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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三宝久经沙场,原本没把李白放在眼里,侧身一躲,哪里想到那剑忽而变招,奔着自己胸口而来。
他还想再躲,只可惜晚了,李白已经欺身近前,一把长剑耍的行云流水,唰唰唰,剑如鬼魅般让他躲无可躲,连连后退。
最后连退也退不及,剑身横在了脖颈处。
李白哈哈大笑:“你这奴才,能在我手下走那么招,也算是有些本事,赶紧滚开,不然我可就不客气了。”
杨默却认出了马三宝,上前道:“这是我三宝兄弟,太白兄,自己人,自己人!”
“自己人?”
李白上下打量着马三宝,而后转身回坐,长剑顺势回鞘,潇洒至极,引得周围人不由得叫好。
“来,继续喝酒!”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杨默确定李白也是穿越者后,自然是欢喜无比。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本是谨慎低调的性子,可被李白的豪迈感染,这几日的烦闷一扫而空。
李白也跟着端起酒来,俩人一碰,一饮而尽。
马三宝见杨默满脸通红,浑身酒气,赶忙道:“姑爷,你不是不能喝酒么?再说,你大病初愈,喝那么多酒伤了身子,小姐...小姐那...”
杨默笑道:“姑爷我的酒量是因人而异的。
所谓酒逢老乡千杯少。
这一大碗嘛,我瞧也不过五六杯,千杯怎么着也得二百碗,二百碗都是少的,更何况才喝了不到十碗?”
“来,李太白,继续喝!”
说着又将碗里的酒喝了下去。
李白本就是嗜酒如命的人,见杨默喝起酒来比自己还要干脆,更是高兴。
又听到他说酒逢老乡千杯少,略微有些诧异,但来不及多想,高声道:“杨大哥说的没错!
来!”
说着端起酒碗来一饮而尽。
马三宝见杨默喝的毫无顾忌,怕他不小心喝死,小姐那边自己可没办法交代。
可若要强行拉走,旁边那使剑的年轻人剑法高超,自己又打不过。
只得一边吩咐跟着自己来的小弟去府中报信,一边坐在旁边看着俩人。
有马三宝在一旁坐镇,身后那帮人也全都不敢再哔哔,注意力也都放在了俩人的斗酒上。
北隋尚武,因此即便是文人也多有豪气。
文人多有豪气的直接表现便是喝酒了。
加之关中及周边地区又盛传着游侠的传说。
仗剑天涯的游侠精神便又给这些文人们的精神上附加了一层武魂。
多种因素纠缠在一起,以至于北隋的文人与其他朝代的文人略有不同。
喝最猛的酒、骑最烈的马、用最利的剑、杀最恶的人、写最豪放的诗、睡最美的姑娘。
这六件事就像是标准一样,天下间谁能将这六件事全都做成,那便是天下文人心目中最高的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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