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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伸手往摇椅旁装满板栗的筐子一捞,“老子又没娶媳妇,哪来的女儿?”
这也是长期以来困扰逐日的问题,不过他早已自动将小喜脑补成了狐狸的童养媳。
就比如街尾那个地主家的傻儿子,一加一也不会算,长得又肥膘体壮满口黄牙的,他那个地主爹,眼看自家儿子就要娶不上媳妇了,连忙从山沟沟里买来个水灵的小姑娘,放家里养着,等养壮实了,就好嫁给那傻子。
狐狸虽然脾气坏了点,行为暴力了点,但在这个靠脸混饭吃的世道,前两条都可以自动忽略。
相较之下,小喜还是很幸运的。
咳,扯远了。
失忆这种青春小言普遍具备的症状,兼修医术的逐日自然也见过不少,可是狐狸的病情,和他去年治好的一个因杀猪过度而失忆的屠夫,以及上月拯救的一位被门挤坏脑子导致失忆的妙龄少女,完全是迥然不同的。
狐狸的病情若说失忆,可却还记得百十年前逐日骗他说:
姑娘家之所以穿裙子,是因为她们长了三条腿。
导致狐狸好奇心起,满街的掀姑娘裙子,结果被一八十岁老太太浇洗脚水,整个人都透心凉了。
但若并非失忆的话,狐狸又偏偏将关于小喜的所有事情忘了干净。
纵然行医许多年,逐日也猜不出狐狸是怎么了。
不过作为一只腹黑无耻……啊不,博学多识的医生,逐日决定旁侧敲击,往其他方面入手,从而了解失忆原因,也好对症下药。
于是逐日沉思片刻,开口问道:
“阿九,一加一等于几?”
狐狸翻了翻白眼,剥出一个黄澄澄的板栗,“等于二。”
逐日表情凝重,增加问题难度:“五百除以二等于几?”
这下狐狸连前缀都不肯加上了,直接回答道。
“……二百五。”
看来智商没有问题,逐日自顾自点了点头,又问,“你喜欢吃什么?”
狐狸恪守言简意赅的标语,惜字如金,“鸡。”
“喜欢喝什么?”
“酒。”
也不是拿错了魂魄,逐日啃啃指甲,正准备继续下一轮问话,就见自家媳妇沉鱼,拽着到处是绷带,且面色苍白的小喜过来了。
显然沉鱼已经将狐狸失忆的消息告诉过小喜了,逐日转念一想,此刻断然不能让小喜接近狐狸,以免使她更加难过。
于是抢在小喜正预备朝狐狸扑去之时,他先一步挡在小喜前面。
小喜顿时就皱了眉头,“逐日叔叔,你让开。”
逐日压低声音,把她拽到一旁,“你现在先别过去,听叔给你说点事。”
反正狐狸已经醒了,虽然不知有无内伤,但看样子能蹦能跳,想必一时间不会跑,小喜瞅瞅逐日,默许了。
“你说吧。”
见对儿小情人好不容易在一起了,偏偏男的那只还闹失忆,逐日着实也很揪心,他匆忙道:
“根据方才的观察,我觉得阿九可能是在冥界喝过了孟婆汤,你也知道孟婆汤一喝,生前什么事儿都得忘光,现在阿九又被放出来,记忆虽然恢复了,可唯独把你的那段给忘了,因此我想,你必定是他记忆最深刻之人,孟婆汤喝下,首先就忘的是你,所以一时间阿九才没有想起你来。”
“那怎么办?”
小喜听完逐日这番曲折离奇的推测,整个人都不好了,紧紧拽住他的袖子,恳求道:“逐日叔叔你是妖仙,妖仙脑子都挺好使的,能替我想想办法么?”
妖仙脑袋都挺好使的。
逐日立刻端出一副智者的高大形象,“当然可以。”
小喜抽抽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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