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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役很快把鸡血端上来了。
粗瓷碗中的鲜血尚有温度,还未凝固,上头浮着好多血沫子,白色的碗沿滴下来几道血迹,看着怪渗人的。
糖糖闻到血气味儿,立刻精神抖擞了。
唐天远把血碗接过来,对谭铃音说道,“这血就要趁热喝,凉了就结块,不好吃了。”
那杂役听闻此话,胆战心惊地跑了。
糖糖仰着头,馋得直舔舌头。
唐天远蹲□,将碗放在地上,“糖糖,来吃吧。”
糖糖几乎是一步就蹿过去,脸埋在碗里,大口地舔起来。
才吃两口,它便停下,痛苦地嚎了一声,接着耷拉着耳朵转身跑开,跑到谭铃音脚下,仰头看她,两眼泪汪汪的。
大概是怕她不理解,它看谭铃音一眼,接着就看那血碗一眼,然后又看她,又看碗。
不用糖糖如此明示,谭铃音也能理解它有多痛苦。
那碗鸡血是掺了黄连水的,滋味肯定特别美妙。
训练要从娃娃抓起。
县令大人认为想让糖糖长大以后不伤人,就应该自小让它知道,生血和生肉都不好吃,是以他才会想出这么个馊主意。
谭铃音看着糖糖委屈的小眼神儿,她也有点心疼它。
不过心疼归心疼,她可不希望糖糖长大以后闹出人命。
她指了指碗中渐渐凝固的血,“糖糖,把它吃光吧。”
糖糖绝望地跑了。
它跑到墙角蹲着,把屁股对着他们。
唐天远对谭铃音说道,“过些天你再陪我去一趟天目山吧。”
自从上次发现齐蕙的尸体之后,他们又去了天目山两次,依然没发现什么。
天目山本来就很大,找不到也属正常。
他又不能频繁地去,更不能大张旗鼓地找。
一来,夏天山中容易发生山洪;二来,他眼看着就要打入敌人内部了,万不可在这时候露出身份。
要说,唐天远自从发现齐员外家有可疑的金子之后,他基本上就能确定此地确实发生过盗采黄金之案了。
他比较不理解的是皇上如何得知,皇上知道了为什么不把话说完。
嗯,反正皇上不主动跟他说,他也就不会问。
作者有话要说:浓缩的就是精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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