怎么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王轩逸。

    当时我想追求王轩逸的想法,就像我要拿到毕业证一样,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行程,到最后我都忘了我追求他的动机、原因是什么。我每天都在搜集他分手的情报。在得到他分手的确切消息那天,我连夜写了一封很彪悍的情书。

    这封情书从写作风格上来说,有些像诗经。前面大半篇都在用“赋”这种艺术手法,扯一些有的没的,什么临西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啊,授课老师越来越变态啊,我老喜欢张国荣啦。后面一小截忽然笔锋一转,直抒胸臆地说,我是风儿你是沙,我是太阳,你是向阳花。在写情书的时候,我因为太关注于内容的优劣,并没有注意到文字的版面布局,生生将“你是向阳花”五个字甩到了纸张的反面。而“我是太阳”这四个字我又生生漏了一个“是”字,使得“我太阳”成了当页的一句绝笔。

    这一绝笔的内容显得我说得非常不礼貌,这让我踌躇了半天——情书用的是画满各种心形图案的有磨砂效果的粉色厚纸,是我买杂志时附送的,有且仅有一张。我心有不安地在“我太阳”之间加了个瘦瘦窄窄的“是”字,又在纸张的末端加了小字“背面还有哦。我是太阳绝不是在骂你哦”,写完之后我又觉得最后一句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又把它划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到最后准备送出去的时候,我不幸看见他和别人成双入对地迎着太阳晨跑去了。我对着他们的背影恨恨地说了一句“我去”!

    为此,我还像模像样地伤心了一把,还专门写了一篇“我的玻璃心,碎了”的苦情诗,发表于学校报刊上。后来,王轩逸实在太过于滥情,大四这一年换女朋友的次数快要超过我一年例假的次数了。最后我都不记得这封情书被我扔到了哪里。

    这个情书事件本来就应该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但事情的转机在于:这位王轩逸同志在毕业晚会时,忽然邀请我共舞一曲。

    曲终人散时,他在我耳边低语道:你喜欢我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晚上在学校门外等你。

    我在震惊于此话的同时,很快理智地分析出这封情书外泄的可能性。因为除了我自己和那封风格诡异的情书之外,不存在任何人证物证能让王轩逸有此结论——我从来不跟其他女生一样,张狂地去球场加油助威或者害羞地欣赏他的背影,每次遇见王轩逸,我只是赤裸裸地欣赏。这是一种单纯的审美。我喜欢他的单眼皮,喜欢他立体感颇强的鼻子,喜欢他丰润的嘴唇。这是老天爷赐给凡人的美好礼物,是个艺术品一样的存在。

    我想王轩逸足够聪明,应该是从我看向他的眼神里判断出的这种差别。但他现在这么笃定地说我喜欢他,只不过是仗着我亲手书写的饱含感情的一页情书而已。我想告诉他,如果他有幸看见了那封情书,那他就当是看见一个孤独的老女人号叫就可以了,并不用往心里去。重要的是,我自己也搞不明白我曾经有没有喜欢他,现在还喜不喜欢他。也就是说,我不敢保证我是否付出了真心。

    那天晚上,我犹豫半天,没想好怎么答复。但我还是如约去了学校门口,顺便还戴上MP3,听Linkin Park撕心裂肺地狂吼in the end。

    我在校外的门口等了四个小时。我觉得Linkin Park唱了四个小时,他们喉咙也该哑了。烤串的新疆大叔都撤摊了,学校的情侣也陆续出去幽会了,我也没等到他。盛夏的深夜,试验田里传来青蛙不耐烦的呱呱叫声。薄雾笼罩,天上连颗星星也没看见。我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单薄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在凉风中有些瑟瑟发抖。每次我想要扭头走了,总会隐隐觉得身后有了脚步声,于是我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直到学校宿舍锁门时间临近,我才彻底感受到,很多人很多事情是等不来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伤害。我觉得这是他对我的最高羞辱,我恨不得一掌劈死他。

    一个月后我接到他的电话,还没等他利索地说完一句话,我就说:“你去死吧。”然后重重挂了电话。

    自此,这段回忆被我封箱打包,沉入谷底。其实回过头来想,我只不过是生气他放我鸽子,还没有到辜负我感情的地步。而且这场暗恋究竟是不是真的也不好说,因为我还暗恋过无数个帅哥,这些暗恋里面,王轩逸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案例。周林林知道我曾暗恋过方予可后,还特地在方予可前许诺,她可以不限次数地出借方予可的腹肌让我的狼爪抚摸。大家相互能开玩笑地说这些的时候,我对方予可早已没有所谓的男女感情了。所以我现在能这么泰然地和王轩逸重逢,泰然地和他搭讪,泰然地和他交谈,说明我早忘记了那人生中的小插曲。

    人生中受的伤害那么多,多一件少一件又何妨。人本来就是要越活越豁达的。

    这么多的片段看似很长,回忆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情,那些影像如同被风翻动的书页,迅速又清楚地在我脑中过了一遍。眼前的王轩逸仍然摩挲着那只玻璃杯,Kelly望向他,而林大人望向我。

    我舔了舔嘴唇,干笑道:“那也是我目前人生中的最后一支舞了。”

    林大人看向我的眼神更加缥缈。

    我又补充道:“因为那次我跳得状况百出,差点把王总,呃,轩逸的鞋给踩烂。印象实在不好,所以索性再也不跳舞了,连现在流行的肚皮舞都没去学。”

    我说得相当诚恳,仿佛那天我真的如同一个慌张不安地旋转的小女孩。事实上,那天我跳得很好。我爸和我妈曾经去过俄罗斯,带回来的财富之一就是交谊舞。我有幸在很小的时候学会,随着音乐摆动身体是我的本能。

    我记得那天,跳到最后,全场只剩下我和王轩逸。大家都在舞池旁边静静看着我们如何忘记周围的环境,如何心随舞动。也许,那天晚上他赴约了,我便会接受他,然后发现自己确实也是喜欢着他。

    王轩逸抿了口清水,对着林大人说:“那天妖子的表现很好,像一只小天鹅。”

    要不是今天晚上我们没喝酒,我都以为王轩逸喝醉了酒。这话说得太暧昧,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记忆错位,我和他之间是不是真的发生过一些绿了芭蕉红了樱桃的风花雪月……尤其是听了他今天这段似是而非的话之后,不禁让我想起我和他之间的相遇。对比他当时看我的陌生眼神以及现在对我熟络的态度,真让我感叹纨绔子弟在炫耀自己丰富情史方面总有着特别的天赋。

    但他转瞬又笑道:“不过当初她骂人很厉害,现在应该收敛很多了吧。Roger你要小心她的毒舌。她曾经被我们全校称为毒舌妇之王。”

    林大人笑了笑,转过来一脸春风和煦地对着我,杨柳拂面的温暖模样:“妖子刀子嘴豆腐心,相处久了习惯了。”

    林大人在外人面前都叫我小张,只有在公司内部,才会随大流唤我一声妖子。这次突然不经意地改口让我有些不适应。而且天地良心,我从来没有在林大人面前有过刀子嘴豆腐心,最多就是豆腐嘴刀子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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