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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胡小仙与陈疯子(第1页)

陈枫吃完了葡萄,似乎放下了心事,晃晃悠悠的回了家。

陈枫的家从外面看起来很简单,一个小小的院子,一间木制的大房子,房子上面全是厚厚的茅草,但是一旦进屋,你就会被他的精巧和细致所折服。

用棉花塞成的沙发,手摇风扇,实木茶几,保温箱,书架,淋浴器,虽然全都是木制的,甚至还有一个堪称神器的夜明灯,只可惜天仙阁只有一枚夜明珠,白天太阳照射一整天,也只不过能亮半个晚上。

生活实在是太滋润了!

陈枫的力气加上精细的雕琢功底让生活变得美好~他的发明能力很强,而且很会挣钱,这几年通过卖发明秘方,以及一些用品,挣来了不少钱,全都用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了!

这个朝代什么都缺,就是绝对不缺木头!

所以陈滨逊活的很快乐!

而且他不是一个人!

他还有一个伴儿,一只大名叫做胡小仙儿,小名叫做阿狸,是陈疯子的侍女。

阿狸是一只妖怪~至少在认识陈枫之前是这样,就像人吃鸡吃鱼吃猪般自然,阿狸虽然道行不够,但是她一直渴望吃人,就好像人虽然打不过狗熊,抓不到鲨鱼,人们却喜欢、渴望吃到熊掌和鱼翅是一个道理的。

而她第一个鼓起勇气要下手的对象就是陈疯子。

原因很简单,陈疯子在荒山野岭里住!

他是一个人!

他长得白白嫩嫩,而且带点灵气!

在阿狸眼里这分明就是天上掉下来的唐僧肉啊。

经过若干天的观察后。

胡小仙就找了一个晴朗的下午~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本体,直接扑向当时年仅十岁的陈枫!

是啊!

胡小仙的行为很正常!

谁会在野外觅食的时候看到一只兔子,先彬彬有礼的打声招呼,再与兔子亲切握手,在聊到尽兴时再提出能否吃掉它的请求?

对于胡小仙来说,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儿怎么可能比抓一只兔子困难?胡小仙可是一只拥有二百年道行,现了原形长达一米二的大狐狸了!

而且化成人形的她只有十二三岁,她怎么会不使用相对威武有力的本体呢?而且她可是得了道的!

怎么抓一个小孩儿哪用得着人形道体?

于是乎······

胡小仙被抓住了!

而且上了烤架······

“我本来是要抓狼或者野狗什么的!

这狐狸绝对好吃~!

皮毛好光滑哦,如果我能够完好的拔下来,拿到城里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胡小仙本困在一个巨大的坑里,她根本跑不了,于是,她立刻变成了一个可怜楚楚的小女孩,不等她哀求陈枫······

“幸运死了!

我从来都没有吃过得了道的妖精耶~!

看起来细皮嫩肉的,好香哦~~~”

从猎人变为猎物让胡小仙措手不及,这实在是太大差距了!

到底她是狐狸,还是上面那个小孩儿是狐狸!

竟然拿自己当做诱饵,吸引大型猛兽过来攻击他,从而抓捕比他强大很多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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