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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莹在不噎死自己的前提下,用最少的时间把自己喂了个半饱。
然后她一边嚼着肉,一边口齿不清地问:“那首歌,你是完全没有灵感嘛?还是,有了灵感没有写出来?”
叶零慢条斯理地喝完汤之后,才回答:“我有灵感了,但我不喜欢在很仓促的情况下创作,我怕我写不出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
已经有灵感了?
他现在的这个‘灵感’……会不会就是她想要的?
陶莹咽下了嘴里的东西,问:“那你可以跟我说说,你的灵感是什么吗?”
叶零放下了手中的汤碗,目光无意识地看向了一个点,回忆了起来。
“大概两周前的一个晚上,我坐公交车的时候,无意中听到了几个人的对话。”
“他们先是调侃了一下那个人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也是破的,然后他们又调侃那个人可能是个‘公车变态’,因为那个人用的手机是粉红色。”
“后来那几个人下车了,那个被他们议论的人跟他的同事打起了电话,然后我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原来那个粉红色的手机是那位叔叔的女儿淘汰下来的,那位叔叔看着手机还很新就拿过来自己用了。”
“当初为了能给女儿买这个粉红色的手机,那个叔叔平时省吃俭用,下了班还要去工地打零工……可他的女儿用了不到一年,就又提出要换新手机。”
……
叶零的这个故事其实很平淡,但陶莹却听得目瞪口呆。
粉红色的手机……
本来属于女儿的粉红色的手机……
陶莹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粉红色的手机’这几个字上。
他说的这个灵感,不就是那首《粉红色手机》的创作初衷嘛~!
这就是叶零的成名曲《粉红色手机》啊~!
.
陶莹激动地抓住了叶零的手。
“我觉得这个灵感非常好,你一定一定要把它写出来。”
被忽然抓手的叶零:“……”
他默默地把自己的手从她的魔爪里抽了出来,然后问她:“你觉得哪里好了?”
陶莹本来想回答一个:我觉得哪里都好。
可话到嘴边了,她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具体一点。
评价得具体一点,这才显得有诚意嘛~
陶莹给叶零的杯子里倒了一杯水,然后又给自己的杯子里倒了一杯水。
“我们这个年代的人大多数都是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我们可能会活得很自私,所以——我觉得我们有必要为那个默默付出的爸爸写一首歌,我们不仅要让那个女孩知道自己的爸爸很辛苦,我们还要让很多的孩子们知道,他们的爸爸妈妈很辛苦。”
“我们有必要让天下的子女都知道:我们之所以过得这么好,是因为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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