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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世子,如果武上城援兵出来……”
焦赞接到苟逊的命令,是无论如何不能离开靳尚东半步,毕竟领兵打仗总是要死人的,普通士兵死了也就死了,但死了谁,都不能死了这位靳尚东。
但这位靳尚东靳世子,却一心要生擒都灵,现在命令他上前活捉都灵,这让焦赞左右为难。
服从吧,违抗了苟逊的命令,这万一要是武上城的援兵从后面杀过来,以靳尚东的军事能力,根本抵挡不住。
可不服从吧,靳尚东是这里的统帅,俗话说服从命令是他的天职。
焦赞心里很清楚,刚才那位项彧所谓的武道只是皮毛功夫,且不说项彧的武道如何,即使他武道高深,在战场上最多也就是保命的本事多一些而已。
武道和战术是完全不相同的两码事,武道讲究的是身体的配合、灵敏和柔韧性,以及对事物的反应速度,针对的是单个目标或者多个地面目标。
但战术却是在马上,讲究的是力量,尤其是手臂的力量,对马匹的控制,就是骑术,以及兵器的运用。
所以他对项彧被都灵挑杀一点不奇怪,自己上去,虽然也要费点劲,但现在的都灵对他毫无威胁。
正当他犹豫不决时,南丹国军队中两只方形长枪队伍,正快速的奔杀过来,准备解救被围困的都灵和其身后尚存的数十南丹国士兵。
焦赞咬了咬牙,连苟逊大人都对这位世子敬畏有加,自己又岂敢违令不遵?
再说自己离开这一段时间,未必会有武上城的援兵前来。
加上此刻武上城正被围得如铁桶一般,哪里还有兵力前来援助。
罢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如果被南丹国的长枪兵将都灵接走,后面想擒获或者杀掉都灵,难度将成倍增加。
“骑兵队,给我冲锋!”
焦赞不同于靳尚东,毕竟是职业的军人,对战场的洞悉和敏感极其的准确,他之所以要带上重装骑兵队伍,就是用于冲杀那两队、人数大约在两千人的南丹长枪兵队伍。
一时间马嘶人叫,早就严阵以待的靳国重装骑兵队伍,犹如旋风一般杀向了两列整齐的南丹国长枪兵队伍。
厚重的马蹄践踏着不算太硬的泥土,碎泥四处飞溅,那些重装骑兵犹如一座座小型堡垒一般冲了过去,亮白色的铠甲和马甲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更为本就萧杀的战场增添了无尽的杀气。
重装骑兵在南丹国极少,不仅仅是因为维护---一只重装骑兵的费用极其昂贵,因为骑兵的全身都裹在厚厚的装甲之中,连骑兵的坐骑都身披重甲,只有马的小腿裸露在外,连马眼都罩有防止弓箭射击的眼罩。
重装骑兵全身的装备费用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更何况如此厚重的装甲,也不是一般的马匹能够承受,单单骑兵的全套装甲,就重达数十公斤。
因此这只队伍中只配备了不到五百名重装骑兵,毕竟靳国的重装步兵也不过数千人而已,而苟逊帐下倒有两千人的重装骑兵队伍,但因为苟逊觉得,都灵这只队伍根本用不着重装骑兵队伍的冲击,就是在靳国普通士兵的冲击下都会被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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