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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城最近热闹的很,除了各种族远道而来的英雄,居住在附近城镇的人们也纷纷的赶了过来。
为了防备天灾的奸细混入,暴风城加强了警备,作为大陆顶级高手的普利斯特、杰拉考和特斯丁,分别带队巡逻。
“嗳,你看看,那个是城防将军阿拉克啊!”
有人突然高声喊道,人们随着他的叫声望去,一个满面虬髯的大汉,正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向城门的方向走去。
“阿拉克?真的啊,果然是他,暴风城二十年的安宁,多亏了有这位将军啊。”
“据说他的武功在暴风城能排到第三位,仅次于亚巴顿和普利斯特。”
“你可别乱说,阿卡莎难道打不过他?”
在众人的议论中,阿拉克骑着马趾高气扬的走了过去,这二十年来,他是暴风城防守的中坚力量,虽然名气不如亚巴顿和普利斯特高,但他的武功却是货真价实的。
在阿拉克的心中,亚巴顿和普利斯特之所以如此有名,是借助了白银之手圣骑士的名声,若论真实的武功,恐怕都不是自己的对手。
阿拉克来到城门的时候,地精族一行人已经等候多时了,这个人类将军对部落并没有什么好感,但达维安命他迎接地精,他也不敢不从。
“达维安爵士让我来接你们。”
阿拉克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感谢龙骑士城主,感谢将军。”
瑞兹拉克说道,他是地精族这次出行的首领,也是地精族的武功高手,对于阿拉克不友好的态度,他只是笑了笑。
“走吧。”
阿拉克一挥手,自己先调转马头走了,地精众人跟在后面,却没有一个有怨言,并不是他们惧怕人类或暴风城的军队,而是他们更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
“快看!
快看!
!
那是地精耶!”
暴风城的居民们感兴趣的不是地精族,而是走在阿拉克身后的瑞兹拉克。
地精族身形矮小,通常会借助科技的力量,使用机械设备来代步。
瑞兹拉克使用的是地精撕裂者,地精族目前的最高科技产物。
这个一人多高的设备,有三个机械装置。
它可以发射出长长的机械臂,抓住远方的树木,并将自己拉倒那棵树的旁边,在移动的过程中,撞到的任何敌人,都会受到严重的伤害。
它还有一个可以旋转的电锯,可以撕裂身边的敌人。
撕裂者的最强大的技能,莫过于锯齿飞轮,它可以发射出一个带着锯齿的巨大飞轮,在飞行和旋转的过程中,将敌人割的粉身碎骨。
“这个是瑞兹拉克吧,地精族的首领啊!”
有人说道。
“当然,瑞兹拉克的武功,能排进大陆前十的!”
一个久居暴风城的小地精说道。
“就他?还前十?”
站在地精周围人们纷纷的发出嘲笑声,那个被嘲笑的小地精不理会其他人的嘲讽,自豪的站着,他相信瑞兹拉克的本领。
“就你这个矮子,听说过多少高手,还大陆前十呢!”
看到小地精不说话,一个强壮的男人继续补刀。
“卡恩、杰拉考、亚巴顿、普利斯特、特斯丁、瑞兹拉克、达维安、曼吉克斯、昆卡还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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